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息税率由20%下调至5%以来,迄今已9个月有余。此次税率下调,对于锦州市广大城乡居民来说其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储蓄收益将有所增加,其大致相当于两次银行直接加息。
统计资料显示,这9个月所属征期依照原税率20%计征利息税的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仅有3.2亿元;依照现行税率5%计征利息税的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达到6.8亿元。若按税率下调15个百分点进行测算,锦城广大城乡居民已从中受益1.02亿元。利息税率下调15个百分点,给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均带来了一定影响:
首先是居民储蓄余额明显增长。在利息税率下调的同时,自2007年以来人民币存款利率六次上调,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原来的2.52%提高到4.14%,上调幅度达1.62个百分点。在税率下调、利率上调的双重作用下,储户收益比原来提高1.917%.以10000元一年期存款为例,原收益为201.6元,现收益为393.3元,比原来提高近1倍,增加191.7元,广大城乡居民储蓄意愿明显上升。截至今年4月末,全市各项储蓄余额达到467.59亿元,比年初增长9.7%,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
其次是城乡居民收入有所增加。自利息税率下调9个月来,这1.02亿元收益直接转化为广大城乡市民的可支配收入,按200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09.4万人测算,人均约增加现金收入33.11元。其中:市辖区居民约受益6700万元,按2007年末户籍人口91.7万人测算,人均约增加现金收入73.21元,大约相当于同期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县域居民约受益3500万元,按2007年末户籍人口217.7万人测算,人均约增加现金收入16.21元,大约相当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0.4%.
再次是公众消费理性“升温”。此次利息税率下调,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保证居民收入分配在国民收入总分配中占有合理的比例,给社会消费适当“加温”。截至今年4月末,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1.56亿元,同比增长22.0%,增长幅度比去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
四是适当缓解了物价上涨压力。近期粮食、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可适当增加农民收入,刺激调动农民种植和养殖的积极性。在此背景下,减征利息税政策适时出台,可以适当增加城乡广大居民的现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因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损失。
五是税收、财政明显减收。自1999年11月1日至2006年底,全市共征收利息税6.85亿元,其中仅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时间征收总额就达到3.31亿元,按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25%分成比例测算,三年共增加锦州市地方财政收入8275万元。利息税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之一。若按税率下调15个百分点进行测算,广大城乡居民已从中受益1.02亿元,相应的全市国税收入也就减少了1.02亿元,大约相当于2006年全年的利息税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