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账务调整的方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错账更正的方法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三种。这些方法也适用于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1、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生账簿中所记文字或数字书写计算错误(记账凭证无错),可以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同时,在红线上空白处记入正确文字或数字,盖上私章。
2、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也称红字冲账法,即记账凭证有错误造成账簿记录错误,如果属于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用错,更正时,应编制一张与原错误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但金额用红字,并用红字记入账簿中的账户,在“摘要”栏中写明:“更正×月×号错账”字样。如属记账凭证的金额有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时,应编制一张与记账凭证相同,金额用红字(已记金额与应记金额之差额)记入账簿中的账户。
【例】企业开支会议费500元。
编写凭证时,写成:
借:管理费用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且已将凭证分录记入账簿。这时只需将多记金额用红字按原分录编制一张记账凭证入账,以冲销原来多记的金额。
即:(暂用“ ”表示红字)
借:管理费用 4 500
贷:银行存款 4 500
如果编写凭证时,把本应在管理费用开支的会议费,误入了财务费用,出现了以下错误凭证:
借: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发现错误后,首先用红字做以下分录,并记账,用以冲销原来的错误。
借: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然后再编一张正确凭证入账。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3、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即记账凭证金额少于应记金额引起账簿的账户记录错误时,再编制一张补充记账凭证(会计科目、记账方向与原始相同)进行补充登记金额。
【例】出纳将现金60 000元存入银行,在编制凭证时误将金额写成了6 000元,并已登账。
借:银行存款 6 000
贷:库存现金 6 000
更正时,只需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按原分录编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以入账。
借:银行存款 54 000
贷:库存现金 5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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