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是由会计主体所处的环境因素决定的。会计的环境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行业经营业务的特点。企业总是从属于一定的行业,而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经营业务特点,这些特点直接影响一个企业会计方法的设计和选择。
2.行业经营风险程度对会计选择的影响。不同的行业,风险程度不同。行业风险程度的影响集中表现在各项准备金的核算上。行业风险比较小的企业其各种准备金(如坏帐准备金、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等)的计提比例一般比较小,或可用直接转销法,而不必采用备抵法。而一些风险较大的企业,其各项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一般比较大,因此常常采用备抵法。可见,风险程度的不同,客观上要求会计处理的方法应具有多样性,即可选择性。
土企业的组织形式也会影响企业的会计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与管理的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常有独特之处。如股份制企业对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与记录就不同于非股份制企业,其会计政策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股东大会,常常要围绕资本收益最大化这个目标来设计和选择会计处理方法。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由原来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已成必然,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制订出适用面比较广、会计处理比较灵活的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来代替原有的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们知道,美国等西方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是由会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向规范、限制、减少其处理方法的方向发展的。美国在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爆发以前,对会计很少有法律或行业规章制度的约束,使得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样化的局面。这也为企业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创造了条件,客观上也对1929一1933年的经济危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实际上就是开始于危机之后。在以后的几十年中,美国先后成立了会计程序委员会、会计原则委员会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和发布会计准则,从以往可供选择的会计惯例中过滤出一种或几种最优的方法和程序,用来规范企业的会计选择行为。现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其他一些国家也在逐步限制与规范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
由上可以看出,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规范与限制会计选择的过程。如下图所示:
而纵观我国会计改革的过程,是从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国民经济各部门会计制度,过渡到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紧接着陆续颁行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于2001年起实施的统一的 《企业会计制度》。体现了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我国会计改革方向。
由此可以看出,两者的目标是统一的,都是为了使会计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这又可以通过以下坐标图进行分析。会计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法为Xl,而会计对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用为F(X),很显然,F(X)为Xl的函数。
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能过多,否则会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从而降低会计的综合效用;相反,如果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过少,会影响企业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会降低会计的综合效用。可见其数量有一个最佳值,我们把它定义为KO,KO所对应的最大综合效用的值为M。我国会计在改革以前处于Kl点的位置,即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国家管得过多、统得过死,以至于会计的综合效用比较低,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会计改革后,便会计的综合效用向最大值M点靠近,会计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法也由Kl点向KO点靠近,即适当地增加会计的灵活性,增加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以前处于论点,即存在过多的会计选择,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同样使得会计的综合效用很低。因而在经济危机之后开始制定会计准则,逐步限制与规范会计选择,在图中表现为由K2点向KO点的靠近,从而使得其综合效用也向最大值M点靠近。因此,中国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虽不同,但在目标上是同一的,都是为了使会计发挥其最大效用。
事实上,综合效用曲线F(X)并不只是会计选择方法Xl的函数,它还存在其他许多自变量,是一个多元函数。例如:会计人员的素质(X2);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X3);会计法规的健全程度和执法力度(X4)等等。
1.综合效用F(X)与会计人员素质X2和企业管理人员素质(X3)是正相关的关夷 即素质越高,综合效用的值越大;素质越低,综合效用的值越低。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的会计教育水准和会计人员的素质在不断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与发达国家的水平差异仍然很大。这一现状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无疑是巨大的障碍。反映在综合效用曲线F(X)上:由于X2的数值较低,便综合效用无法达到其最佳值M;同样,X3也限制了综合效用的提高。
2.综合效用F(X)与法规健全程度和执法力度(X4)的关系:在法律、法规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开始实施依法治国的方针,大大加强了立法工作,先后颁布了《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审计法》、《公司法》等多项法律,为使会计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应当承认,目前在守法、法律责任认定和执法力度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法律知识欠缺和法制观念淡薄导致有法不依,法律条文可操作性差导致有法难依,人际关系的影响和行政力量的不适当干预形成执法阻力等也限制了综合效用的提高。
正是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使得目前会计的综合效用F(X)只能处在坐标图所示C点的位置,而C点所对应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K3是小于最佳值KO的。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接轨需要考虑一个"度"的问题。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不能过于超前,否则制定出来的会计准则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不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相反有可能便会计准则无法实行、形同虚设,甚至还会产生相反的作用。也就是说,会计准则所确定的可供选择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应有个“度”,不应过多,不能追求与国际惯例接轨一步到位。过激则会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但是,强调稳步过渡并不代表保守,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适当超前的优点有以下几个:
1.适当超前的会计准则可以促进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的素质。如果会计准则制定的层次比较低,会计选择的余地比较小,会计人员不需要太多的知识,会计工作没有挑战性,缺少生机和活力。这不仅会便会计人员认为学多学少一个样,只要能应付工作便可以了,还会使一些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不愿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无法得到提高。
2.适当超前的会计准则可以避免频繁地对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会计所处的环境决定着会计的发展,环境发生了变化,会计也应相应地进行变化。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证券市场也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正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更大的变化,会计准则适当超前可以避免会计准则的频繁修订。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当在稳步过渡的基础上,保持适当的超前性,从而促进我国会计事业的更快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