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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探索

2005-11-08 00:00 来源:山东省审计科研所·李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财政预算体制发生了重大改革,这些都将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目标、内容,审计的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应对形势的变化,将成为今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面临的问题近几年,各地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仍面临以下问题:

  (一)现行审计体制对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局限性。一是影响审计执法力度。现行审计体制规定了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当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些地方领导往往站在本区域的角度,对审计处理结果进行干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执法力度和审计作用的发挥;二是造成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内容不够完整。按照现行审计体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在地方的各级机构不属于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因此地方审计机关对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中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不能进行核实,势必影响审计工作成效。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法律、法规滞后。随着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解决其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给审计处理、处罚带来一定困难。

  (三)审计人力资源缺乏,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基层审计机关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普遍面临任务重、人员少的实际问题,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财政、地税、地方金库的审计,以及延伸预算单位及纳税户的审计调查,非常困难。要如期完成审计任务,就得赶时间,就难以保证问题的查深查透,在一定程度上势必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四)审计机关内部条件制约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的大较量和大检阅。目前,审计机关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受到一些内部因素的制约:一是财税部门自身电算化水平较高,而审计部门对于使用微机查账能力相对薄弱,查账手段的软化,极不利于审计向深层次发展;二是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不均衡,难于适应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客观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质量。

  二、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若干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是现阶段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部门预算、零基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的出台和实施,这些都表明财政体制改革正逐步走向深入,而这也必然会对今后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新形势下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上层次、上水平,就要树立公共财政意识,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形势,认真总结《审计法》实施以来预算执行审计的经验,研究今后发展趋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推动财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深入发展。

  (一)严格执行“两个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两个报告”制度的建立,使审计工作纳入了国家预算管理和监督体系,并成为其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通过这一制度,审计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影响政府的宏观决策。坚持和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关系到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审计监督工作在预算管理体系中的位置,关系到审计机关与人大和政府能否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个别审计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工作走过程,敷言了事。“两个报告”不规范,质量不高,有的机械地照搬财政部门的数据;有的审计工作报告篇幅虽长,却没有反映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审计建议无的放矢,内容空泛,没有针对性。“两个报告”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审计机关的社会形象。“两个报告‘’应该针对报告对象的不同讲求策略。审计结果报告,应重点放在揭露问题,说实话、讲真情、报实账,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工作报告应遵循有利于人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有利于政府管理财政的原则,在报告内容和重点上既要有所侧重,又不能只反映财政税务部门的问题。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全面审计有两层含义:一是审计的对象要全面,既要包括财政、税务、国库部门,又要包括涉及到财政收支的预算部门和单位。二是审计的资金要完整,预算内、外资金,本级预算收支、结算资金等都要进行审计。在全面审计中,要把真实性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逐步达到摸清家底的目的。我们认为突出重点应把握三点:

  第一,把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摆在首要位置。财政部门负责预算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是预算执行的总开关在整个预算执行审计中居于主导地位,搞的如何,是整个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对财政部门的审计内容要全面,所有预算资金都要进行审计,特别要对本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的专项上解、专项补助、结算资金等进行审计,这里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随意性大,搞资金“暗分配”,脱离预算和人大的监督,甚至夹杂着一些部门私利。一旦出问题就是大问题,必须进行审计。所以要把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始终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不能有任何的麻痹和疏漏。

  第二,要扩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整个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一些审计机关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不高,影响了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质量。对资金量大的部门如水利、城建、社保等要做到每年审计一次,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应间隔两年审计一次。要结合专项资金审计,对重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审计,延伸到具体项目、具体使用单位。

  第三,要抓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当前要重点查处严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越权违规,减免税、以税谋私,以及财税部门为中介机构介绍业务从中拿取回扣等腐败问题。

  (三)坚持“三个结合”和预算执行审计一体化,提高审计效率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系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各专业审计之间密切配合和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一些审计机关只满足于完成自身工作,缺乏全局和系统的观念,上下级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审计,一些审计成果没有充分利用,造成审计力量和审计资源的浪费。个别下级审计机关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和安排的审计或调查项目完成不好,上下级审计机关信息渠道不畅,一些审计信息不能被及时采用,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在同一个审计部门内部各专业审计不配合财政审计,有的把预算执行审计理解为单纯地对财税部门的审计,各专业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缺乏宏观的财政经济意识。坚持“三个结合”,就是把对财税部门的审计与对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结合起来,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与对下一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结合起来,把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结合起来。实践证明,“三个结合”是搞好预算执行审计的确实有效的方法。

  (四)进一步探索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途径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要在对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预算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效益性方面深化。审计中,首先要分析财政支出格局是否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进行了调整,预算安排重点是否放在了为国家政权建设正常运转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对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保证能力以及加大财政对基础设施及基础产业的投资力度等方面,支出的范围、结构是否符合这些重点,财政“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是否解决或缓解等等。同时,审计中也要注意分析上述重点之间的比例结构,通过审计的分析和揭示,促使财政支出的范围和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使有限的财力更好地发挥效益。

  (五)公共财政下的预算编制是审计的首要内容随着公共财政进程的推进,细化预算编制,实行部门预算已是当务之急。改革后的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便成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深化的内容之一。我们认为,首先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特别是要对一些使用财政资金数额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计,看该列的收入是否列收,支出项目是否落在实处,有无虚列、截留、挪用或层层留机动指标的情况;其次,要看预算编制是否由部门预算汇编而成,部门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部门之间是否苦乐不均,要抽查部分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和部门用款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合理合规。通过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强化预算的约束和预算分配的透明度,促使有限的财力分配更趋合理,从机制和源头上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配置。

  (六)公共财政下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审计的重要方面实行国库单一集中收付制度,规范收入收缴和支出拨付程序,这是财政国库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国际的通行做法。实行国库单一集中收付制度后,对政府财政性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改变了财政资金分散管理,部门、单位多头开户等混乱局面。为此,审计应当把监督的目光转到“集中收付”上来。首先要审查有关部门、单位各项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是否进入国库统一账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合规等。其次,要监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有无不按预算和程序支付,有无一方面集中支付、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又分散管理,使“集中支付”、“会计核算中心”有名无实等问题。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审计,促使此项制度健康运转。

  (七)公共财政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审计的新课题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中央将集中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援贫困、落后地区发展经济,使地方尽快脱贫,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将税收返还和结算补助作为审计重点,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专项转移支付由于是专门用途和专款补助,如工资性补助、扶贫补助、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审计的重点应对每笔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跟踪审计,从资金源头、渠道、投向等多方面进行审查,严防这些资金被截留、挪用或出现损失浪费,以保证转移支付资金的安全并发挥最佳效益。

  (八)公共财政下的政府采购也是审计的新内容政府采购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它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质量效益的原则,以最大限度节约开支,遏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是审计监督的职责。对政府采购的审计,首先,要对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报政府批准等;其次,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编制的采购目录,确定其采购范围。通过政府采购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使政府公共财政下的采购制度更加合理、合规、合法。

  (九)提出高水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查错纠弊,更重要的是审计结果的形成和审计成果的转化及利用。形成审计结果时,要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揭示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重点揭露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转化和利用审计成果,要从实际出发,对审计结果进行客观、理性地加以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预算执行单位规范管理,使审计工作真正起到参谋助手作用,从而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十)加强审计后的跟踪问效工作一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组除了为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为审计机关出具审计决定和意见提供依据外,还要把跟踪检查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做好审计结果的落实工作,跟踪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以及规范管理情况,对屡犯单位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审计公告,对被审计单位起到警示作用,使违规违纪问题逐渐减少,推动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地发展。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为此,我们要积极探索预算执行审计的方法,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永远充满活力,并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