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降低矿业资源税至30%
《迈阿密先驱报》2010年7月5日转自美联社报道,澳大利亚政府3日宣布了经过修订的矿业新税种征收方案,向采矿行业作出了巨大让步,新方案的整体税率从原方案的40%下调至30%,双方还同意提高资源税的起征门槛。澳政府还将除铁矿石及煤炭以外的所有大宗商品剔出了征税对象范围,缓解了市场对贱金属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担忧。
同时,矿业新税种征收方案还提高税收起征门槛,允许矿企一次性注销新的资本投资。根据协议,只有当矿企项目回报率超过澳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上7%的水平时,澳政府才对其征收资源税。而此前起征标准为对项目回报率高于6%的矿企统一征收40%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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