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竞争日益加剧。有的企业为了降低原材料的购入成本,或者获得稳定的销售渠道,实施兼并或新建其上、下游企业;有的企业为了降低和分散经营风险,对跨行业的企业实施兼并,以实现多元化经营;有的则是国家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在撤销行政管理机构后,将原属相关企业组建成控股集团。这样,在我国形成了大量企业集团。在此经济背景下,由于母子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投资者迫切需要了解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综合信息;同时,企业集团的最高管理当局为了掌握控股集团整体经营情况,也需要了解整个集团的状况。因此,为了对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具有此功能的合并会计
报表就成为一项重要手段。合并会计报表在综合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投资者的决策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但是合并会计报表又存在着天然的局限性,它在提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用性上不及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本文拟从合并会计报表在反映企业集团财务风险、偿债能力及其决策有用性三方面分析合并会计报表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合并会计报表不能正确反映企业集团所面临的财务风险。
企业集团的内部融资有几种方式:一是通过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使子公司获得贷款;二是母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再转贷给子公司;三是通过成立财务公司,或通过企业集团的资金内部结算中心,在各成员企业之间调剂企业集团内部资金的余缺。
我们通过不同融资方式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合并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集团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第一种情况是非全资子公司采用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取得贷款;第二种情况是该子公司直接从银行融入资金。经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销分录后,两种融资方式下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完全相同的,但实质上对于这两种方式,企业集团承担的财务风险是不同的。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当该子公司面临财务危机不能到期还本付息时,母公司必须履行其担保责任,以其资产为子公司偿还债务,实际上使得整个企业集团为少数股东承担了一部分债务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财务风险。但如果子公司是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对于整个企业集团为此而承担的债务,只包括其持股比例与贷款金额的乘积部分。显然就这两种融资方式而言,企业集团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前者是大于后者的,但是仅通过分析合并会计报表并不能得出这一结论。同理,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融资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按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实务: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是不需要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因此在关联方交易披露中,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融资情况未能得到反映。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由于内部交易相互抵销,也不能反映出其内部融资情况,不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集团的融资状况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财务风险。因此这部分内部交易成为会计信息反映的疏漏之处。笔者认为,应将涉及到关联方交易的内部融资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按照重要性原则以附往形式进行披露,从而有利于合并会计报表使用者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融资状况和其面临的财务风险,以提高企业集团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便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合并会计报表限于固有的局限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集团的偿债能力。
从法学角度看:企业集团只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不是法人,因此它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企业集团成员单位都是各自独立的企业实体,其资金分属于各成员单位。因此企业集团成员间由于各自的利益,决定了企业集团成员的资金不能任意在企业集团中划拨。特别是在母公司与非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非全资子公司之间,虽然母公司控制着各子公司的财务决策权,但是它不可能不考虑子公司中少数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而在企业集团内部任意无偿划拨资金。根据法人企业中投资者只就其投入资本承担有限责任的原则,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只是就其投入资本部分负有限责任;子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要求也仅仅局限于子公司的资产,而不能追溯到合并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总资产;母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索偿权只能从母公司的资产中得到满足,不能直接向子公司去索要。因此,合并会计报表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集团的偿债能力。例如,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的流动比率大于2,速动比率大于1,从
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企业集团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但实际上可能有些在整个企业集团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子公司,其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远远低于正常水平,正处于财务危机之中.而这些企业的命运对整个企业集团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仅仅阅读合并会计报表,可能造成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的误解。为此,投资者在了解企业集团偿债能力时,应考虑到合并会计报表的局限性,除了阅读合并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重要性原则,阅读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以获知企业集团真实的偿债能力。
(三)企业集团的跨行业经营使合并会计报表的有用性减弱。
多元化经营使得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减少,增强了企业集团的竞争力,但也为整个集团提供会计信息带来了困难。一方面,由于不同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造成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不同行业之间会计科目及会计政策的不一致,给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带来不便;另一方面,合并会计报表将不同地区、行业的企业会计报表加以合并,使得不同地区、行业的企业之间盈利能力、风险水平的差异性被掩盖,特别是各个行业的财务指标衡量标准不同,个别会计报表合并后,使得合并会计报表财务分析、财务预测的意义大大减弱。基于以上两方面的情况,导致合并会计报表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这一根本作用,遭到了严重削弱。例如母、子公司分别为工业企业和金融企业时,合并报表上的某些项目可能就因合并而失去了意义。
莫兹(Mautz)指出:“多元化企业的业绩是由它的各个分部的进步和成功所形成,分析者一定要了解每一个分部,作为预测企业未来的基础。”为了降低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聚合程度,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决策有用性,企业集团应编制分部财务报告,即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集团按行业和地区提供分部信息,并规定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基础、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基础,分部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
营业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现金流量等指标。并且,企业集团可按年单独编制“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作为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形式予以披露,从而提高企业集团会计信息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