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6项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可享税收等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湖南有16项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榜上有名。
据悉,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的规定,属于新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新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新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这也意味着符合上述新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继续享受财税〔2001〕20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新目录实施后,2004年7月发布施行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和2006年9月发布施行的《辽宁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6年第47号)同时废止。
备注:湖南省16项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
1.铅、锌精深加工(勘查、开采、冶炼除外)
2.铋化合物生产(中方控股)
3.激素类药物深度开发(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4.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5.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6.大口径钢管材加工
7.混凝土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起升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路面机械:沥青摊铺机、路面冷铣刨机、压路机(220马力以上)、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平地机、加热机;环卫机械:扫路车、清洗车;土方机械:旋挖钻机、挖掘机(30吨以上);液压阀、液压油缸、齿轮等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开发与制造
8.高效叶片泵及水利机械制造
9.双金属高速锯切工具
10.新型橡胶机械成套设备制造
11.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2.道路旅客运输(中方控股)
13.职业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1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限于合作)
15.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城市中方控股)
16.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