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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

2006-08-23 08:46 来源:富宏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但是,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大量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有效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成为我国会计界、经济界乃至我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教授提出的“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精辟见解,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

  一、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及危害

  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间,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为:

  1.原始凭证虚假。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要素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甚至开具假发票,虚列经济事项,致使单位经费超支或成本虚增,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3、虚列成本,虚计收入。人为调节会计报表及会计处理方法,以计划数、预算数代替实际数,造成会计报表失真现象,安然公司的破产以及琼民源、郑百文、银广夏等造假典型案例的产生,都说明了会计报表严重失真已成为相当普遍的问题。

  4.资产、收入、负债、成本费用失真。﹁是资产不实。一些单位违反会计制度,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核算,不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按规定摊销预提费用,也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对坏账也不按规定转销,造成虚增资产。二是收入失真。采取虚列收入空挂应收款、截留、转移等做法,人为调节收入,掩盖了单位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致使收入流失,会计信息失真。三是负债登记不全。大量负债游离账外,形成账面负债不完整。有的单位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靠赊欠来维持,靠借贷来完成经济指标,这些债务采取不入账的做法,形成账外负债;有的领导在既无资金渠道,又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为搞“形象工程”,大搞基本建设,形成大量账外工程欠款。四是成本费用失实。原始发票的虚假是成本费用不实的最主要原因。在会计核算中采取支出挂账,不列当期成本费用的做法,或多摊多提费用,截留利润,偷逃税款,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行为等等,造成成本费用不实,隐性亏损加大。

  会计信息失真虽然能给企业带来一时的蝇头小利,却给国家、社会甚至是企业自身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一是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和破坏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

  二是损害公众利益。截留收入、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等舞弊行为,严重损害了单位和职工个人利益,特别是直接影响了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收益和债权利益,使信息风险增大,信息成本提高,常出现投资得不到回报,或回报率很低,债权人不能按时收回本息的情形。同时,信息失真会误导社会公众对证券投资做出错误的抉择。

  三是有损会计队伍自身形象。少数会计人员直接参与伪造、变造虚假会计资料,降低了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影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极大地破坏了会计队伍良好形象。

  四是影响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科学决策。错误的、不真实的会计信息,使相关部门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依据缺乏可靠性、科学性,不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在宏观管理上使企业陷入被动,长期下去,必将削弱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危及经营主体本身生存。

  五是会计信息失真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一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客观上为会计信息失真提供了环境条件。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建立不久、正逐步完善和发展的历史阶段,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具体到会计领域,其法律法规既要同国际惯例接轨,又要符合中国国情,需要摸索,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会计界现状而言,一方面,相对于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涌现以及人力资本、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的日益重要,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体系已明显滞后;另一方面,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新颁布的许多具体会计准则还不够细致具体,有的甚至还明显遗留着翻译的痕迹。这一切,都可能成为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潜在原因。

  二是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会计人员严重短缺,很多素质较低的人员进入了会计行列,出现了会计人员非专业化的普遍现象,会计工作仅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的浅层次上。这部分人由于对会计法规、制度甚至原理都不熟悉,不可避免地会做出错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个别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低,可能因迎合领导或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是行政领导、经营者的功利主义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为突出政绩,给企业分指标,压任务,逼着企业作假,用虚假政绩去争名夺利。某些企业经营者为取悦上级,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常常指使会计人员违反法规,对会计资料进行粉饰、修正,以获得贷款,逃避税收,截留收入,化公为私。

  四是会计法规系统不健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虽然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相继颁布实施,但随着新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这些法规、准则、制度本身也相继出现了一些缺陷,个别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企业经济交易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五是社会及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不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注册会计师常常被称为“经济警察”,其职责在于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提供鉴证服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加之许多人缺乏职业道德和管理部门监督不力等原因,并没有能真正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相反有些甚至与企业勾结在一起,共同造假。同时一些企业的领导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的监督,而会计人员又受单位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在工作中很难坚持原则,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

  六是由于采用计算机记账带来的一些问题。当前会计人员的计算机素养普遍不高,加之现有软件普遍在安全性方面存在缺陷,使得使用计算机的单位在内部控制方面往往存在许多漏洞,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和真实性。

  三、解决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建议

  一是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加强会计人员工作的客观性、独立性。会计委派制是由政府成立会计局,对企业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考核、调遣、奖罚、任免和管理,即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受国家委派进驻企业,在企业中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代表国家利益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有效地摆脱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变过去的会计人员属单位所有为属全社会所有,从而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起来,排除干扰,依法办事,正确行使会计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可以在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会计人员申诉制度和会计主管任免审批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改进会计管理体制,使企业的会计或会计主管由董事会(所有者)任免,对董事会(所有者)负责,而不是由厂长(经理)任免,使会计能够独立自主地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过程也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过程。国家审计署2001年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虽然企业总体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但会计报表严重不真实的企业占68%,有的虚赢实亏,有的虚亏实赢,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这些公司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和小集团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是我国现行法规中,却还缺乏对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如对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员法律责任如何分担、如何处罚等,在法律上都是非常模糊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从法律上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形成约束。一旦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就要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打假不手软,包括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进行处罚。对违规企业实行经济制裁,令其对因会计信息失真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进行经济补偿。同时,对那些来自行政方面干预的压力所致的作假,要层层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使作假者和指使作假者无处藏身。

  三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鼓励会计人员乃至社会各界自觉地进行有关会计财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及计算机水平,提高会计电算化程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推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特别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使每个企业会计人员都能担当起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一体的职责,坚持原则,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四是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不断强化社会会计监督。一方面严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观念,清除一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对出具虚假报告或作伪证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地位,转变监督方式,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社会会计监督力度。改变现有的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例如每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因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对事务所“审计业务”以外的收入比重做出明确规定,防止事务所因为向所审计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大额服务费而丧失独立性。同时,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发现舞弊行为,及时果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