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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土化(一)

2005-11-28 00:00 来源: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会计作为一门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其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但是各国会计又都处于各自特定的社会文化、政治法律和经济环境之下,会计的本土化特征也十分明显。中国是国际经济大家庭中的一员,中国会计在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的同时,自然也应强调自己的本土化特征,使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与本土化有机地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中国会计改革的正确方向,建立起符合中国实际的会计准则体系。

  一、中国会计发展的国际化趋势

  始于本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市场。外资企业的入驻,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个私企业的大量设立,使得传统的财务会计模式已不能适应企业组织形式变化的需要。中国企业向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与国际证券市场的接轨以及金融工具的发展等,也对传统财务会计提出了挑战。由此,一场会计革命开始了。中国财政部于1992年11月30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分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并要求于1993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初步实现了会计核算模式与国际通行会计惯例的衔接。此后,财政部又在总结《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实施情况和经验的基础上,着手制定具体会计准则,至今已有近十个具体会计准则颁布、实施,这标志着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从中国会计改革的过程可以看出,在会计准则制定的实践中,中国充分研究、借鉴了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在内的国际上有影响的会计体系的内容,在不与中国法律和经济实际相抵触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方法。说明中国支持国际会计组织为加强会计国际协调所作的努力,也说明中国赞成会计国际化,中国会计改革的进程反映了中国会计发展的国际化趋势。

  但是,赞成会计国际化,并不意味着国家会计的消失,国际会计正是在各国会计的交流和融合中才显示其生机和活力的。因为,世界经济的发展仍然是以承认一定利益主体为前提的,只要有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这两个范畴存在,会计还处于国内和国际这两个环境,国家的会计与国际的会计就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作为矛盾体存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作为协调各国会计信息的国际性会计组织,对这一对矛盾的协调作了大量的努力,指定和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发布,是各国经济横向交融、跨国经营迅速发展和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国际经济的交往依赖于会计信息,世界经济的国际化势必导致会计的国际化,中国会计也一定会融入到国际化的潮流中。

  二、中国会计的本土化特征

  中国目前所处社会文化背景,政治、法律和经济环境决定了中国会计的本土化特征。

  (一)社会文化背景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伦关系、尊卑礼让、孝道服从。这种文化特点给予社会每个人明确的位置,从而建立一个礼治的秩序。这种伦理关系即为权距之体现,强调孝道文化,权力集中于父母、长者或国家,因而形成权距较大的社会。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消除了旧文化中的封建思想意识,但传统文化所倡导的个人奉献精神则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先社会价值再个人价值的取向,体现了中国现代文化特征。这种社会文化观念反映在会计方面则体现为:1.在会计规范体系中,会计人员普遍认同由国家立法制定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由政府对会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不很强调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2.在会计信息披露上,由于中国为权距较大的社会,企业和会计人员对公布会计信息可能引起的风险,如公众质询,股价变动等,均会感到不安,所以,他们在心理上对公布会计信息较为抗拒,从而使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受到影响。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制定有关信息揭示的法律规定。3.在会计方法上,偏好于乐观的估计。在会计事项的处理上往往对收入持比较乐观的态度,而对有关损失的处理则持比较保守的态度,以求帐面利润水平的提高。4.由于政府集中了会计管理权力,所以民间会计专业团体组织的权力很小,影响力也极其有限。

  (二)政治环境

  每个国家的会计理论、会计规范及会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本国的政治制度、政府形象、国家利益及社会安定为前提条件。任何不符合前提条件的会计理论、规范和行为均会受到政府行政和国家法律等的强制干预和严厉惩处。这是世界各国会计都遵守的重要原则,中国也不例外。当前,中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人多面广,会计信息的披露必趋于多样化。只有政治社会稳定,会计才能因客观环境在某一方面的稳定而相对稳定。如果政府政策多变,那么会计也会受其影响而变化,这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就很难把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中国政治制度稳定,政府对会计理论与实务的规范,已建立了以《会计法》为核心,以《企业会计准则》为重要组成内容,以具体会计准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为操作指南的规范体系(中国的具体会计准则正在陆续制定、颁布过程中,所以目前的规范体系中,具体会计准则与分行业会计制度并存),因此会计能按政府的政治意志运作。

  会计的政治环境分析告诉我们:在改革与建立中国会计体系过程中,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心,以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维护国家利益,确保国家政治制度的稳定和政府形象的完好。会计行为对象是企业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只有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才能保证会计行为对象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法律环境

  从法律体系来看,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因此它具有大陆法系的特征:法律结构包括基本原则和细则,内容包罗万象,形式比较完整;法律条文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和逻辑性的特点;包括会计管理活动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经济管理活动均处于国家详尽而完备的法律管制之下。这种法律环境下的会计本土化特征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①。公平竞争缺乏。中国正在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应以公平竞争为原则,为企业的竞争奠定公平的法律环境,而中国的法律在如何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还存在缺陷,如会计准则尽管在立意上以公平竞争为目的,但实际效果则不然,它对上市公司具有较大的约束力,而对非上市公司缺乏约束力。又如《税法》对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着明显的不对等性:有的企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而有的企业则不允许;有的企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有的企业则不能享受,等等。2.会计职能受限。中国的《会计法》、会计准则及有关会计法规比较强调政府的宏观控制意图,而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技术方面考虑不多,这严重地限制了会计工作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适应性,降低了会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职能作用。3.权力与法律地位不清。中国的法律体系正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在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的某些方面还没真正做到法高于一切。各级行政权力不按法律程序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直接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不通过法律而借助权力来解决企业间的利益纠纷问题也很普遍。这使得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受到一定的影响,非规范性的会计行为几乎存在于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中。因此,在建立具有本土特色的会计规范体系时,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从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职能出发,健全法制,把行政权力完全纳入法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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