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专家:燃油税将从生产环节征收
成品油价改革方案实施后,将不会在零售环节征收,而在生产环节统一征收。
1月2日,成品油价改革方案结束了向社会的公开征求意见。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若干问题答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万军以问答形式释放了这一信息。
靳万军表示,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是考虑到征纳成本的因素。在生产环节征收,可以简化征收方式,能够保证足额征收。目前中国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国有公司生产,纳税人和税源相对集中,在生产环节征税,可以降低征纳成本。
另外,《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12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的时间12月12日24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达48643条,这相当于每分钟收到的反馈意见近5条。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统计,从反馈意见的情况看,私家车主反馈意见最多,占58.5%,其次为无车者,占19.8%。
各界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考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情况,应尽早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适当降低税额,并公布税额的具体计算办法和程序,也有建议提高税额,以达到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对拟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进行公示,利于群众对收费站撤站进程的监督;对部分特殊行业给予补贴或增加补贴;进一步明确收费人员安置的途径和相关措施;加强对油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核定企业合理利润率;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渠道,让群众参与监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贴要真正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避免被中间环节截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