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48亿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通过实行“统一项目库、统一账户设置、统一收费票据、统一软件系统”的办法,建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新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2009年,该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8.78亿元,同比增长28%;今年1月—9月,该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48亿元,完成预算的153%,同比增加6.1亿元,增长114%。
非税收入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特别是综合财政预算,就必须从改革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入手。去年以来,佳木斯市把非税收缴制度改革列入全市十大重点工程,建立了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相继组织召开了财政改革推进会议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推进会议,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推进改革。市财政局作为作为具体实施部门,积极启动此项改革,制定了改革配套文件,并重点对系统软件安装及操作、非税收入项目和票据的审核确认、市直代理银行的确定及非税收入账户的清理和设立等项工作进行了推进落实,保证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据佳木斯市财政局副局长周常盛介绍,目前,该市非税收缴制度改革已经实现了“统一项目库、统一账户设置、统一收费票据、统一软件系统”,建立了以“智能化”票据管理为源头,以代收银行为纽带,以财政对非税收入综合管理为核心,运用信息化手段的收缴管理模式,规范了财政分配秩序,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了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
明确非税收入纳入范围,统一项目库。佳木斯市财政局与物价局共同配合清理收费项目,通过单位自查、集中审核、收费项目汇总公示、与国家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项目库对照,在明确非税收入范围的基础上,统一了项目库。
建立新的银行账户体系,统一账户设置。通过合理确定代收银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收缴程序,最终实现综合预算的管理目标。同时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消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统一设立非税收入归集专户,用于记录、反映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的归集、分类和对账等情况,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结算,使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现了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衔接,同时规避了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启用了《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并规定此《缴款书》可以在全市各金融机构间流通,全面取代了现行大部分收费和罚没票据。同时,规范了票据使用范围,明确了票据的领购方式。凡纳入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项目库的收费项目均使用《缴款书》。利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平台,使财政部门能够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及时监控到执收执罚单位使用的每一张票据,实现了“以票管收”的源头管理。通过对收费罚没票据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构建财政部门与执收执罚单位高效严密的票据领购、核销管理模式,各执收执罚单位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凭证,提高了财政部门对执收执罚单位收取非税收入资金的监控力度,遏制了乱收乱罚行为。
强化非税收入系统管理,统一软件系统。按照有关规定,佳木斯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安装了非税收入软件系统,并实现了与省财政厅相关管理系统的连通。通过多层次开展软件培训、多模式实施软件运行和多措施确保软件衔接等手段,实现全市非税收入软件系统全覆盖和全部统一。同时,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国库账务系统、集中支付模式下零余额管理等系统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