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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来源: 陈厚德 编辑: 2006/11/30 11:46:22  字体:

  摘要:文章分析了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和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应如何防范审计风险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乡镇领导班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策

  一、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

  根据1999年中办、国办《关于印发〈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的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就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人民政府的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因此,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任期期间审计和任职终结审计两种方式。任职期间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的阶段性审计监督;任期终结审计是指对领导干部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总体评价。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减少决策失误,规避损失浪费的重要举措。尤其在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权力制约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其他权力监督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其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我们知道,在所有的失误中,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在近年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不搞调查研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的“三拍”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本来可以办好的事情,往往在没有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就由领导干部个人拍板定案,导致决策失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及时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决策中存在的一些失误,为其以后克服不足、完善措施,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最终确保决策程序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在审计的过程中,还可以及时地制止错误决策的执行,使其将会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有的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及突出自己的“政绩”,时常采取诸如支出不入账,做假账、报假数字等方式,造成部分经济指标严重失真;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和法律的明文规定,乱设基金、乱集资、乱摊派、大量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领导干部为谋取个人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等。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及时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个人是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及时发现和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所在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有利于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为正确提拔、使用干部提供翔实的依据。对领导干部考核,包括政治、经济、行政能力等方面。而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为评价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提供具体的、客观的、有说服力的数据。从财务角度透视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所取得的业绩,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作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干部监管手段的延伸。

  4.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既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隐藏较深,不易发现的问题,进而查出违纪犯罪问题的现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惩治腐败分子。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可以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信任,同时,也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各级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仅局限于财务收支。有的审计不查乡镇领导干部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家财产损失浪费,不查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不查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国有资产和报销个人费用情况,不将单位违纪问题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落实到领导者个人,而是以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形式完成任务了事,致使当地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不重视审计结果,进而也不重视这项工作。

  2.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和标准不一。首先,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不一。由于我国现阶段在体制和机制上不完善,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复杂,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目前在我国还缺乏一套统一的、具体的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其二、评价标准不一。对乡镇领导干部的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他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领导能力、驾驭经济的能力、决策水平、廉政建设、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而经济责任只是诸多内容中的一个方面,因而评价不能以偏盖全。其三、使用评价结论用语不恰当。由于审计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即审计的法律依据不足,审计的时间、力量等的限制存在未审事项,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总体评价潜在风险很大,目前在实际中有的做鉴定式的抽象评价,有的采用写实叙述,口径不一。

  3.“审”与“用”脱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为县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的重要依据,但是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方面是审计机关辛辛苦苦查出大量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是干部管理部门无视审计结论,依然故我地使用干部,或者是被审计对象已经提拔重用而后进行审计,形成审计结论与干部使用两脱节。

  4.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高。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本身的失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实,对被审责任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评价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除具有一般审计风险外,还具有审计风险成因的独特性。这是由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决定的。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既要审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把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难度更大,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其次,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者,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的复杂化,需要大量采用专业判断和分析性技术,如果审计人员的素质,特别是知识面与审计技能不适应上述要求,就会从审计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风险;第三,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较长,审计的时间跨度大,一般一个任期以上,审计评价的事项多,审计的依据尚处于不断的变化与完善之中,因此,有可能因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当而产生审计风险;第四,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不仅要审计本级会计单位,还需延伸其下属单位及重要关联单位,所有这些都有可能产生审计风险。

  三、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问题

  1.评价要客观公正,力求具体。由于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好坏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因而被审计者十分关注审计的评价,会提出一些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决不能一味地满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要求或以感情论功过,作出不符合实际的评价而增大审计风险。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分,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公正的评价。切忌大话、套话、空话,连篇鉴定式的评语,如出色完成了经济指标,建立了内控制度,加强了管理,有开拓精神等等,这种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评价是没有多大的价值的。要坚持以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用写实、量化的方法给予评价,力求做到具体可信,文中见人。

  2.评价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乡镇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切忌不可增大时间跨度和本任领导工作的范围,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届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而作出不切实际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前任后任的责任、前任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在审计评价中由于缺乏经验或审计人员怕得罪人等原因,往往存在指出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些不足或突出问题,但没有分清这些问题应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因此在评价中必须旗帜鲜明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还要分清是客观失误还是主观故意,真正客观地明确领导应负的责任。

  3.评价要恰如其分,慎重结论。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必须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切忌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也不得为照顾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情绪和要求,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如把“小金库”写成资金账外循环,把有意做假账说成账务处理不规范等。对查出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应作出准确的定性和正确的处理。审计评价中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对象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作出客观的评价,切忌作出不切实际的审计评价。如某某同志一贯清政廉明或某某同志没有经济问题等武断的结论。而要坚持慎重、稳妥的原则,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问题,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以保证审计评价的正确性和稳妥性。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总认为自己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离任时总希望审计机关给一个比较全面的评价,给社会给组织一个好的交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往往会超越权限范围来评价经济责任以外的事项。如政治坚定、作风民主、政绩突出等等。这样虽然被审计领导满意,但这是不合规、不合适的。

  四、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1.被审计单位。第一,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对其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在承诺书中作出陈述。承诺书应尽可能详细,以充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的提醒者,也为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使审计工作建立在客观、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达到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目的。第二,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除如实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积极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帮助审计人员了解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判断。

  2.审计单位。第一,完善审计立法体系,制定统一的审计标准。针对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较完善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明确审计的范围、时限与方法,明确经济责任界定、评价的标准,明确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准则的处理处罚办法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作业标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降低和减少审计风险。第二,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机关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程控制,以降低其审计风险。特别是要认真做好审计计划的审批以及对取证材料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确保审计结果严肃可信。第三,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应积极向社会宣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负的责任,使社会各界对审计有正确理解和认识。认识到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不能期望审计能发现所有的问题,尤其是在被审责任人与有关人员共同串谋,且手法高明的情况。应该让社会各界理解,审计人员只能严格按应有的审计程序进行审查取证,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有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才能有效执行。

  3.审计人员。第一,努力提高自身的审计风险意识和素质。审计风险随时存在,要求审计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样才能在实际中采取措施去发现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各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灵活机动的运用各种审计方法,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手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提高审计效率,又能保证审计质量,做到审计要透彻,结论要准确,评价要全面。同时,审计机关要适时的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派出学习、举办培训班、组织论坛等方法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第二,明确审计范围、严格审计程序。在对内部控制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考虑审计的重点,确定审计范围。同时要遵循国家审计署制定的有关审计程序的基本原则,考虑审计类型和内部控制的测试对本次审计程序的影响。要能为被审单位所接受,程序的实施也要与审计权力相适应。第三,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现代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内部控制不存在、不健全或执行乏力的审计对象作为重点或实施详细审计。同时考虑把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引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提高审计效率与降低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第四,恪守审计权限,排除审计评价内容上的随意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多方面的,而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仅限于经济活动,评价内容也仅限于其经济活动中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审计查明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照搬照抄被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第五,审计报告要写实、写深、写透,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必须有足够的数据和事例作说明,明确经济责任,使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审计报告不仅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还要征求审计责任人的意见,采纳合理意见,对于不合理的意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第20号)。

  [2]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2001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7号)。

  [3]戴静春、周毅。如何防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J].中国审计,2003,(11)。

  [4]林丽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J].中国审计,2003,(8)。

  [5]梁生灵。经济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的界定原则[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3,(11)。

  [6]王启平。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干部监督力度[J].中国审计,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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