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盐税文化的嬗变
古泰州地域濒临黄海,远在北宋年间,先民们就在这里从事烧制海盐的活动。当时泰州城区以其优越特殊的地理条件(里下河地带的水道咽喉)成了海盐运输的集散地。州城北水关外就有稻河(运粮河)、草河(远草河)和卤汀河(运盐河)与连接城内的中市河的一圈宽阔的围城相通。
据考,这些盐业经营者,几乎没有一个是泰州城区的当地人,大多为海下人(即今海安、东台往东的大丰、安丰、草堰、刘庄、伍佑以及盐城、阜宁一带专门从事烧制海盐的住户),明代著名的“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和元末盐民起义领袖张士诚就是这样的典型。
食盐为人们日常生活之必需,盐税乃国家重要税源,历代封建王朝无不重视盐业的生产和营销。古代《盐法》规定:“凡私自煮盐、贩运盐、买卖食盐者,构成私盐罪。”至汉代武帝,始立《榷盐法》(政府垄断食盐的烧制与营销)。唐代中后期,改为“民制官收”,并规定:“盗卖一石者,即处死刑。”五代因袭唐法。宋元两代实行“盐引制”,元代规定:“伪造盐引者斩。”。明代续沿元制,对私盐定罪尤重,洪武初制《盐引条例》,对年轻实行专卖政策,将大部利益转向朝廷与权贵,其裨是权贵与盐商争利。此后,朱姓王室宗族仗势欺压盐商,从而扼制束缚了盐业的发展,引发了盐民与盐商,盐民与权贵之间的抗争。到了清代顺治、康熙两朝为充裕国库,除弊兴利,曾一度采取发展盐业的措施:号召泰州城区的殷实富户投资盐业,鼓励海下盐商进城建造住所并从事其他行业。清政府为强化泰州域内的盐政管理,特在扬州府设置钞关,专司收缴盐税资金;后由两江总督林则徐在泰州南门城外滕家坝竖立税碑,永禁越坝逃税;又派“扬州八怪”之一的画家高风翰坐镇泰州办理盐税事务。至此,泰州便成了黄海沿线盐商们贩运营销的大本营。盐业的繁荣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泰州古城的迅速崛起和工商贸易的兴旺发达。泰州盐商为巩固社会地位,还专门砌建了盐宗庙,成立了“盐业公所”(以协调行业内部与外部关系,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要有甚者还筑建了专姓祠堂。这些都标志着其时的泰州盐商已羽翼丰满,并逐渐成为这座城市进而举足轻重的中坚力量。
泰州盐商的发迹,大约在清乾嘉年间,这些人发财之后又大都迁往府地(即扬州城内),去享受安闲舒适、附庸风雅的生活。值得一提的是,这批迁往扬州安居乐业的盐商们,当年曾趁乾隆下江南巡幸之机,捐输过巨额资财,建造了五亭桥、小白塔及帝王行宫,以求皇帝之欢心。乾隆在扬州时,曾对他们或予召见,或予赐宴,或予赏物,或予封爵,以示恩宠、体恤。乾隆六下江南,泰州籍盐商政治地位提升,与清朝廷的关系微妙,从而使之财势通天,致使扬、泰两地的历任官吏,也不得不仰承鼻息,礼让三先。
盐商们原是暴发起来的剥削者,他们的日常生活多关奢侈糜烂,其子弟更是声色犬马,骄奢淫逸,挥金如土,为所欲为。败坏了社会风气,为乡人所不齿。在城里,暴富的盐商们因自惭于思想狭隘,文化浅陋,行为鄙俗,素质低下,同时更是为了改变自身的社会形象,争取公众舆论,乃不惜资财赞助社会公益,参与修桥铺路,兴学济贫,施茶放粥,捐资建设。其销具远识者,则逐步附庸风雅,结识知识阶层,管束教导子弟读书致仕,向文化靠拢,以期光宗耀祖,尽显门庭。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人文现象和社会环境中,出现了“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饭后听评话,入夜赏闲戏”,鱼汤面,拌干丝,坐茶馆,进澡堂,听说书,看演戏等叠加起来的泰州一带的“盐税税文化”(亦即安居乐业一闲适文化)。
盐税文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形态与文化现象。盐商们发家后,往往仿效当地的文士,净相建造各自的私家园邸,别墅宅地。清朝初年,除西迁扬州者外,留在泰州的盐商,都不得建造了各自的园邸,为其嬉戏、宴饮的场所和招揽结纳四方名士之佳处,从而也招引来各地名家、富贾,或留寓泰州,或移居泰州,这些人也在盐商们的簇拥下,与本地的文人们诗酒酬唱,切磋弦歌画赋,以文以乐交朋,以书以画会友,营造了浓郁的文化交流氛围,活跃了泰州的艺苑文坛,从而促成了独特的泰州盐税文化在清代中叶进入鼎盛时期。
清末至民国初年,由于时代的演变,社会迅速转型,盐商们的家业逐渐衰落曾经作为历史繁荣现象的盐税文化,已化为泰州地域文化母体中的一个部分,乃至分解为其总体之中不甚显耀的一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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