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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公允价值

2007-01-23 14:12 来源:党红

  宛若一道狂流,其势已不可挡。随着资产定义对“未来经济利益”这一资产特质的捕捉锚定,随着资产计价目的由反映受托责任到针对决策有用的潜移默化,随着收益确定向资产负债观的回归倾斜和全面收益概念的渐入人心,公允价值大有取历史成本而代之并成为主流计量属性之势。有人称公允价值是面向21世纪的计量属性,当非溢美之辞。但是当公允价值的脚步越来越近且其气息已昭然可闻时,我们对公允价值却有不少似是而非的片面理解,比如一提公允价值就言必称市价;说起公允价值就拿历史成本当反义参照;公允价值纵有千般好,但就是不如历史成本可靠。果然如此乎?且容我一一道来。

  我国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从定义来看,公允价值并非建立在时态基础之上,因而并不构成与历史成本的截然相反之势。比如一项资产是按照公平的交易价格入账的,那么账面价值在交易发生当时就是公允价值,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7号SFAC 7就曾指出“若无反证,历史成本也可以是公允价值”。若存在活跃市场,一般即以市价作为公允价值,考虑投入价值时公允价值体现为重置成本,考虑脱手价值时公允价值则体现为现行市价;若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易找到相似资产或相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则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将粉墨登场,扮演公允价值。如是看来,公允价值的概念实际上已嵌入了各种计量属性而成为一种复合计量属性(见图示),这种广义的公允价值概念与其说是计量属性,不若说是计量所要达到的目标和质量标准。

  公允价值之所以被拿来与历史成本作对比,实在是因为我们常常将公允价值计量理解为按报表日的市价重新计量,如此则公允价值成为公允的现时价值,从而顺理成章地完成了与历史成本的二元对立。实际上,狭义的公允价值可以与历史成本相对,但并非现时与历史的相对,而是动态与静态的相对——历史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变化只是已知数的摊配,公允价值每期必须进行新起点的计量,静态的历史成本只能量化企业所投入的努力,而预期的资本增值则结晶于动态的公允价值。

  市价是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体系的第一层级,成为公允价值的市价需具备两个条件——活跃市场和公平交易。某项独一无二的资产往往意味着不存在活跃市场,此时交易双方在公开市场上所达成的交易价格并不能成为公允价值,并购市场上的公司并购价格就属于这种情况。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应选取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市价,但应是对某项资产或负债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不是对企业整体最有利的价格(企业考虑整体利益所得的价格可能并不是对单项资产或负债最有利的价格)。此外,作为公允价值的市价不包括交易成本(如运费、安装费等),也因此我们说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活跃市场中的公平交易价格并非交易双方所决定,而是市场参与者考虑某项资产或负债未来现金流量及其风险后形成的共识,惟其如此才真正体现所谓“大家都认可”的公允之意,因此公允价值有时也称公允市价,也因此提及公允价值时在很多人脑海中闪现的就是市价。

  当活跃市场的公平交易价格不存在时,就需要求助于现值技术,现值技术是公允价值坐稳计量江山的定海神针,但现值确定实在是一件说易行难的事情。公允价值常常因现值确定的主观随意性而被指缺乏可靠性,企业对未来现金流和风险的判断可能是主观的,旁人甚至无从验证。目前来看(参见FASB的SFAC 7和IASB关于初始计量的讨论稿),在原则上至少已明确:只有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才是公允价值,而以特定主体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不是公允价值(因此使用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但是实务如何真正贯彻这一原则仍属悬而未决。走到现在这一步的风景是——从操作角度看,企业通常并不清楚其他市场参与者所使用的假设,所以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会使用相反假设,则企业用自己对未来现金流的假设进行估计就与公允价值不矛盾。换言之,采用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仍然存在过大弹性。

  不过因此指责公允价值不如历史成本可靠却不一定站得住脚。说历史成本更可靠实际上是就可靠性中的可验证性而言;但若究及可靠性的另一层含义的“真实反映”,则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也许要超过历史成本,至少不比历史成本不可靠,比如涉及重大摊配的自建资产。

  也许我们会是公允价值由潜流继之狂流终成主流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