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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衍生金融工具这个新事物的蓬勃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开始了研究和制定衍生金融工具准则的漫漫征途。其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两个机构可谓功不可没。FASB和IASC都着眼于制定对金融工具整体,即包括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在内的共同适用的标准,发布的一般都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避免对基本工具和衍生工具采用“双重”标准。由于基本金融工具早就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了,因此本文主要讨论的对象是衍生金融工具。本文提到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仅包括只针对衍生金融工具颁布的准则,还包括金融工具准则中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的部分。FASB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准则。IASC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ED40、ED48、IAS32、ED62、IAS39、ED66、JWG ED等准则和重要文件。纵观IASC和FASB这两个机构制定衍生金融工具准则的历程,有几个共同特点:第一,两者都是先颁布关于衍生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的准则再颁布有关确认与计量的准则。例如FAS105、119、126、130只涉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和列报问题。FAS133、137、138才进入规范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阶段。尽管IASC一开始就想制定全面的综合性的准则,但其征求意见稿一直没有通过,直到1995年,才颁布了IAS32:《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1998年,又颁布了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二,目前生效的准则当中,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的选择,基本上都是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虽然FASB在FAS133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佳的计量属性,对衍生工具而言,公允价值是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然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到底离我们还有多远?对于这个问题会计界尚没有达成共识,但公允价值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和应用,却是不争的事实。
可以这样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经历了或正经历着一个从表外披露到表内计量和确认,从混合的计量模式到朝着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断前进的过程。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促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走着这样一条发展道路呢?笔者试图从会计准则的技术性和社会性两方面来解释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进程并预测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长期作为表外披露项目的原因
从20世纪50~80年代,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长期作为表外业务处理,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束缚。
(一)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
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5号《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与计量》中提出了确认财务报表项目的四条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可定义性”就是指符合财务报表的要素定义,这是经济事项进入会计报表进行确认的首要条件。按照FASB的概念框架,资产的定义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而负债的定义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现在承担的将在未来向其他主体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义务”。IASC关于资产与负债的定义也与FASB的类似。总的来说,无论是资产还是负债,其定义核心都是会计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将来必然要引发的经济利益或资产、劳务的流入或流出。
而衍生金融工具则不同,它表现为一种远期合约,即一种待履行或履行中的合约。长期以来人们并不认为这种待履行或履行中的合约属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因为实现合约的交易要在将来发生,其结果也有两种可能:一是这项交易有可能永远不会发生;二是即使合约履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本身的风险性,它可能引起的未来经济利益或资源的流入或流出,在时间与数量上都不可能事先确定,自然也就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和现行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矛盾的,充其量也只能把它当做或有资产或或有负债进行处理。然而,按照稳健性原则,大部分的或有资产和负债还是得不到确认。要使衍生金融工具名正言顺地得以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就必须修订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
(二)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所带来的损益不符合实现原则
早期收益实现原则强调,只有在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并且收入已实现时才予以确认。已实现是指企业实际已经取得现金或现金要求权。后来,FASB在SFACNo.5(1984)中把“已实现”扩展为“可实现”。“可实现”是指企业获得随时可以转化为已知金额的现金或现金要求权。而IASC则着重从所售资产在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实质上转移给对方,作为收入确认的一项主要标准(IAS18,1982)。但它依然强调“收入的金额、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费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虽然实现原则的限定条件有放宽的迹象,但其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具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它无法满足实现原则。这也是它迟迟没有进入财务报表的原因之一。
二、表内确认与计量的必然性
(一)对决策有用观的重视
在20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关于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目标,形成了有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它们是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在决策有用学派看来,财务报表或者财务报告的目的就是为了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美国FASB明显地倾向于决策有用观。SFACNo.1中明确提出,财务报告应该提供对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及类似决策有用的信息。至于什么是决策有用的信息,FASB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只举了两个例子: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估量有关企业期望的净现金流入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关于企业的经济资源、对这些资源的要求权,以及引起这些资源和资源的要求权发生变动的交易、事项和情况的信息,都是有用的。受美国FASB的影响,决策有用观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加上经济的发展,信息使用者的范围越来越大。它不仅包括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还包括供应商、职工、管理人员、董事、客户、证券分析师、税务部门、主管部门、立法机构、工会、新闻媒体等等。
然而,人们发现,受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影响,如表内项目的确认必须经过财务报表要素定义的过滤,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应以历史成本为主,遵循实现——配比原则、稳健性原则等等,很多新出现的经济活动无法在表内确认。于是,越来越多对决策真正有用的信息只能以表外披露的形式向外提供,表内信息的有用性在不断下降。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使会计界十分尴尬。为了提高表内信息的有用性,会计界迫切希望突破传统理论的框框,将诸如衍生金融工具、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纳入表内反映。FASB在FAS133中只突出资产和负债的“获取和牺牲未来经济利益”这一特征,而淡化其“由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特征,从而提出衍生金融工具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主张。IASC则把“合约”列为“导致法定义务的事项”,从而使衍生金融工具这种特殊的合约满足“由过去事项所形成”这一特征。两者的用意都在于突破资产和负债定义的严格限制,把衍生金融工具纳入会计报表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会计收益概念的发展
传统的会计收益概念,主要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强调收入实现和配比原则。通过“收入-费用=收益”等式确定最终的收益额。这种收益确定观念是基于企业实质已发生的交易,是交易观察的结果,而且任何收入都必须是已实现和可实现的结果。这样,企业一些资源或状况即使已经发生变化,若没有确切的交易与之相对应,就不予反映。然而市场经济是一个充满高度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动态经济,这种会计收益观念显然已不适应经济的发展。于是会计学界开始引入经济学的收益概念——即收益是指一个人在期末与期初保持相同财富的情况下所可能消费的最高数额。1980年,美国FASB首先提出了“全面收益”的新概念,并将它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由企业所有者以外的交易及其他事项与情况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变动”。“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之间的区别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之后,在20世纪80和90年代,FASB和IASC相继提出编制“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益表”、“全面收益表”和“权益变动表”,以更好地报告金融工具等资产的未实现价值的变动。可以说,会计收益概念的发展、收益表的扩展,为在表内确认和报告衍生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提供了理论支持以及构筑了良好的平台。
三、混合计量模式的过渡性
目前生效的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会计准则,如FASB的FAS133《衍生金融工具活动的会计处理》和IASC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都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历史摊余成本计量;交易性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前者是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计入当期的净损益,而后者是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IASC认为可以计入当期的净损益也可以直接计入权益的变动当中,FASB则认为应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虽然FASB和IASC都在努力扩大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但为什么全面使用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的目标迟迟没能实现呢?笔者下面就分别从会计准则的技术层面和经济后果层面分析这个问题。
(一)可靠性与相关性之间的权衡
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最主要的质量特征。通常人们认为,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时市价、可变现净值、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五种计量属性当中,历史成本的可靠性最强,相关性最弱。而现值的可靠性最弱,相关性却最强。进一步引申,很多学者都认为,历史成本更有利于反映受托责任,而现值由于能提供与企业现金流量直接相关的信息,因此更能体现决策有用性的要求。所以,在选择采用何种计量属性的时候,争论最多的也就是计量属性的相关性和可靠性问题。准则制定者一直以来也在苦苦寻求两者之间的均衡点。
公允价值主要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证券委员会(SEC)与金融界之间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争论。FASB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为:“在现时交易中,在非强制或非清算性销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愿买卖资产(承担或结算负债)的金额”。IASC对公允价值也有类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愿意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公允价值强调交易的公平性,而并不建立在时态观的基础上。它并不排斥历史成本,与历史成本是相对但不相反的概念。FASB在SFACNo.7(2000)中指出: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过去的)公允价值。当然在原始交易日,交易成本总是按当时的市价计量。除历史成本外,公允价值还可以是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就看哪一种计量方法更为“公允”。公允价值的概念实质上已经嵌入了各种计量属性,成为一种复合的计量属性。
正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上的非确定性(具体选择哪种计量方法尚不确定)、变动性(金额可变)和集合性(多种属性的集合),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其理论基础是模糊的,并导致了实际应用上的困惑。另外,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否可靠,还受到资本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计价技术的开发和利用程度等外部条件的制约。因此,在各方面条件成熟之前,出于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考虑,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混合的计量模式是可以理解的。
(二)利益集团之间的调和
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有技术方面的要求以外,还必须考虑其经济后果。按照瓦茨和齐默尔曼(Watts and Zimmerman,1979)的观点,理论只不过是为行动提供一种“行为”正当的借口,行动背后的动机是利益,而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又是不一致的,这就注定理论的多样性以及在各利益集团压力下的软弱无力。因此,公允价值的倡导者认为,以可靠性差为借口对公允价值进行责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估计、假设和判断是会计固有的。可靠性不等于精确性,只要保证“合理的可靠”就可以了。他们认为,反对公允价值恰恰只是因为这种计量方法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公允价值法在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进行决策的同时,也增加了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透明度,减少了管理人员人为操纵收益的机会,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面临的风险,因此这种计量方法必然会受到某些阶层和集团的反对。事实上,公允价值法一直就遭到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金融界的极力反对,原因之一就是该方法可能导致所报告的当期收益的巨大波动。所以说,在各方利益集团的干预之下,准则制定机构采用混合的计量模式也是权宜之计。
四、未来走向: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随着理论界对公允价值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人们对其理论基础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而不象表面看起来那样模糊。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认为,公允价值是最符合Moonitz1961年提出来的市场价格会计假设的计量属性。谢诗芬教授还认为,公允价值符合现代会计目标(决策有用观)要求;符合会计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质量特征;符合经济学的资产、收益概念和价值计量要求;符合会计确认的基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融合);符合计量观和净盈余理论;符合财务报表的本原逻辑关系。
在实践上,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由于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青睐。容易发现,越是新近的准则,采用公允价值的比例就越大。据统计,美国FASB从1990年12月到2002年10月发表的42份财务会计准则中,70%以上直接涉及公允价值。75%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IAS)运用了现值和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在一定情况下存在计量难点,并且当前还存在世界性的会计信息失真难题,公允价值的运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运用公允价值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价值会计方法的可操作性问题。我们相信,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发达和有效运作,电脑技术的突飞猛进,还有理财学对金融工具计量模型(如期权计价模型等)研究的日臻完善,会计界完全有能力解决公允价值会计的这两个关键问题。换言之,公允价值会计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
虽然公允价值会计目前还受到一些利益集团的阻挠,但我们也看到美国SEC、FASB、IASC等准则制定机构正不遗余力地推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IASC和13国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努力而制定的JWG金融工具综合征求意见稿《准则草案和结论基础,金融工具和类似项目》已经向单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迈进。
总而言之,在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计价技术得到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在公允价值得到强势集团的有力支持下,它将成为衍生金融工具甚至是全部金融工具的惟一计量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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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峰,《会计准则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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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谢诗芬,《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纵横谈》,《时代会计》,2003.2.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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