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出口退税率七次调整受益的七大行业
从6月1日起,国家再次上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我国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税号商品。这是我国今年内第3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也是自去年8月以来第7次上调。
为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扶持外贸出口,国家自去年8月1日以来连续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涉及的出口商品税号超过8000个(次)。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已上升至13.5%,比去年8月1日时的9.8%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此轮国家连续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涉及商品十分广泛,其中服装纺织、机电、钢铁、轻工、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7大行业产品受益最大,相关企业的出口成本大大降低,渡过金融危机的信心逐渐增强。
服装纺织、机电、钢铁行业产品调整比重最大
在连续7次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中,服装纺织、机电、钢铁3个行业的产品获调整的比重较大,涉及企业最多。
7次调整中涉及服装纺织行业的达到4次(包括2次有专门针对性的调整),其主要调整特点是多次小幅调整。从具体调整情况来看,服装纺织行业的4次调整包括第一次调整(2008年8月1日)、第二次调整(2008年11月1日)、第五次调整(2009年2月1日)和第六次调整(2009年4月1日)。其中,第一次调整主要涉及蚕丝、毛纱线及机织物、棉纱及机织物、化纤长丝和短纤,退税率由11%提升为13%;第二次调整增加了絮胎、地毯、针织及钩编织品、其他纺织制品等,退税率由13%提升为14%;第五次调整进一步增加了褥垫、寝具等产品,退税率由14%提升为15%;第六次调整则直接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经过4次调整,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服装纺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已达到16%,与全额退税只差1个百分点。从调整范围看,这4次调整几乎覆盖了所有纺织品服装产品,显示出国家对外贸出口的扶持态度。
在退税率获得调整的出口产品中,机电产品所占比重非常大。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7次调整中共有5次涉及机电产品,累计上调税号商品1043个(次)。在海关税则目录上,机电产品共有约2500个税号的商品,已实现出口全额退税的有1771个,约占70%.对机电产品退税率的5次调整分别是第二次调整、第三次调整(2008年12月1日)、第四次调整(2009年1月1日)、第六次调整和第七次调整(2009年6月1日)。在这5次调整中,机电产品的退税率调整幅度大概在1个~4个百分点之间。
从退税率调整幅度看,机电产品不是很大。这是因为在去年8月以前,很多机电产品如工程机械、港口机械、机床等产品都已享受17%的最高出口退税率。因此,此轮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采取了“小幅快跑”的方式,而且主要为纺织机械和家电等机电产品。
除了纺织服装和机电产品,多种钢材产品的退税率也多次得到调整。在连续7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中有3次涉及钢铁产品。从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钢铁行业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的产品品种颇丰,且税率调整幅度比较大,其中第七次调整中大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0%直接调整到9%。
从具体调整情况看,第二次调整将压缩或液化气容器、链条、船用锚链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第六次调整将精密焊钢管等钢材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将部分钢铁制品退税率由5%提高到9%;第七次调整将合金钢异型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和剪刀等产品退税率由0%或5%提高到9%。
石化、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退税率调整幅度最大
据统计,在连续7次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中,石化、有色金属、钢铁等行业产品的退税率调整幅度最大,部分产品的退税率上调了8个、9个、10个甚至13个百分点。
在第六次调整中,颜料、墨水等石化产品退税率由0%提高到13%,信封、纸扇等纸制品的退税率由0%或5%提高到13%,铝型材等有色金属产品退税率由0%或5%提高到13%;在第七次调整中,食用蔬菜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5%,二氧化硅、氯化钙、碳酸钠等化工制品退税率由0%提高到9%,部分钢铁产品的退税率也由0%提高到9%.在2007年度出口退税率的结构性调整中,我国政府为了防止经济过热和推进节能环保,曾一度大幅调低甚至取消了石化、有色金属、钢铁等一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实体经济所受的影响日益加大,特别是上述这些行业均受到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因此,2009年初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十大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旨在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促进产业提升和优化布局。在部分产业振兴计划中,出口退税政策是一项主要政策。自此之后,国家又调高了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与此相反,此轮出口退税率调整幅度较小的是部分轻工、机电产品和食品,主要原因是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在调整前已达到9%~14%,调整空间有限,多次的小幅调整体现了我国稳定外需和扶持对外贸易的态度。
机电、高新技术行业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全额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初步统计,经过连续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在我国总计13000多个税号的出口商品中,已有1971个税号商品实现了出口全额退税。德勤通过粗略统计,在《海关税则目录》中,1971个实现出口全额退税的商品多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主要集中在第二十九章(有机化合物-氨基化合物和维生素)、第三十章(药品)、第七十四章(铜制品-铜箔)、第八十四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第八十五章(电机、电器设备、电视音频设备)、第八十六章(铁道机车及相关配件)、第八十七章(车辆及零部件)、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零件)、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第九十章(光学、电影、计量、医疗等精密仪器)。
1971个实现出口全额退税的商品是在第四次、第六次和第七次调整中完成的,不过这些商品大部分的出口退税率在此轮调整前已达到11%~14%。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对我国整体出口贸易的影响非常之大。国家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实行全额退税,将增强此类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对稳定外需可产生直接作用。同时,这也体现了我国优化出口产业结构、促进出口产业由粗放型增长向可持续发展方向的转变。
石化、轻工、钢铁行业和农业部分产品恢复退税
在第六次和第七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中,曾被取消退税的部分石化、轻工、钢铁行业和农业产品恢复退税,相关出口企业开始享受出口退税率提高带来的好处。
据介绍,在此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中,从零退税率恢复退税的出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类。在第六次调整中,颜料、墨水等化工产品退税率由0%提高到13%,提高了13个百分点。而在2007年7月,国家曾一度取消属于“两高一资”类的颜料和墨水产品的出口退税。还是在第六次调整中,一些纸制品、二氧化硅、氯化钙、碳酸钠等化工制品和铝型材等有色金属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也分别由0%提高到13%、9%、5%。在第七次调整中,国家将部分热轧类板材(含中厚板)、部分型钢的退税率由0%提高到9%.为防止经济加速下滑,实现2009年经济发展目标,国务院于2009年1月和2月陆续出台了包括有色金属业、物流业、纺织业、钢铁业、汽车业、船舶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轻工业、石化产业在内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振兴出口外向型产业被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在今年进行的3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中,国家在完善出口税收政策和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进一步调整了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适当提高了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比如,在第六次和第七次出口退税率调整中,部分石化、轻工、钢铁行业产品和农业产品恢复退税,正是有关部门执行和落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具体配套政策的体现。此举有利于缓解国内产能过剩压力,稳定国际市场份额并支持国内大型企业的发展。
另外,在第七次调整中,玉米淀粉、酒精等农产品的退税率也由0%提高到5%.这是自2008年11月国家取消征收玉米加工产品出口关税以来出口退税率的首次调整,是国家支持玉米深加工相关补贴政策的延续,也反映了国家鼓励深加工企业扩大生产的决心。
国家对出口退税率的密集调整给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提出了较高要求。建议企业应确保所有与申请出口退税相关的文件齐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的部门,以享受新的退税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否则,文件资料缺失或者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办理出口退税,企业的出口业务将被视同内销而必须缴税。
提醒企业,目前出口企业按照企业类型和经营模式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不同方法对企业的出口成本影响也不一样。因此,随着大量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调高,出口企业需重新评估其现有出口经营模式的有效性,确定政策调整对其经营成本的影响,并据此进行合理规划以尽可能降低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