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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

来源: 彭振威 编辑: 2006/09/15 10:13:10  字体:

  「摘要」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制度,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能有效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本文分析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主要作用,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进行了剖析,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和改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 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探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和主要作用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涵义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该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 审计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审计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以会计计算期来划分应审与非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特殊”人,即企业领导人,由“特殊”人的任期来界定应审计的事项,审计的直接内容是与“特殊”人相关的经济事项,即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2 审计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以单一的审计类型或事项为内容,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要综合运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及管理结果审计,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3 审计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着眼于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4 审计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决定着审计评价标准的多重性。在审计评价时,既要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又要适用对企业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标准,还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作用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开展,在建立企业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勤政实干以及维护财经纪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 完善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

  制度通过审计手段,把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业绩评价指标化、数据化、具体化,提高了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质量。

  2 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监督

  审计的主要内容以企业的财务收支为主线,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方面和重要内容,能有效发现经济问题,监督企业领导人员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

  3 增强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

  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客观、公正的审查活动,使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充分肯定,违反财经法纪的企业领导人员得到查处,从而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4 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通过审计,能够摸清企业家底,核实企业盈亏,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二、当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审计体制不完善、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效果不显著的问题依然存在于工作之中,并且制约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

  1 从总体上看,审计对象较多而审计力量有限

  审计部门的审计资源是一定的,每个年度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审计项目,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数量却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近年来企业领导干部交流频繁,使得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更为突出。

  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及面宽、业务量大

  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更深、范围更广、业务量更大,不仅要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还要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3 审计项目的临时性强

  从我国目前干部管理体制看,企业领导干部的升迁调离与现行审计计划管理办法不衔接,大部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有关部门临时交办的,时间紧、任务重,难以按正常的计划来组织实施。

  (二)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不明确

  内部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管理上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人员优势,通过内部审计来提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质量已显得越发重要。从中央部委到大型企业集团,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都制定了本行业、企业集团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但是,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职责在法律层面上尚不明确,制约了内部审计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发挥。

  1 内部审计的审计职权具有局限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划分经济责任,评价管理行为,同时对企业领导人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个管理部门,虽然在审计内容等方面与审计机关目前开展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相同之处,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内部审计行使审计处理处罚的权力,使得审计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2 内部审计与审计机关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上的侧重点不同

  审计机关侧重依法监督,而部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侧重为提高本部门、企业集团经济效益服务,工作出发点上的不同,决定了对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审计结果也存在明显差异。

  (三)经济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责任难以划分,主要是表现在:

  1 经济责任的边界难以界定

  即在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的划分标准上难以进行准确的划分。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尚未实现完全的政企分离,企业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的行政行为的色彩,因而难以区分经济行为和非经济行为。

  2 经济责任的承担者难以确定

  经济责任是量化到个人的经济事项,如何把有问题的经济事项与企业领导人作因果对应的关联,难以进行确定。

  3 承担经济责任的程度难以界定

  作为经济责任人,在经济责任事项中要承担多大的责任,难以作出量化的界定。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与评价标准缺失

  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仍以“两办”的《暂行规定》为主要依据,法律级次较低,相关政策不健全。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审计的鉴证、监督和评价职能必须是针对审计范围内的特定审计事项而言,审计的职责只是对企业财务收支行为作出鉴证和评价,而并没有规定对“人”的审计范围,使得审计部门对“人”的评价缺乏依据。

  2 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无法可依

  目前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主要是参照财政部有关企业绩效评价的标准,同时在实践中也“总结”出了一些指标。但是,这些指标与标准并不是被系统地引进来,而是零散地、个别地被使用,因而缺乏应有的约束性和法定性,很难得到被审对象的认可。

  (五)审计结果的运用不规范

  1 在审计程序上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

  目前审计成果的运用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脱节的现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尚没有摆到企业经营管理、持续发展的应有位置,先离后审的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于企业领导人员的任免之中,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往往变成了无“结果”。

  2 审计结果的运用不透明

  按照中办、国办规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送干部管理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对干部管理部门负责,不公开披露。干部管理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

  三、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与对策

  (一)建立和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严肃性,必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它不是审计部门一家能够包办的,要注重与组织、纪检等部门的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就是要求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在工作上能配合联动、统一安排,分工协作,形成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力。

  (二)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

  1 坚持把企业审计的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远目标应当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短期目标是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2 将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

  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国企改制的主要目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企业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企业审计的最终目标必然要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一致,即为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服务,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

  3 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

  作为一种审计方式,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中心的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促进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及其审计成果的运用。同时,作为企业审计发展的一个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发展,是从财务收支审计到效益审计的过渡阶段。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大多也是效益审计的内容,审计不能代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效益审计才是企业审计的方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是我们的评价内容。如果我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做好了,企业的经济责任也就明确了,相关组织、人事部门自然可根据审计的结果和被审计对象的职责规定对有关领导人员作出正确的评价。

  (三)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掌握重点,划清四个界线。

  1 划清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线

  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不应是机械地做时间上的截断,要根据经济事项的重要程度和经济事项的延伸性特点来界定经济责任的归属。关键是对存货质量、债权的可回收程度、重大的投资决策等进行评价。要在了解现时经济环境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会计、审计、工程、经营等方面的知识,评估、分析经济事项的影响力。

  2 划清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的界线

  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界定要看是否贯彻了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企业领导人对其分工负责的工作应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成员分工的工作只负间接管理责任。对任期内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对未经其审批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3 划清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线

  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定要客观分析不可预见或难以预见的外部客观因素变化造成的损失与主观不努力或管理者能力有限造成的损失,主观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主观原因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客观责任是指由于不可抗拒外力、国家政策调整、法律不完善等原因,使企业受影响造成的损失,属于客观原因的,审计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

  4 划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线

  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定关键看决策的过程是否遵循了规范的决策程序,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责任者个人决策造成失误的应由责任者个人负责,要查证决策时的凭据如会议纪要等,使责任的界定有根有据。只有划清楚了这四个界线,充分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影响,才能恰如其分界定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1 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来设置,主要应当包括:一是评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盈利能力方面的指标、资产运营状况的指标、负债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指标等。二是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指标,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是评价企业投资决策及其效果情况指标,如长期投资收益率等。四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状况的指标,如销售增长率、市场占有率等。五是评价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的指标,如违规违纪金额、违规违纪比率等。

  2 审计评价应当适度得当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总的要求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对象的情况,不能主观片面,更不能带有偏见。而审计评价又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关键。在审计评价中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重要性原则。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握重点,对重要的经济事项应当进行评价。二是谨慎性原则。在对经济事项进行评价的时候,要以审计事实为依据,做到查清什么、评价什么,审计评价不能超出经济责任的范围。三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围绕被审计人任期内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责任,多方位、多角度地去看问题,就企业内、外部因素及各种复杂的主客观条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实事求是的、全方位的分析,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进行审计评价。

  (五)做好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是整个审计成果的集中体现,审计结果的运用适当与否,是审计成果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1 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统一规范

  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立案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廉政档案。因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应对不同审计结果的运用方式、运用要求、运用责任、运用考核办法、运用反馈方式作出明确统一规范。

  2 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

  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试行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做法。在组织人事部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到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经济责任不清的不研究、不任免,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同时还可以试行把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的做法,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结束语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经理市场正在形成。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促进财务收支审计的深化及其审计成果的运用,而且对于打击虚假会计信息、改进国有企业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从外部解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的制度补充。因而,不断深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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