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0年全省出口退免税突破200亿元
2010年,辽宁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日常审核、预警分析、退税评估、税收函调“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为依托,在严防骗税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加快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速度,依法、准确、及时为8448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04.51亿元,同比增长11.5%,增加21.0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全省办理出口退税133.53亿元,同比增长22.2%,增加24.27亿元,较国际金融危机初期的2008年增长27.7%,增加28.93亿元。不含大连的13市共为3541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83.01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加12.85亿元。其中,13市办理出口退税53.53亿元,同比增长52.9%,增加18.53亿元,也比2008年增长30.6%,增加12.53亿元。
受益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及时、足额办理,国际金融危机给辽宁省出口企业带来的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适时、给力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助推了辽宁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与2008年相比,从出口企业结构上看,全省内资生产型出口企业增速最快,增长了17.3%,增至2708户,占全省的32.1%。相应地,办理出口退(免)税额增幅也最大,较2008年增长38.4%,达到69.5亿元,占全省出口退(免)税的34%,提高了3.7个百分点,成为近两年来在一系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下受益最明显的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