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法务会计及其人才的培养

2008-08-13 17:48 来源:纪茂利

  摘 要:文章分析了法务会计的定义及特点,提出了法务会计人员所应具有的素质,并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 人才培养 应有素质

  现代法务会计最早出现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的出现主要与当时的内部股票舞弊案以及储蓄信贷行业的丑闻有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在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舞弊调查等领域越来越需要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而我国在法务会计的理论框架的构建、制度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法务会计的实践还是法务会计的理论发展,都需要大量的法务会计专业人才,所以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是我国目前十分迫切的事情。

  一、法务会计的定义及其特点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咨询、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行业。法务会计和其他会计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务会计不是单一的会计,它涉及的学科较多。法务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审计、经营管理、法学等相关知识,而且对心理、信息技术知识等专业知识也必须扎实地掌握。可以说,法务会计人员是多学科交叉形成的复合型人才。

  2.法务会计人员服务的领域广阔。法务会计人员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专家证人、咨询人员、鉴定人员的身份为客户服务。身份不同,所履行的职能也就不同,其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遵守的具体的规范也会发生变化。服务的对象可以是政府、律师、投资者、公司等,服务的领域非常广阔。

  3.法务会计的从业资格要高于其他的会计人员。由于法务会计人员服务的领域较宽,面临的业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对它的从业资格肯定要高于其他会计人员。在美国法务会计实践中,要从事法务会计业务,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要有注册舞弊师及注册破产和重组会计师证书。而注册舞弊师要求会计学本科专业的学历,两年职业会计师的工作经验,并且通过融资业务、调查、法律要件、犯罪学四门考试;注册破产和重组会计师则必须有至少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通过财务报告与税法、破产与重组管理、发展规划会计三门考试。在我国,对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鉴于其工作的复杂性、智力性,从业人员必须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及证券从业资格,且要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4.法务会计人员的最终成果是一份报告,这份报告无论是作为专家证言还是作为法律鉴定使用,都是咨询性的,是否被采信,将由委托人决定。当然,法务会计人员应就报告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务会计人员所应具有的素质

  法务会计发展较早的美国已经制定了注册舞弊师审核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对执业者的执业资格和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我国,法务会计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尚未制定,但法务会计人员若进行执业,除了要具有会计、审计、经营管理知识和法学知识,还必须具备如下的知识和技巧:

  1.辨别舞弊、调查取证的知识。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具有辨别舞弊交易的类型及其相关经验,对舞弊信息具有高度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能够从会计信息、会计文件中掌握舞弊的实质,并能从财务资料中提取相关的证据,同时对利益相关人造成的损害能够精确地计算。

  2.心理学的相关知识。根据舞弊理论,舞弊的产生关键还是人的因素,对人的心理和动机的理解力应成为法务会计人员的基本技能。

  3.沟通技巧。法务会计人员最重要的工具是面谈程序,法务会计人员必须能够控制面谈过程,并从中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同时,法务会计人员作为案件事实的陈述人,必须对案件事实进行清晰、无偏差的表述,这样其成果才能被委托人所理解和认同。

  4.对信息技术的理解和掌握。由于现在的账务处理普遍采用电算化、网络化,因此,法务会计人员须掌握计算机和信息技术,以便使舞弊调查技术和犯罪技术同步发展。

  三、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可分为这样几个层次:

  1.在大学里开设法务会计学专业课程。目前,在我国已经开展了法务会计本科学历教育,云南财贸学院于2001年在会计专业开设了“司法会计专业方向”,渤海大学也于2004年在法学专业基础上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在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有法务会计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教育尚未开展。从我国整体来看,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学校少,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少:硕士生只有几名;博士生没有,不利于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及人才的培养。鉴于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的综合性、复合性、跨学科性,法务会计工作成果的智力性,此专业适合本科和硕士、博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最好能采取六年制本硕连读的教育方式。前两年进行会计、审计、管理知识的学习;第三年进行社会实践:上半年到公司进行财务会计、经营管理的实践,下半年在会计师事物所进行审计的实践;第四、第五年进行法学的学习,包括民事诉讼法、证券法、公司法、证据规则、鉴定学、股票发行与交易的有关法规等法学知识;第六年到中介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实践。也可以采取五年制的双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五年,授予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

  2.在职注册会计师、律师的后续教育增加法务会计的内容。《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该是承办法务会计业务的主体。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学知识缺乏,后续教育中法务会计知识培训也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加强对在职注册会计师的法务会计知识的培训,同时,鼓励在职的律师取得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是解决我国法务会计实践人才缺乏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

  参考文献:

  1.李若山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会计研究,2000(11)

  2.张蕊,谢舜明。法务会计的新领域:为证券民事诉讼提供专家支持,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