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基本是分类制订的。就商业银行而言,非上市银行主要执行1992年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已上市银行主要执行2001年底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一、商业银行上市前后执行的会计标准比较
(一)非上市商业银行执行的是很不稳健的会计政策。
1.呆账准备金计提不足。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呆账准备金政策最早是1986年确定的,1988年财政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以后逐步调整与完善,但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一直很低,即按贷款余额的1%计提,超过部分需作纳税调整;到2001年,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金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虽提出“根据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的风险大小确定呆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最低为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的1%”,但由于它将计提比例的自主权交给银行,且对超过1%部分计提的呆账准备金仍需作纳税调整,因此,实际上,几乎所有非上市银行都只按1%计提。1%的比例远远低于商业银行实际呆账率。
2.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和待处理抵押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非上市商业银行一直按账面价值反映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对由于固定资产技术陈旧、损坏和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也未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另外,非上市银行对收回的待处理抵债资产大多数是按照评估价格或按抵押物价值入账的,这些资产的实际可变现价值可能较低,但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也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应收利息的计息时间过长。在我国,1998年以前,逾期贷款利息不计收入的时间界限为逾期两年以上;1998年缩短为1年以上;直到2000年才缩短为180天。但这仍比国际通行的90天标准长了一倍。
4.开办费的摊销期限较长。长期以来,我国几乎所有行业(包括非上市银行)都将开办费在开业后分5年平均摊销。
这些不稳健的会计政策必然导致商业银行收入和净资产虚增,费用计提不足;利润虚夸,多交企业所得税,这无疑是竭泽而渔。特别是呆账准备金长期计提不足,呆账贷款长期挂账,呆账损失核销不及时,损益核算严重不实,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越积越多,成为商业银行一时难以治愈的顽疾。
(二)已上市商业银行执行的会计制度仍与国际标准有一定差距。
1.从2000年开始,呆账准备金已经要求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计提:
2.从2000年?001年开始,分别开始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待处理抵押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从2000年开始,将应收利息计息口径缩短为90天以上;
4.从2001年开始,开办费于筹建期结束后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从目前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所采用的会计制度看,在会计方法上已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上市商业银行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因为,在这些方法中仍有许多由银行进行主观估计,特别是呆账准备金计提和资产减值准备。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银行所进行的估计仍比国际惯例乐观,使上市银行的报表仍有不少水分。对此,中国证监会已有所察觉。证监会会计部在2001年一份《会计准则国际化简报》中,对比了按国内、国际目前的会计准则编制的两家上市银行近两年财务报表,结果发现,主要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这两家银行2000年末按国内标准提取的呆账准备金比国际标准分别少了11亿和13亿,少提比例高达42%和29%;在净资产上,2000年末按国内标准核算比按国际标准也分别多了9亿和7亿。这说明,目前已上市商业银行撔榕謹现象仍然严重。
二、今后,拟上市商业银行需执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会计政策
1999年以前拟上市的商业银行所提交的审计报告是分别按照当时国内标准出具的;2000年拟上市的商业银行也主要是以当时的国内标准出具,但同时出具国际标准的审计报告作为参考。
2001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的通知》明确要求“除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外,还可以或应当按国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另外,对按不同标准所产生的差异也作了明确规定:“同一管理层对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同一事项不能作出不同的会计估计。因而就同一事项,两份财务报告不应存在会计估计差异”。这一规定,从实际效果看,无异于全部按照国际标准出具审计报告。因为,前面已经提到,目前我国上市银行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国际标准相比已相差无几,而重要的是在会计估计上的差异,如呆账准备金计提比率、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等,若消除了会计估计差异,其会计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已微乎其微。
三、拟上市商业银行执行不同会计标准的影响分析
通过商业银行会计标准的简要回顾,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历史的原因,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执行的会计标准存在很大差异、上市银行与国际准则在会计估计上也存在很大差异。比较而言,上市银行执行的会计制度较为稳健,非上市银行执行的会计制度较为宽松;证监会对2001年以前拟上市银行上市申请报告按当时国内标准,要求比较宽松,而2001年以后拟上市银行基本按照国际标准,要求比较严格。这些差异必将对2001年以后准备上市的银行及至金融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1.由于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会计审计标准,使得不同时期上市的银行,其上市审计报告结果存在较大差异。2001年以前上市的银行,由于计提呆账准备金和资产减值准备较少,其净资产、累计盈余、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对较高,审计结果不稳健;2001年以后上市的银行,基本按照国际标准,对呆账准备金计提比较充足,资产减值准备较多,其净资产、累计盈余、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对较低,审计结果比较稳健。
2.使2001年以后商业银行上市的撁偶鲾抬高,让他们望而却步。因为,长期以来,非上市商业银行一直采用非稳健的会计政策,银行积累了许多呆账,若在上市申请时突然严格按照摴时曜紨,采用最审慎的会计准则,足额计提呆账准备金,其净资产和累计盈余必将大幅下降,这好比给撏缂矓病人下了一道撁鸵,使他们难以承受、无法达到上市的标准。
3.造成商业银行之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由于非上市银行与上市银行执行不同会计政策、2001年前与2001年后上市的银行执行不同的会计政策,必然造成商业银行之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特别是2001年前与2001年后上市的银行,由于执行不同的会计审计标准,使其账面每股净资产、每股盈余、市盈率等指标缺乏可比性,这不利于投资者正确分析与评价不同的上市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利于形成同类上市公司之间的合理比价,甚至产生误导。
4.2001年后,按国际标准进行审计的上市商业银行,其账面净资产、累计盈余相对较低,但它在上市时已卸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其上市以后每年的经营利润会得到真实反映。另一方面,按国际标准审计后,累计利润减少了,但上市前已按当时的账面利润交纳较多的所得税;上市后,账面利润相对增加,若税务政策不允许对以前多交纳的所得税作递延处理,而是仍按账面利润交纳所得税,则使银行实际税负增加,进而影响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