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哲学的角度看,
会计理论:“是在人们长期会计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感性认识基础上,经过辨证思维活动所形成的关于会计的理性认识。它来自于实践,又指导会计实践。”从这一定义可看出,会计理论的形成要经过认识过程的三个基本阶段,即从实践到感性认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活动。当然,由于会计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会计理论形成的三个阶段也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辨证过程。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则是人们探求会计理论过程所采用的手段、途径或活动的总和。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探讨研究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计理论的研究过程是一个复杂、艰苦的认识过程,应该说在这一过程中研究方法非常重要。培根就曾把研究方法比作是在黑暗中照亮道路的明灯。方法运用得当,就能较快地发现事物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进而形成新的会计理论。反之,将有可能一事无成。因此,可以说,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是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工具。会计理论研究成果固然可以提供某些具体知识和新的思想和原则,但相对于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而言,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可能在短时期内由于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而失去新意,表现出局限性。而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作用是无限的,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主体的主观手段,可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帮助会计理论研究主体产生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
近年来,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果。但是我们同时应看到,会计理论研究的某些领域还跟不上时代的脉搏;在某些方面,理论的指导也还滞后于实践的要求。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应该说与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相对落后不无关系。具体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会计理论研究中的重大指导作用重视不够;研究方法单一化,缺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进行会计理论研究的能力;各种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尚未构成完整体系,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在建立的会计理论结构之间的地位与对应关系也不够明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国广大会计理论研究工作者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参与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探讨。使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从萌芽走向成熟、从单一走向综合、从不足走向完善。
目前,就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问题已有不少提法。笔者认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角度出发,可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划分为二个层次。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关于自然界、社会科学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对所有的学科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提供的是人类的“认识工具”,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和原则,如果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只能成为肤浅的、琐碎的具体技巧和经验,不能形成科学的研究方法体系。因此,要使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科学化,就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为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是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第一层次,亦即最高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一般科学研究方法,是指在研究课题、认识事物过程所采用的各种方法。按认识过程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感性认识方法、理性认识方法和理论检验方法。
会计理论研究过程的感性认识方法是指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为获得感性认识而采取的收集资料的方法。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收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会计理论研究是一个过程,在确定研究课题后,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资料,获取各种感性认识。只有在占有了大量、丰富的资料后,才能为会计理论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获取会计感性认识的方法主要有:资料法、观察法、调查法和实验法。
会计理论研究过程的理性认识方法,是指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为获得理性认识而采取的,在占有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的方法。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获得理性认识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在感性认识阶段,通过感性认识方法所获得的资料,具有丰富的感性认识,但这只是研究(认识)过程的第一步,还要在此基础上,对感性认识作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将其上升为理性认识。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获得理性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获得了理性认识,才能算是完成了科研任务;也只有获得了理性认识,才能谈得上用会计理论去指导会计实践。在会计理论研究过程,获得会计理性认识的方法,主要有:抽象法、比较法、分类法、结构法、概括法、模型法、数学法、归纳法与演绎法、分析法与综合法等等。但必须指出,这些方法应根据会计理论研究课题分别采在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下,买方不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用或综合采用。另外,这些方法在获取感性认识阶段,同样也可以采用。
会计理论研究过程的理论验证方法,是指对会计理论研究形成的会计理论的科学性进行检验的方法。会计理论形成过程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会计环境又在不断变化,过去被证明是正确的理论,现在不一定就会正确;现在被证明是正确的理论将来也不一定能正确。因此,对形成的会计理论进行检验是很有必要的。会计理论验证的基本方法是实践,即用实践来检验会计理论。在实践中检验会计理论的方法主要有:实验法、实证法和行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