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特征与审计师变更
根据蓝带委员会的报告,审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确保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特别是外部审计师与管理当局就有关会计处理以及审计意见类型发生分歧时,审计委员会应该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确保审计师出具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许多学者在研究审计师变更时发现,与管理当局的意见分歧是导致审计师变更的一个重要原因(Chow,1982;Stephens,1996)。Carcello和neal也发现,当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很低时,审计师很少给财务上陷入困境的客户出具非持续经营报告,因为管理当局往往隐晦地表示过,只要审计师出具的报告对公司不利,公司将解聘审计师。根据1999年蓝带委员会的报告,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度后,审计委员会在选择、评估、解聘审计师上具有最终的权利和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这一主张,2002年SEC主席Pitt强调指出,应该增加额外的措施以阻止管理当局在没有得到审计委员会认可的情况下解聘审计师。
在这种背景下审计委员会的特征与审计师变更的关系便日益成为人们实证研究的重点,人们希望通过实证研究了解以下问题:审计师出具了不利报告后,公司解聘审计师的可能性与审计委员会成员持股量的关系;审计师出具了不利报告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财会专业水平与审计师被解聘可能性的关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与公司关联董事及管理当局存在较强的关联关系时,是否在处理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分歧时,更可能站在管理当局的一边。Fama认为具有较多公司治理知识和经验的董事为自身声誉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因而不愿意轻易破坏自己的声誉,所以如果仅仅因为审计师出具了对公司不利的报告即遭解聘,这将损害董事声誉。因此,人们需要检验:在审计师出据了不利报告后,如果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较多的公司治理知识和经验,是否可以减小审计师被解聘的几率。以客户的规模、审计师对客户所在行业的审计服务市场占有份额、客户与审计师契约关系的长短、客户的财务状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变更作为控制变量,Joseph(2003)对1988-1999年间被六大出具非持续经营报告的公司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在审计师出具不利报告后,解聘与不解聘审计师的客户公司其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财会专业水平没有显著差异,而其他三个假设都得到了验证。
(二)影响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因素
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审计委员会必须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西方学者以外部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作为衡量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替代变量,围绕影响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因素进行了许多实证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审计委员会中外部董事的比重越大,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就越高,因此越可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允可靠。但是,由于外部董事取代了了解公司情况的内部董事,从而无法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其他职能,最终将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是有成本的,于是确定外部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的恰当比例便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遗憾的是至今对这个问题未有根本突破。
2.随着公司增长机会的增加,公司的业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因此,管理当局更需要了解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既能够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又可以协助企业创造价值的董事,于是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会越来越高,最终将导致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相应降低。April(2002)进行的一项研究证实了这一假设,认为公司增长机会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负相关。
3.业绩差的公司是否更偏好独立性低的审计委员会。由于股东需要财务报告提供公正不偏的信息以对公司权益进行正确的估价,因此为不使公司股票市价产生大的波动,业绩差的公司更偏好独立性低的审计委员会。通过研究,April(2002)发现经历了持续两年以上亏损的公司,其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有显著降低,从而证实了该假设。
4.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是否与董事会的独立性正相关。董事会有许多下属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中都需要一定数量的外部董事,如果董事会中外部董事不多的话,无法保证审计委员会中应有的外部董事的人数,因此必然无法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5.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与公司资产负债率是否正相关。Defond和Jiambalvo(1994)研究认为,债务契约将被违反的前一年,管理当局都会夸大收益,因此,债务人一般要求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大审计委员会增强其独立性,因为他们需要增加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督。
悬而未决的是公司规模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关系。大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比小公司更强(Reilly,1998),如果大公司的内控系统运作良好的话,那么对财务报告只需进行少量的监控,因此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不需要太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股东更倾向于起诉大公司的话,那么大公司为防止诉讼的发生,会采取更有效的监督机制,如更大规模、更具独立性的审计委员会。因此,公司的规模与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的关系仍处于模糊不清状态,有关实证研究也尚未解决这个问题。
(三)影响审计委员会成员判断的因素
审计师与管理当局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发生分歧时,审计委员会必须居间做出判断和协调。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议题一般都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因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知识和经验对其处理分歧能力的影响日益被人们重视。Dezoort(1998)提供了初步的证据表明一般性的经验和与特定任务相关的经验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评估内部控制产生影响,特别是他发现,具有内部控制经验的成员比其他成员在评估内部控制时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师更为相似。此外,委员会成员是否具有公司治理经验对其处理分歧时的态度也有很大的影响。这类研究中所指的公司治理经验包括作为独立董事的经验和作为执行董事的经验,这些领域的经验是很重要的,因为在处理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分歧时,均会影响委员会成员的公正判断。Steven(2001)研究后认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如果具有更多的从事独立董事工作的经验,他更可能在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冲突中站在审计师一边;同样,具有更多财务知识的审计委员会成员更可能在审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冲突中站在审计师的一边。
另外,随着近年来行为心理学被引入会计审计学科,以PPSA(Practical Problem-Solving Ability)作为控制变量,检验审计和会计知识的差异是否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判断差异已成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正日益被人们所重视。
(四)审计委员会制度实施的效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审计过程提供持续的监督,从而保证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的客观公允。对其在实践中能否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国外的实证研究成果极其丰富:
Gibbin 2001年调查了加拿大的审计合伙人后发现,多数审计合伙人与管理当局就会计政策的选择发生分歧时,认为审计委员会是协商处理问题的最佳场所。特别地,审计师认为在解决某些分歧时,审计委员会很重要,而解决另一些分歧时却不是。具体来说,审计委员会在处理会计审计方面的问题时,是有效的,而处理其他问题时,则可能是无效的。
Wild(1994)在一项研究中,使用了260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的美国公司1966年到1980年的财务数据进行检验,发现建立审计委员会后盈利反映系数(ERC)从0.15上升到0.28,即建立审计委员会后会计盈余的信息含量明显增大;Sweeney和Sloan(1996)以行业和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经实证检验发现董事会中多数是内部董事的公司及没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可能财务造假;Defond也发现,高估利润在设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中更少发生;Pincas和Wong(1989)检验了1986-1987年100家NASDQ公司后发现,设有审计委员会的公司更喜欢聘请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加拿大制造业的内部审计师的一项调查中,Rama和Raghunandan发现,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师会面、检查内部审计计划的频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