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层面,是深入、全面、系统地揭示问题的前提,是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的基础链,也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核心。没有全面、有效的真实性审计,就谈不上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法》要求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真实、合法、效益各有其丰富的内涵,在审计中的具体操作也各不相同。本文从实践的角度,着眼于审计质量控制,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审计加以初步的分析。
什么是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呢?应该说,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本身无所谓真实还是虚假,只有当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被以某种形式记录下来以后,经济活动的记录形式与其内容实质产生了分离,才出现了真实性问题。形式与实质相符,就是真实的;反之,就是不真实的。不真实的产生原因有两个,即错与弊。前者指非主观故意造成的错误,后者指因存不良用意而为之的舞弊。
经济活动的记录形式有不同的层次之分,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最终形式是一个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由账务记载生成的,而账务记载的起点是记账凭证的编制,记账凭证又是依据原始凭证编制的,因此,原始凭证是记录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最初形式。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有自己的记录载体。常见的支出原始凭证主要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收据及能更详细反映经济活动过程的其他文书,如合同、协议等,以及在单位内部生成的各种表单,如向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等形成的经签字的发放表。在由原始凭证编制到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真实性的问题。在审计中,我们要对最终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发表意见(审计法中提出的审计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虽未明示是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但其实际含义应是如此),就需要关注该数据生成的每一个环节。下面,我们按一项经济活动运行的先后时间顺序对影响真实性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由经济活动到原始凭证
这一环节产生的真实性问题主要是指经济业务被以不真实的形式记录下来。单位内部和外部形成和取得的原始凭证都有可能产生真实性的问题。以发票为例,通常存在三种虚假的形式。一是发票所记录的购买行为根本没有发生,发票是完全虚假的。二是发票上记载的所购置的物品与实际购置的物品不同。三是发票金额与实际付出的金额不相符。
应该说,这一环节产生的真实性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但又是较难确认的。仍以发票为例,由于发票往往来源于被审单位外部,在取证时会遇到较大的困难。客观原因是时过境迁造成的形式和实质的难以核对,主观原因则是由于外部被调查单位的配合指数往往不高。审计人员通常只能在掌握了比较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到外部相关单位取证,而无法按部就班地抽样选取样本进行审查。这是审计的一个难点,也是一个高风险点。
二、由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
这一环节产生的真实性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完整性问题,即由实际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有时经济业务已发生却根本不形成原始凭证,此时就更谈不上完整性了)未被记录到账簿中。隐瞒、截留收入形成的小金库会同时导致收入和支出的完整性出现问题。在单位设置了小金库的情况下,收入被记入账外账中,而未被记入财会大账中。此时,由于收入的完整性受到影响,则相应的支出也无法反映在大账中,带来支出的完整性也同时受到影响。收入的完整性问题也是审计的一个高风险点,从账户入手是审查收入完整性的一种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另一方面,经济活动被如实、完整地记载到账簿中,还会产生一个会计适用科目的问题。会计适用科目不正确,同样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的混淆会造成损益的不真实。
三、由记账凭证到报表
一是转账环节。目前,多数单位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经济业务一旦被输入电脑,通常不会发生数字勾稽关系方面的错误。但电脑毕竟只是一种工具,记账错误的更正,收入支出的结转,还是要在人的指令与操作下来完成。以事业单位专项支出的结转为例,在正常情况下,专项支出应与其对应的专项收入相对冲,这样,在会计期末才能够真实反映某项专项资金的结余情况。但在人为的操纵下一个专项的支出却可以和另一个专项的收入相对冲。这样做会导致一项支出在报表里最终以另一种支出形式报出。
二是生成报表环节。由于账面科目与报表科目不是一一对应的,报表往往不能直接由账簿生成,需要经过一定的分析计算进行填列,这个过程中极易产生错报以及人为的调节行为。这一环节的真实性问题由此产生。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账表相符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项经济业务从原始凭证开始到财务报表报出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影响真实性的问题。在具体开展一项审计工作时,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系统地分析,分析对真实性造成较大影响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就可最大限度地揭示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不真实问题,以提升审计成果和工作水平,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