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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项十分繁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是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企业治理,有助于企业廉政建设,有助于全面、正确、充分和合理考察、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干部。然而,这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勿庸讳言,在其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亟有必要加以改进。本文旨在分析其问题,并试图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正确评价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一)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尽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离任审计不及时或不完全。由于领导离任有时时间比较紧,审计人员不足,为了在数量上完成“离任必审”,难免有“疲于应付”、程序简化的现象,造成审计不及时或不完全的结局,违背了审计的宗旨。
责任不清。对“主管责任”、“直接责任”没有具体化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特别是在经过“集体讨论”规避个人责任的做法更难明确责任人。
审计结果过于滞后。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在他们离任后进行,除非是触犯了刑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审计即使是发现了问题,有很多还是不了了之,使之失去了审计应有的意义。
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深化企业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
(二)多元化深化企业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
1.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量化经济责任的审计指标,审计方式单一,审计的效果不明显和深度不易把握,如界定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一方面,虽然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主持工作,只要其本人无违纪违规行为,即使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也无从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被审计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某些环节上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另外,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应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所以,应制定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明确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评价标准,明确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准则的处罚办法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经济责任标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任中审计
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对领导干部在任时进行审计,尽早掌握其经济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后,离任审计工作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的结果,只对部分未审计年度进行补充审计。这样,缓解审计部门人手不够与任务集中的矛盾。避免突击完成任务,影响审计质量。既减轻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又可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利用。审计人员就有了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评价。要防止“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发生。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后期再审计,必将失去任期经济责任的意义。
3.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环境审计等联系起来
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和经济效益审计、环境审计、生态审计等相结合。这样才能全面、正确、客观和公正地考察领导干部的行政能力和综合政绩。对个别只重视GDP增长率,忽视资源损耗率;重视短期效益,忽视长远利益;重视政绩工程、忽视民心工程;重视经济责任,忽视社会责任等问题,以及缺乏可持续发展观,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毁灭性开发稀缺的自然资源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的领导干部,审计机关应提出否定性意见,并要求限期改正。把政绩观与科学发展观正确结合起来,唯其如此,才可以反映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业绩和承担的责任,应将其作为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一项依据。
二、确保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加强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现代领导干部管理的要求,目的是要把审计成果利用到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实际中去。由于审计成果利用需要经过一个复杂过程,因而还需要有一定行政措施来加以保证。
(一)健全和完善企业干部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要坚持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成立党政领导牵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评价和判断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具备从事经济工作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决策水平,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依据。
(二)要健立利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在确定实施审计对象范围后,对利用成果的相关事项应加以明确,对违反规定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也要作具体规定。在相关事项中,如在强调对企业领导干部的任免和提拔时一定要经过审计部门的认可;干部不经审计,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用、离职和退休等手续,工商行政管理和卫生管理等部门不予办理法人变更和营业执照等手续,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不予兑现奖惩或授予荣誉称号等;在确保能充分利用审计成果问题上也应明确规定: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对通过审计发现有问题的企业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重用、提拔,谁违背了原则,就追究谁的责任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成果被充分有效地利用到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中去。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审计成果运用机制
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干部考核、考察、任用和奖惩中,依法处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上提出解决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四)要制定具体工作衔接措施
由于领导干部管理涉及许多部门,为了确保审计成果的科学和有效利用,就必须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为规范,使该工作有章可行,依规推进,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也只有这样,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做到对领导干部的考察方案和审计方案同时研究,实施和审计同时进行,考察材料和审计材料同时形成,同时汇报,组织部门切实将审计成果作为选拔、任免、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成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用好审计结果,扩大审计影响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否有生命力,审计监督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审计结果能否真正成为考核、使用企业领导人员的依据。如果审计中发现的遵纪守法、开拓进取的企业领导人员得不到公正使用,如果审计中发现的有严重错误甚至违法人员还得到提拔重用,如果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如果发现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惩处,则任期经济责任制度就失去它存在的意义。所以,审计机关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购企业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建立起有审计、纪检监察、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利用联席会议这个阵地,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用好审计结果,扩大审计影响。
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领导干部管理的需要,而确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管理有机结合才是新时期领导干部管理的关键。为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能在领导干部管理中发挥作用,组织、人事、纪检与审计部门要协调配合,审计成果应充分重视和运用。审计与监督、干部考察、纪检监察应构成有机整体,在干部管理中形成合力。
(六)坚持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任用相结合
建立利用成果的有效制度,把审计结论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意识和自身素质
审计风险随时存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样才能采取措施去发现风险,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审计人员素质高低是审计风险大小的关键,对企业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除了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外,还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其业务素质。
(一)资产审计
着重审查资产的存在是否真实,资产的增减变动是否合法,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其记录与保管是否完整,所有权是否归属本企业,各项资产的计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有关资产的会计信息是否已在相应的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二)负债审计
着重审计负债的合理性、真实性及有关业务的合法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记录的完整性和本金及利息偿付的及时性、合规性等。
(三)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审计
着重审计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所有者权益审计包括对实收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审计。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在着重进行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所有者权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被审计领导人员任期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状况,对于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应负的责任及考察其业绩状况十分必要。
(五)主要经济指标审计
主要是计算、核实、比较、分析。即计算被审计人所在企业未提供的指标;核实被审计人所在企业已经计算好的指标;将同类指标在不同时期、不同单位、计划与实际之间进行比较借以确认优劣、发现差异;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寻找管理上的问题,分清被审计人责任。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首先,应抓住对利润、销售、质量、资金、绩效、职工收入、发展潜力等重点指标进行审计,以便进行综合、概括的评价;其次,要根据需要对反映资产负债质量、生产经营能力、成果与盈利能力方面的指标进行审计,以便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评价。
(六)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主要审计环境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资讯与沟通、监督。
(七)重大经营决策审计
一是要审查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如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是否经过民主评议,项目设备、工艺流程、技术水平、能耗环保是否处于先进水平,产品性能、服务项目有无占领市场的可能;有无企业授权批准投资的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是否有损害本单位利益的条款;投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形成生产能力。二是要审查项目投资的经济性和有效性。有无严格的工程预算,以控制工程支出,投资支出是否真实,有无损失浪费;投资计价是否完整准确,有无应计事项未计或将不应计事项计入投资总额;各种股票、债券投资是否账实相符,其收益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投而不管”的现象;确认投资效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无被截留或收入不入账的现象;重点投资回收期和内容报酬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八)财经法纪遵循情况审计和被审人廉洁自律审计
审计企业领导人员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既是综合性审计,也是查清责任的一种审计。主要是在查明企业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基础上,查清企业领导人员有无侵占国有及集体资产,有无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有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在审查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企业有无隐匿、截留、转移收入和滥支乱用、挥霍浪费资财等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总之,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大力抓好审计专业、经济和现代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精通审计专业知识、熟悉经济法规、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具有良好职业精神的队伍,完善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强化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按章办事意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当今时代,会计电算化、网络化结算、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大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主要体现在直接对“人”的监督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特征主要是对“事”的监督。审计“人”与审计“事”,二者应结合起来。政府审计整体发展轨迹,体现了以人为本、事在人为的理念。界定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要注意搞好两个结合:一要把对企业领导干部“人”的审计与对所在企业“事”的审计相结合,从对“事”的监督人手,落实到对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弄清家底,界定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从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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