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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过半数网友希望起征点提至5000元以上

来源: 编辑: 2009/07/01 10:44:01 字体:

  前不久,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称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税负的50%。数据一出,立即引来社会的关注和争论。同时,“个税改革”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热议。针对大家关注的焦点——个人改革是调整起征点好,还是调整税率更实在,本网开展了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过半数网友支持提高起征点,金额最好在5000元以上。

  调整理由:50%收入来自工薪阶层

  财政部报告中,首度正面回应了“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的争议。报告表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

  那么,起征点到底要不要调整呢?让我们来看看网友的观点。

  在调查中,57.36%的网友表示,50%的个税收入来自中低收入者就是调整的理由!此外,18.6%的人认为是高物价抵消了工资上涨,7.75%是觉得就业形势不好,工资好久没涨了,16.28%的人则表示个税改革是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需要。

  以上调查结论虽然不能等同于科学或者正确,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纳税人希望税制改革能公平的愿望和期盼。一来工薪阶层成为主力纳税人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二来从整个税制度来看,不仅体现在起征点畸低,更体现在缺乏一个体现公平与效率的总体制度架构体系上。在税收的征收上既没有实行国际个税流行的综合所得税制,也根本不考虑纳税人家庭的实际。这样一来,不仅丧失了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更严重偏离了公平和正义。

  47.75%的人赞成提高起征点

  调查中,在回答“你认为个税应该怎么改?”的时候, 47.75%的人赞成提高起征点,19.38%的人认为应该调整税率,18.6% 的人认为应该仅对高收入者征税, 7.75%的人则表示以上方法都不能治本。

  对此,有网友向记者表示,倘若个税改革难有时间表,不如提高个税起征点以缓解普通老百姓的“权利焦虑”。我们并不否认,个税起征点“大幅”提高确实会减少财政收入,从而影响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财政补助。提高起征点之后,穷人获得的补助可能相应会减少,但与此同时,穷人同样也会因为起征点的提高而受益。

  此外,调查结果也显示,37.21%的人也认为调整个税起征点能够起到均贫富的效果。

  半数人希望起征点提至5000元以上

  记者注意到,近日,不少专家呼吁,目前是将个税起征点调高的良机,究竟征多少才是合理的?对于5000元这一预期点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一直持赞成观点。而事实上,此次调查中,网友的观点也和易教授的观点保持了一致。

  在“你认为起征点调整到多少合适?”的调查中,50.39% 的人希望能调整到5000元以上,13.18%的人认为应调整到2500元以上至3500元以下,30.23%的网友觉得应该调到35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只有 6.2%的人认为起征点应该调到10000元以上。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纳税人看待起征点的调整是非常理性的,并不是觉得越高越好。而对于5000元的起征点,易宪容也分析指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5000元,因为现在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5000元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支出的标准。如果起征点能上调更多,那当然更好了,但我认为5000元是一个合理的起征点。个税起征要考虑居民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关系,对于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来说,5000元都算低,上调至1万元也合理,但还要统筹兼顾一些二三线城市,所以5000元左右算是合理的起征点。他还表示,现在许多人认为3500元合适,我不这么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3500元对现在来说已经低了,要考虑到中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到时候3500元就太低了,以后肯定还要上调,没有持续性。5000元起征可以保持最近五六年内不改动,起码几年以后才会超出这个水平。

  不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却认为,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的角度看,目前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钱是不大可能的。他断定,现在就算是调整也不会调整得很高。

  54.26%的人希望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此次调查中,另一个关注点就是个税的改革方向问题。财政部报告中指出,我国将在完善现有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此,调查中,54.26%的网友表示希望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

  事实上,网友的这一期望早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就在自己个税改革提案中指出,个税的改革方向就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他认为,个税收入,应把每个家庭中以个人单项来计的收入,如工薪、打工、稿费、演唱、获得的赠与款项全部放在一起,综合统计,以年为准来计算所得。再从中扣除基本的生活费用,如小孩上学费用、老人赡养费用等,剩余的收入才是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目前,我国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征税,不管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如何,都要对每个人每月的工资所得扣除2000元后征个税。这样一来,有小孩、老人的家庭扣2000元,没有老人的也扣2000元,对于一些家庭支出较多的人来说,确实是不公平的。

  据悉,所谓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是指对不同所得按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征税后,然后汇总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额,如达到一定程度,再以累进税率征税的一种所得税课征制度。该模式与综合税制和分类税制相比较,坚持按支付能力课税,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把源泉课征和申报缴纳两种征管方式上有机结合起来,能最大限度的控制税源;也符合宽税基,减税制的指导思想,是国际税制改革的方向。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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