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税收收入再攀新高。截至12月31日,全省共实现税收收入1522.5亿元,同比增长13.6%,增收182.1亿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46.2亿元,同比增长18%,增收98.6亿元;完成省本级收入129.8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收11.8亿元。其中,国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971.14亿元,同比增长9.6%,增收85亿元;地税系统完成税收收入551.34亿元,同比增长21.4%,增收97.2亿元。
2006年我省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来之不易。由于受到钢材价格持续走低冶金行业大幅减收、油价倒挂石化行业亏损经营、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以及增值税转型试点退税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全省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困难面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从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团结一心,齐抓共管、脚踏实地深挖税源,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任务。国税系统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税负调查分析工作,并逐步建立了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地税系统以开展“两基”建设为切入点,以“金税三期”建设为切入点,改进征管手段,强化征管力度,服务质量和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全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全省组织收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收入总量、增量、增幅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2006年全省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税收与经济实现协调增长。2006年全省税收收入增长13.6%,略快于GDP增长,与全省经济增长相协调,为全省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财力保障。二是全省各地区税收增长较为均衡,全省14个市中有13个市税收收入实现增长,沈阳、大连、鞍山三个市税收收入规模超百亿元。三是主体税种增长较快。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房产税等主体税种实现快速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9.7%、34.5%、24.7%、20%.四是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全省共办理出口退税138.31亿元,同比增长12.1%,增加14.95亿元。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力提升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能力,为辽宁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