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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互换会计处理

2008-06-20 14:32 来源:周长鸣

  我国会计准则中没有直接涉及到利率互换会计,利率互换会计基本上遵循与其他类型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相同的规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利率互换以公允价值记录,但对互换的公允价值的估价要比其他衍生工具更复杂。对互换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依赖于互换是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还是“现金流量套期”。套期有效性是互换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互换的有效性,有专门的会计规则来处理。

  一、利率互换中估计公允价值

  在互换有效期内利率会波动。为了处理互换,有必要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当时的即期汇率来估计互换的公允价值。在两个特定未来日期之间的预期利率称为远期利率。为了恰当估计互换的公允价值,有必要先知道远期利率。估计互换公允价值的一种简单方法叫零息票据法。在远期利率等于市场收益曲线隐含利率的假设下,零息票据法计算并加总互换所要求的未来净支付的现值。“收益曲线”指信贷到期时间和利率之间的关系。收益曲线的形状由市场对未来适用利率的预期决定。如果收益曲线是平的,则意味着所预期的远期利率和现行利率是一样的,互换的估价也非常简单。在任何时点上,互换的价值等于未来互换支付金额以现行利率折现值。平的收益曲线的假设虽不符合实际,但有助于简化问题。如果收益曲线是向上倾斜的(意味着长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或者向下倾斜的(意味着长期利率低于短期利率),则需要精确估计未来期间适用的利率。所估计的利率用于对未来期间的互换支付进行估计及贴现。

  二、利率互换中的套期有效性

  利率互换中的套期有效性类似于其他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在互换开始时就要评估“预期套期有效性”,并基于初始假设使用某种一贯的方法逐期评估“实际套期有效性”。只有互换中进行了有效(并且必须是高度有效)套期部分的损益才允许使用套期会计。

  企业可以指定一个利率互换,对被套期项目由于基准利率变动而导致的价值变动进行套期。基准利率通常是国债利率或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比如LIBOR.通过比较互换的价值波动和被套期项目由于基准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利率波动,可以判断套期有效性。被套期项目的利率可以看作是基准利率加上一个差额。被套期风险是由于基准利率波动而导致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套期有效性取决于互换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对冲这种变动。如果互换是基于被指定为被套期风险的基准利率并且其他关键条款也良好匹配,则套期将十分有效。如果基准利率和各种互换中所使用的利率不一样就会降低套期有效性。

  被套期项目和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异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最引人注目的是债券息差。债券息差是发行者信用的一个函数。由于很难(甚至不可能)找到一个互换来为公司特定利率中的债券息差进行套期,FASB最终采用了基准利率的概念,并将债券息差部分从套期标的和套期有效性评估中排除。

  三、利率互换的简化会计处理

  如果不存在套期无效的情形,则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会大大简化。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使用简化会计方法。在利率互换或者涉及附息资产或负债利率风险的套期关系中,如果不存在无效性,则可以使用简化会计方法。此时,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变动被设定为等于各期互换价值的累积变动。

  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使用简化会计处理:(1)互换的名义数量和附息资产或负债的本金相匹配。(2)在套期关系开始时互换的公允价值为0.(3)在每个支付日计算利率互换净支付的公式相同。这一点对于那些固定利率保持不变、每期浮动利率基于同一个利率指数的普通互换而言非常典型。(4)被套期的附息资产或负债不允许提前支付,或者存在一个实质性的惩罚条款,使得提前支付成为不可能。(5)互换中变动部分所基于的指数与作为利率风险而被套期的基准利率相匹配。(6)对于被套期的附息资产或负债或整个互换,不存在会破坏“套期不存在无效性”假设的特殊条款。(7)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互换过期日与附息资产或负债的到期日相匹配;对于互换中的浮动利率不存在下限或上限;对于浮动利率在定价足够频繁(通常在3~6个月或者更短),足以证实浮动支付是基于市场利率的。(8)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互换有效期内浮动利率资产或者负债的所有利息收支都被指定为已套期;互换中的浮动利率不存在下限或上限,除非浮动利率资产或者负债有相应的下限或上限。

  如果所有的条件都满足,就可以做出“套期不存在无效性”的假设,互换的套期会计处理也是基于以下的简化假设: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变动等于互换价值的变动。如果简化会计处理的条件不满足,则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变动和互换价值的变动需要分别进行估计,对互换价值变动的有效部分才允许使用套期会计。通常,任何代表套期无效陆的互换价值变动都立刻在损益中确认。在所有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互换中的浮动利率必须是被指定为被套期风险的基准利率。

  四、公允价值套期型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

  利率互换可以被指定为对固定利率债务进行公允价值套期。在互换中,套期方支付浮动利率、收到固定利率。互换具有将固定利率债务转换为浮动利率债务的功能。当一家公司具有浮动利率的资产,却发行了固定利率的债务工具,并试图匹配资产与负债的特征时,这种类型的互换就特别具有吸引力。类似地,利率互换可以被指定为固定利率投资进行公允价值套期。在这种隋况下,互换中的套期公司支付固定利率、收到浮动利率。互换能够将周定利率投资转换为浮动利率投资。

  被套期风险是由于基准利率变动而导致的固定利率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基准利率可以是国债利率或者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对于任何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预期价值的变动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都需要在损益中确认。如果套期是有效的,则价值的变动会互相对冲。如果条件满足,会计上就可以使用简化方法处理。

  五、现金流量套期型利率互换的会计处理

  利率互换可以被指定为对浮动利率债务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互换中套期公司支付固定利率、收到浮动利率。互换把浮动利率债务转换成了固定利率债务。这种类型的互换适合于那些发行了浮动利率债务工具却没有浮动利率资产的公司,它可以防止利率波动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同样,利率互换可以被指定为对浮动利率投资进行现金流量套期。此时套期公司在互换中支付浮动利率、收到固定利率。互换将浮动利率投资转换成了固定利率投资。这种类型的互换中的被套期项目是由于基准利率变动而导致的利息现金流量变动。

  和其他现金流量套期一样,套期工具估计价值的变动应该记录在“累计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并在被套期项目影响收益时予以确认。如果套期是有效的,套期工具价值的变动会对冲被套期项目现金流量变动。如果前述简化方法的条件都满足,则可以假设不存在套期无效性,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变动恰好等于互换价值的变动,也即简化方法下的套期会计对损益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