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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是寿险公司的内在需要,有助于寿险公司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助于我国寿险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时间较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内审机构独立性不够、职能定位偏低等,导致内部审计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为适应寿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完善寿险公司内部审计迫在眉睫,本文仅就如何提高寿险公司内审机构独立性、职能定位、规范运做程序、加强人员管理考核方面提出改革思路。
[关键词] 内部审计 寿险公司 权责匹配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的、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以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作。它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资产安全,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目前我国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审计人员。下面,笔者就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对策作简要的分析。
一、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
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自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业经营后开始运转和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从打基础到逐步规划,从探索到发展,目前以基本形成了内审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促进寿险合规经营、发挥内部再监督作用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由于内部审计工作在寿险系统的发展时间短,从整个内审体系的建设方面看还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按照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强弱及隶属关系划分,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类[1]:
1.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受董事长的领导。总公司设稽核部,分公司下设稽核室或财务部门设稽核岗,业务有总经理主管,行政管理有部门领导负责。
2.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总公司设审计部,省(市)公司设审计办公室或稽核监察部,由副总经理或纪委书记主管。
3.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总公司设稽核部,由稽核总监主管,下设特派办公室,由副总经理主管。
4.内部稽核部隶属董事会下设的稽核委员会,下设区域性的稽核部,省(市)公司设稽核部,由副总经理主管。
总的来说,几年来,尽管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原有的审计职能相对单一,审计作用相对弱化,已经远远落后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与寿险公司监管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及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与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相比,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无论是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上,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质量上以及在业务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上都明显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相比差距则更大。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内审组织的独立性不够。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上分别设置了集团审计部、区域性审计分部、省(市)公司审计监察部;总公司审计部、省(市)公司审计办公室;总公司稽核部、区域特派办公室。从集团总公司、总公司、区域性公司、省(市)公司均依托与现有的组织体系而逐渐建立了双重或垂直领导下的内审机构,区县公司未设立独立部门和内审人员。同时,国内寿险公司内审工作实行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内审部门对总经理负责报告工作。这几年的寿险内审实践表明,往往经本公司领导审阅后的审计报告,都是按照领导的“意见”有“选择”的报告,其结果是反映问题避重就轻、挂一漏万,而且这种现象非常严重。这种报告制度直接导致了内审部门审计权和问题的报告权不相匹配,其根本原因就是内审组织的独立性不够,使的内审部门难以处于超然独立的地位,影响到内审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不能为领导和上级公司的决策提供很好的决策服务[2].
2.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不高。传统的寿险公司内审职能的定位主要体现在监督上,是对整个业务实行再监督,基本上是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目的的。这种定位与当时寿险业发展状况基本相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其内部审计仅定位于监督职能,满足于查错纠弊,显然是定位偏低,或者说缺失。这是因为:随着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性不断加强。业务机构的差错和漏洞越来越少,内审工作就不能停留在该层面上,而应该向预防在先的方向和思路发展。且寿险公司有很多业务机构涉及较大的资金风险,如承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部门,对这些部门如果仅以事后审计的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寿险行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3.内审运作还不够规范。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内部审计计划没有体现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长远规划,往往是一年一变,容易导致短期行为,难以形成整体规模效应。二是内部审计技术手段落后,还停留在手工查账式审计阶段,很少运用计算机抽样技术和非现场审计软件提取与分析技术,导致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可信性。三是没有统一规范的后续审计制度,对审计结果和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不明,影响了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
4.部分内审人员素质不高,且缺乏规范的内审人员职业后续教育制度。由于有些公司对内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在人员的配置的数量和质量上都不高,经常出现内审人员是“财务人员的二线”,数量上的不足导致了内审人员每天忙于应付日常的审计任务,难以拥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学习。质量上的不足,导致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进程。
三、改进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不可否认,在公司粗放式经营时期,各项内控制度尚未健全,行业自律意识较薄弱,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警察型”的内部审计对查错防弊、纠正违规、防范风险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针对寿险公司的现状以及内部审计体制本身的缺陷,内部审计若停留在老观念、老模式、老手段上,将不能适应公司的变化发展,内部审计的价值也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因此,完善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至关重要,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完善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
1.在组织体系上应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础,是内部审计能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保证。为保证内审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必须使内审机构独立于被监督者,内审业务的开展、经费的核算等不受其他部门的牵制,即内部审计必须有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照此原则和参照国际内审制度的先进经验,我国寿险公司内审组织体系应该向三个方向发展:一是内审机构垂直领导,由总公司向个分支公司派驻内审机构。派出机构的内审人员逐级并最终对总公司负责。二是内审业务所发生的费用预算、由总公司内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公司直接决定。三是审计资源高度利用,总公司高度统一指挥,从多角度反馈信息,使信息高度集中。
2.职能定位上要体现内向服务性。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帮助最高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应该是内部审计的立足点,服务的内向性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着眼与新的职能定位,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应建立一个监督、评价和建议一体化的职能体系,以实现审计资源的集中管理、优化配置,审计方法的创新、高效运行,审计信息客观及时、上通下达,发挥审计“第三只眼”的作用。第一,应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提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实现寿险公司的管理目标服务。第二,内审人员的审计重点要从传统的财务审计转向经济效益审计,同时更多的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为公司提供有关内部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决策参考。
3.规范内部审计的运作程序。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运作上要按照标准化程序来进行,这样既明确了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权责界限,又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第一要科学的制定审计计划,综合运用风险评估与分析等方法,找出公司各个环节的风险点,确定寿险公司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程度,实现对风险领域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第二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在内审工作中的运用,如利用电子化手段启动非现场审计:确定一套科学的预警指标系统,借助计算机的支持开发非现场审计系统,可以对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持续的监控,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疑点,这样,即扩大了审计的范围,又增强了现场审计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建立内审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审计流程管理,实行项目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和内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内审项目的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结果。
4.加强内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其职业后续教育制度。内审人员是内部审计的直接执行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内审工作效果的好坏,因此加强内审人员的管理、考核是完善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关键。一是要建立内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这样既可以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的行列,又可以淘汰不合格的内审人员,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明确内审人员的责任界定。如:违规审计、违规操作、渎职等造成的审计失误或审计风险的,应予以追究相应的审计责任。三是要规范内审人员的职业后续培训制度,这可以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后续培训做法,如规定每个内审人员接受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3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教育的时间3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对于无故缺席或没有完成学时者,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有助于内审人员,了解行业动态、学习掌握新知识,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内部审计正经历着重大的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内部审计所扮演的角色是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的整合者;内部审计师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参与者,不再是战略规划的观察者和局外人,唯有这样,内部审计才能开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人力资源审计、风险评估等,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和风险控制,对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评价和控制,促进公司管理的加强和经营得以不断改进,为公司提供最为需要的服务。我国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推动我国寿险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北京保监局课题组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5
[2]莫国铸 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J] 保险研究,2003,11
[3]唐江龙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诌议[J] 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
[4] W.Robert Knechel Auditing: Text ; Case [M]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4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审计[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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