今年,市国税局主要从六个方面整顿和规范煤炭税收秩序,使煤炭税收大幅增长。截至6月30日,全市共组织入库煤炭增值税208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28万元增收了1356万元,增长186%,成为昭通新的税收增长点。
一是加强煤炭税源管理,积极与工商、技术监督和煤炭工业等部门联系,全面掌握办理《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采矿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信息,对全市煤炭业户进行清理检查,完善纳税人户籍管理信息,遏制漏征漏管户。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煤炭开采和商贸企业567户,其中:正常开采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375户,比2005年的纳税户310户增加了65户。
二是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加强政策解释与宣传,增进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煤矿业户,应当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煤矿业户,严格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目前,全市共认定煤炭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6户,比2005年的9户增加了97户,促进了税收快速增长。
三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对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账务不健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通过召开纳税辅导培训会等方式,由税收管理员指导纳税人建制建账,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力求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积极创造条件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加强核定征收管理。对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为能建账的业户,实行核定征收与查验征收相结合,确保销售额真实、准确。
五是实施以票管税。严格实施以票管税,全面监控煤炭企业销售收入是否全部开具发票,积极鼓励购煤者举报不开发票行为,对经营正常,而发票用量同比下降较多的煤矿实施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
六是加强税务稽查。对连续3个月税收异常的纳税人由稽查部门及时稽查,打击偷逃税行为;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由稽查部门严肃处理,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管理部门,实现以查促管,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煤炭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