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主管税务所办理结税、结票和收缴税务证件等纳税清算手续。应携带证件和提供资料如下: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购领发票凭证
公章和财务章
用于结清纳税款、费、滞纳金、罚款和缴销发票等资料
其他有关税务证件、资料
2.持税务所开具的已加盖税务所公章和纳税人公章的《纳税清算表》,到税务登记机关(征管法制科和纳税服务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3.税务登记机关审核《纳税清算表》后加盖公章,即为办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需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凭《纳税清算表》到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