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未交纳08年的所得税年报该怎么办?
问: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09年应该交纳08年的所得税年报,但我们过了时间现在还用交吗,如果要交,请问该怎么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也要进行汇算清缴。如果贵企业没有按期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请立即和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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