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刚从美国进行商务考察回到福建的台商李嘉天,一下飞机便直奔莆田市城厢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向税务人员递交了《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在税务人员的帮助下,他用了不到10分钟就办好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并一次补缴个税2.76万元。
至此,已有16名在莆田市投资兴业、在大陆居住一年以上的台商,主动进行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的自行申报,并补缴个税22.8万元。
莆田市地处闽中,是传说中海上女神妈祖的故里。莆田与台湾仅一水之隔,是众多台胞的祖籍地。近年来,莆田市运用“地缘、血缘、商缘、文缘、人缘”的优势,大打妈祖文化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台商前来投资经商。截至去年底,台胞共在莆田市投资兴建企业406家,去年总投资7.84亿美元,有近1000名台商长年在莆田创业。
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出台后,莆田市地税局及时组织了20多个税法宣传小组,到台商集中地区进行个税自行申报宣传辅导,同时利用电子刊物和短信平台向台商宣传个税政策;组织人员到台资企业,对台商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开辟专门窗口,为台商自行申报提供全方位服务。
与此同时,莆田市地税局通过台商协会,向出差在外的30多位台商发送了相关宣传资料,向相关台商发送自行申报表300多份。随后,莆田市台商协会召开联谊会、举办税法讲座,对几百名台商进行自行纳税申报专题辅导。
莆田市台商协会会长、莆田市成果鞋革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秀松说,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凡是在大陆地区居住年满一年的境外个人,其在境内外的收入都要在大陆地区进行纳税申报。经台商协会调查摸底,在莆田市投资兴业的台商中,有近百名台商达到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标准。“我们协会的几位负责人分头行动,逐一找达到申报标准的台商做工作,要求他们尽快进行自行申报。到1月15日,已有16人进行了自行申报。还有50多人表示,待他们对相关数字核实无误后,力争在近期内完成自行申报工作。另有一些人正在搜集在境外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大家都表示,一定赶在3月底前完成自行申报。”郭秀松说:“我是信仰妈祖的,作为妈祖的信徒,我会诚信纳税,也希望所有的台商都能诚信纳税。”莆田市久荣鞋业董事长廖贤璋经过10多天的加班加点,终于完成了个税自行申报。他说:“我以前在欧美等地6个国家投资,每年年初都要到所在国进行个税自行申报。我来大陆投资五六年了,今年是大陆税务当局第一次要求进行个税自行申报,作为一个在大陆投资的台商,我理应以最快速度完成这一任务。”据了解,这16名台商都是亲自到税务局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