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辅导:面授网络预约试听实务会员纳税辅导涉税会计行业纳税税收优惠税务风险

财税资讯各地国际百家税谈税收统计综合辅导新手办税税票处理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户口与工作地不同,申报纳税去哪里?

2009-8-31 11:3 江苏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某纳税人(自然人)年收入超过12万,户口所在地在A地,工作所在地在B地。该纳税人应该在哪里纳税申报?

  答:依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据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申报地点,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B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责任编辑:newsoul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