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使被授权的员工有望在一般薪金之外获取一定的额外收益。这种可能的额外收益实质上是公司为享有员工的服务而可能付出的代价,类似于工资费用。然而,员工是否会行权,却取决于公司股票未来市价的变动情况以及员工的意向。如果授权后,股票的市价下跌,甚至低于“约定价格”,行权对员工来说无利可图,或者被授权员工本身不愿意继续待在公司,那么,股票期权都会实现不了。因此,有人提出:不确认股票期权,只需备查簿中登记,在行权之时按股票发行处理即可。但是如果不予确认,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又可能得不到及时、充分的披露。股票期权的确认与记录主要有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本文主要介绍内在价值法。
内在价值是指股票的市价超出行权价格的差额。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25号意见书《向职工发放股票的会计处理》规定,与股票期权有关的补偿费用可采用内在价值法计算,即在计量日,只有当股票市价超过行权价格时,才确认并计量补偿费用。但如果在计量日行权价格等于或高于股票市价,则不确认补偿费用。所以内在价值法下多数固定型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内在价值为零,即股票市价和行权价格的差额为零。同时,应用内在价值法计量补偿费用时,当股票市价发生变化时,内在价值也跟着变化,所以在每一个会计期末都需要对期权补偿费用进行调整。
例:某公司于1995年12月1日与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股票期权计划书,允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面值为2元的普通股20000股。1996年1月1日为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被授权人可以在未来10年内行权,行权价格为20元,授权日的股票价格为25元。同时,授权协议条款表明服务期满2年后,授权人才有资格行权。
1、在1996年1月1日(计量日)确认期权补偿费为20000×(25-20)=100000元,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递延补偿费用 100000
贷:股本——股票期权 100000
2、递延补偿费用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账户,需要在管理人员的服务期内(2年)进行摊销,在1996年12月31日和1997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费用 50000
贷:递延补偿费用 50000
3、如果公司管理人员在1998年6月1日执行了全部股票期权的30%,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 120000
股本——股票期权 30000
贷:普通股 12000
资本公积——普通股溢价 138000
4、在期权到期前,如果公司管理人员没有执行剩余的股票期权,公司需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股本——股票期权 70000
贷:股本——到期股票期权 70000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司管理者完成了授权时规定的劳务而没有行权,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在期权到期时,不需调整补偿费用;然而若管理者没有完成授权时规定的劳务(如提前辞职离开公司),则已估计处理的补偿费用必须调整。如假设公司管理者于1997年1月1日辞职离开公司,公司需作如下分录以调整补偿费用:
借:股本——股票期权 100000
贷:递延费用 50000
递延补偿费用 50000
在
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待摊费用”与“其他长期资产”两栏中间加“递延股票期权费用”反映企业所拥有的长期待摊的股票期权费用。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中反映企业经理人所拥有的股票的账面价值,在资本公积栏中反映经理人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超过票面价值的价值。
在损益表的管理费用中反映企业应摊销的股票期权的相关费用。同时,各企业还应设计出反映股票期权的辅助
报表。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要充分揭示有关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影响,披露有关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股票期权费用、行权期、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等。对已确认的期权要说明确认基础和计量属性,对尚未确认的要说明理由。使用公允价值法的企业还应披露报告日期期权的公允价值,取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及假设,由于公允价值变化而产生的损益和处理方法,这些信息有助于股东了解公司整个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