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国际认可度大大提高,全球影响日益扩大,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行列中。根据最新资料统计表明,到2005年,要求本国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国家将达到65个。
在对待会计国际协调方面,我国应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当前会计环境,努力促使会计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协调或者一致。随着国内会计准则的逐步修订和健全,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正逐步缩小。笔者认为,应该对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的差异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别的差异采取不同的国际趋同策略,逐步实现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趋同。当前,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的差异可以分为如下四类:
一是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关联交易、投资与外汇套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方面没有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以及由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关联交易等引起的净利润和资本公积的差异,资产评估增值引起的调整以及相关折旧和摊销的差异,虽然上述交易事项与国际会计标准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但其经济实质并不相同。对于这类交易事项,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会计标准规范的内容,而应从实际出发,按照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来规范其所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经济环境和经济业务的差异,国内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之间的差异可能长期存在。
二是合并附属公司基准日与合并范围,递延费用确认差异,商誉确认及摊销差异,利润分配确认时间差异,贴现利息收入、票据融资利息支出、拆借利息收支等的差异等。这类经济交易事项与国际会计标准所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而且与所处的环境关联度不大。对于这类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积极促进其与国际会计标准的趋同,甚至直接采用国际会计标准。
三是收入确认基准差异。国内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在文字规定方面已经完全一致,但是由于国内会计师与境外会计师对相同的收入事项在实务中存在不同的判断,导致收人确认差异的产生。因此,必须努力提高国内会计师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与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标准执行机制,真正实现会计标准国际化。
四是为了适应国际上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需求,国际会计标准对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的经济交易事项做出了规范,但是我国目前没有相同或类似的经济交易事项,或者我国相同和类似经济交易事项才刚刚起步,还没有制定相应的会计标准,比如各种形式的衍生金融工具、退休金与养老金会计。对于这类差异,应积极开展研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这些交易事项实际发生或者较为成熟时,在符合我国国情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全面引入国际会计标准和国际惯例。
从现阶段来看,要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机尚未成熟。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群体正在逐步成熟;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将逐步修改、调整、完善;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也将得到逐步建立和完善;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正在进行改革和发展,各种创新的金融产品也层出不穷;市场经济体系和会计执行机制也会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的素质也将逐步提高。各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将为进一步的会计改革减少各种障碍,从而为中国会计国际化创造更加有利的会计环境。因此,从长远来看,中国会计准则的未来发展方向将是努力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