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船舶出口保持增长需未雨绸缪
作为全国三大船舶生产基地之一的广东省,具有强大的船舶生产制造能力。据广州海关统计,2009年1~6月,广东累计出口各类船舶价值7.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
数据显示,广东船舶出口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而一般贸易增长幅度则高于加工贸易。1~6月,广东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船舶7.4亿美元,增长2.3%,占同期广东出口船舶总值的94.9%;一般贸易方式出口3330万美元,增长1.4倍,占同期广东出口船舶总值的4.2%。
出口额中超过八成由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完成,私营企业增长势头迅猛。1~6月,广东外商投资企业船舶出口3.7亿美元,增长0.8%,占同期广东船舶出口总值的47.4%;同期国有企业出口船舶3.1亿美元,下降10%,占同期广东出口船舶总值的39.7%;此外,私营企业出口9959.3万美元,大幅增长1.8倍,成为广东船舶出口新的生力军。
成品油船和集装箱船为主要出口品种。1~6月,广东出口成品油船价值2.8亿美元,下降24.1%;出口集装箱船价值1.7亿美元,下降23.9%,两者合计占同期广东船舶出口总值57.6%。此外,出口机动多用途船和机动散货船1.1亿美元和9544.7万美元,分别大幅增长1.7倍和1.2倍。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今年上半年广东船舶出口创下新的历史记录,但造船业属于长周期产业,广东造船企业目前生产的船舶都是前两年接下的订单,因此业绩可观。而去年8月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航运业的颓靡,正给珠三角船舶制造企业带来巨大冲击。具体表现在:一是新船订单急剧减少,新船价格呈下降走势,船东取消造船合同或要求降低船价等现象开始显现;二是金融危机造成的市场下行影响下,船东的运营状态以及维持正常的履约存在一定的变数,而这些变化将加大船舶制造企业执行合同的风险;三是国际油价的持续高位运行以及钢铁等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加重了船舶制造企业的负担,将为行业运营带来新的压力;四是珠三角船舶制造企业设计能力落后、配套产业发展滞后、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仍然突出。
海关提醒说,船舶工业是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船舶工业的振兴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目前国际制造业的产业转移趋势是我国船舶制造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机遇。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应积极协调并全面落实《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适时跟踪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银行管理部门应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在贷款、保函、结算等方面为企业量身打造金融解决方案,研究开办船舶研发贷款、船舶租赁融资、船舶企业并购贷款等一系列新业务,打造完整的船舶融资产业链;广东造船企业应未雨绸缪,加强自身软实力建设,把降本增效作为应对风险的基本措施,深入挖潜,提高生产效率和设施利用率,降低原产料的耗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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