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在计划经济时期开始试点,因当时市场经济原则还没有确立,所以按《公司法》运作的股份制企业极少。为了加速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也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大中型企业剥离出的资产业绩被允许倒推模拟计算,从实际运用中产生出了模拟会计报表。我国迄今还未出台模拟报表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对模拟报表的编制方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结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探讨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问题。
一、模拟会计报表概述
模拟会计报表的产生,对于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特殊的作用。这使得对模拟会计报表概念的理解,更有指导意义。
(一)模拟会计报表在我国的产生
模拟会计报表因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而产生;或者说,模拟会计报表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采用,是为了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满足上市法规条件的需要。证监会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近三年连续盈利。其本意在对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价格提供更全面判断的基础,但严格地执行却存在一定困难,已经按照《公司法》要求在国企基础上改制并已运营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极少数。为了加速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大中型国有企业剥离出的资产业绩允许被倒推模拟计算。这样,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后,无需运行三年就可上市融资,未成立前两年的经营业绩可以按现有的公司构架模拟计算,视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三年,从而满足相关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的规定。
(二)模拟会计报表的概念分析
虽然模拟会计报表被广泛应用,但作为概念却并未获得统一的认识。达成更多一致的是,模拟会计报表在实务运用中的特征:1.假定公司现行的架构在报告期初已实际存在;2.按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编制报告期间的会计报表;3.模拟报表不是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仅仅是对历史报表的补充;4.模拟报表的内容包括公司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和会计政策等;5.假定纳入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从报告期初就执行现行的会计制度,若未执行的按会计制度追溯调整;6.若首次发行,如发生了资产剥离、资产重组,可按剥离和重组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7.若上市公司发生了兼并、收购、大比例的资产置换(或买卖),可按置换后的架构来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8.“模拟”实际包含了这种假定:各种资产产生的业绩在重组人(或置换人)公司前是实际存在的,若是直接面向市场的,则直接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若是内部结转的,则根据生产数量,按内部价格模拟计算作为财务数据的来源;9.提供的信息作为历史财务报表的注释。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模拟会计报表中的“模拟”是对历史财务资料按公司重组后的架构或口径进行全真塑造,其依据的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可以验证。模拟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建立在资产、负债的重组及收入、费用剥离基础之上的,是在重组方案下的账务剥离及报表编制技术上的有机结合。各财务报表披露的结果应该向有关,方面说明公司在三年前以多少注册资金成立,并经过三年的生产经营,通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变化形成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模拟会计报表编制的依据是重组方案指导下的账务剥离结果,不属于真实会计主体的实际账簿记录,其编制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为“执果索因”。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所谓“模拟会计报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现时的公司架构、会计政策、经营方式、经营环境等因素,对原有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会计记录进行分离,形成其独立的、与股份公司现实财务情况有可比性的会计报表。
二、模拟会计报表的分类和地位
各国对模拟报表的编制要求和对其提供的财务数据重视程度存在差别。在国外,衡量一家公司的财务状况是以原始的财务报表为依据,以模拟报表为补充;而在我国,模拟会计报表可以作为替代公司实的财务状况的独立申报报表。
(一)需要编制模拟会计报表的不同情况
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规定股份公司需要编制模拟会计报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普遍情况是受到已计划或完成的收购与兼并影响的,对历史财务报表所进行的调整或合并;2.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如由合伙制改为公司制;3.公司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出售、废弃或分立;4.公司以前是另一个主体的组成部分,模拟编制对反映一个独立主体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必要的;5.已经发生的其他事项或交易,模拟财务信息的披露对投资者可能是重要的。
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编制模拟会计报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发生吸收合并时,要编制模拟会计报表。2.IPO时,对于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允许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业绩模拟计算,独立运行一年后可申请股票发行。需模拟的内容包括:(1)相关负债、损益剥离后,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设立股份公司,这部分资产前两年的业绩可模拟计算;(2)几个发起人以实物资产入股,这些个别资产的业绩可以相加;3.上市公司在发生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总资产70%以上,其重组前的业绩可模拟计算。
(二)我国模拟会计报表的分类及其应用地位
目前我国采用的模拟会计报表可分三类:
1.会计主体变更模拟会计报表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对象,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变更是指会计工作的服务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主体完全独立于以前的会计主体。我国最典型的会计主体变更,发生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上市的时候。这些企业大多不是整体上市,在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对不相关联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或以一部分经营性资产、或几个发起人以股权投入,形成新公司架构,对以前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模拟编制会计报表。
2.业务重大变化模拟会计报表
业务重大变化是指会计核算的主体未发生变化,该主体内部的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我国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交易行为,其交易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或交易的资产产生的收入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对应指标的70%以上,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时还满足下列条件:通过购买或置换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一个完整经营实体,该经营实体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3年以上;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完成后经营稳定,效益良好,且购买或置换资产的盈利水平不低于本次交易实施前的盈利水平;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检查验收。
3.政策重大变化模拟会计报表
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政策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同影响。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会计政策,原材料、能源的供应和价格,产成品或服务的销售和价格,
税收政策,以外汇购置的资产计价,员工聘任和工资,产品或业务专营与垄断情况等等。非会计政策变更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不可选择性,因此,该类政策变化对企业以前财务造成的影响,企业既不需要调整相关的账目,也不需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三、模拟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在改制时编制模拟会计报表的方法可以总结为三种调整:会计误差调整、会计主体调整和会计政策调整。
(一)会计误差调整
会计误差调整是纠正改制前两年母体会计报表的误差,即对改制企业母体报告期内存在的错漏进行调整。在对拟改制企业(母公司)进行报表剥离前,
注册会计师必须对拟改制企业需要模拟期间的原报表进行审计,审查该改制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原执行的会计制度的重大错误和遗漏。若有会计误差,应编制会计事项调整笔,逐笔调整账户记录和报表的有关数据。模拟以前报表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正确反映各个年度的经营业绩,涉及跨期损益的调整问题,应当在相关的年度进行调整,而不能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进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主体调整
会计主体调整,是根据改制方案形成的股份公司结构框架并假设该股份公司在两年前就已经成立,由此按重组结构对成立前两年的经营业绩和有关的资产、负债、权益作相应的调整,以符合前后各期的财务数据具有可比性。会计主体调整的核心在于资产剥离调整。资产剥离必须满足完整性原则,凡是生产经营性的资产必须进入拟上市公司。
(三)会计政策调整
会计政策调整指在资产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由于模拟报告期内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引起会计政策变更,或由于企业上市改组导致集团结构变化而引起差异,需调整的会计程序,其目的在于保持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和会计处理的可比性。
四、对我国模拟会计报表评价
(一)证券市场的兴起,“模拟会计报表”功不可没
我国股市开始试点时,股份制企业极少。10年来,有1100多家股份公司股票上市。这种超常规发展,如果按照常规的标准,根本不可能实现。若没有“模拟调整”的会计创新,就没有股票市场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突飞猛进,从这一点上说,“模拟调整”功不可没。
(二)我国模拟会计报表编制过程的缺陷
毫无疑问,模拟会计报表与母体会计报表相比,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更强的可比性和决策相关性。证券投资者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通过阅读模拟会计报表,投资者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历史财务状况,并预测未来的盈利趋势,而国有企业的历史会计报表无法做到这一点。但我国目前改制公司的会计报表编制还缺乏规范和统一,企业在编制报表时,也存在粉饰报表的强烈动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剥离非完整性
在行政审批制度下,由于实行“规模控制,限报家数”政策,股票发行额度成为十分稀缺的资源。企业通过激烈竞争拿到的股票发行额度往往与其资产规模不相匹配,只好削足适履,将一部分经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剥离,或者进行局部改制,将不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的生产线、车间和若干业务拼凑成一个上市公司,并通过模拟手段编制这些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报表。此外,许多改制企业因承担社会职能而形成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也必须予以剥离。特别是对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有些资产局外人很难划分究竟是经营性的资产还是非经营资产,企业可以操纵这些资产的剥离。由此增加了模拟会计报表的不确定性。
2.债务剥离的随意性
债务重组是为了解决企业负债过高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都较高。而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70%.企业为了达到此要求,常采取以下方法调整债务:第一、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第二、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将使用大量资金的项目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公司;第三、将原企业的部分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并发股票,债务由非上市部分主体承担;第四、由国家或主要股东增加投入,提高股东权益比率。
上述四种方法中,第一种债转股方式由于是银行处于主要的债权地位,因法规限制不准投资实业,因此很难应用。第四种方法由于会增加国家再投资,一般也难争取到。所以,债务重组应用最多的是债务剥离。无论是债务转移还是债务脱离都会破坏企业资产债务结构,影响企业资产形成的完整性。
本来资产、债务剥离是为了提高经营效率,以达到上市要求,让投资者认为企业剥离所有者权益,能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这实际上是对改制前企业经营业绩的夸大,人为地隐藏运行成本。
3.难以实现配比原则
编制剥离报表的本意是为了增加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可比性,要求企业通过剥离调整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但实务操作中的剥离与模拟犹如整容术,通过将劣质资产、负债及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潜亏剥离,而将企业的收入全部保留,这样便可轻而易举地将亏损模拟成盈利。克服这一后遗症的权宜之计是保持“资金运动”,只要上市后能够源源不断地通过配股、增发进行“圈钱”,企业便可以用增量资金来掩盖存量资产的低效率。要“圈钱”,经营业绩就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设定的门槛。利润达不到配股、增发的要求,上市公司可以将过去因高估利润所形成的“泡沫性”资产、经营不善的亏损子公司以及其他亏损业务剥离给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再通过“模拟调整”,编制出一套完美的会计报表。从会计理论的角度看,剥离与模拟对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和原则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其能量大有催垮现行会计框架之势。如果上市公司可将不良债权、存货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和资本结构失调所形成的负债及利息予以剥离,那么,上市公司只会盈利,而不会亏损。经过剥离后模拟出的盈利,严重违背配比原则,这种利润是多计收入,少计费用形成的虚拟利润,它并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与投资价值。可见,模拟财务报表本身很难保证收入与费用配比。
(三)核准制下模拟会计报表定位
随着股票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上市额度制已经取消,审批制也被核准制所代。现在应该是监管部门告别剥离与模拟的时候了,应该取消利用模拟会计报表财务指标衡量企业的经营能力,恢复模拟报表本来的面目,将模拟会计报表功能重新定位于辅助地位。如果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取缔剥离与模拟,也应当对剥离与模拟做出严格限制。即仅限于以前年度已获得上市额度的企业,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行业地位领先的才允许实施。对于进行过重大剥离与模拟的上市公司,必须经过3至5年重新检验其业绩的稳定性,方准其配股、增发或者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