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的效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帐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以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介绍修改或删除(帐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帐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帐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帐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帐凭证进行。
(三)任何登记入帐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四)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薄,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
(五)总帐及现金帐和银行帐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帐,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帐。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六)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帐期限,每月至少记帐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帐业务全部登记入帐。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帐,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帐。
(七)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帐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帐簿,会计帐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帐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帐簿数据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