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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是国家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对加快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2000年,榆林市财政局在农村税费改革调研过程中发现,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管理不到位,致使一些农村财务管理滞后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加之多数村没有专业会计人员,缺乏依法理财观念,存在账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管失控、胡支乱花等现象。有的村是 “肚肚账,道道账,烟盒纸记的账、白条账”等,如靖边县杨米涧乡兴和村,支书一本账,村长一本账,会计管不上账,两年的条据不走账;有的村账务没有延续性,如宋家洼村1997 ~2000年村干部换了几年都交不了账;有的村搞碰头账,村子上回来款以后,村领导谁取谁支,最后在一块碰碰头就算了事。这样就导致了一些村班子不团结,工作难开展,群众有意见。如肖沟畔村小组1998 ~2000年由于财务管理混乱,没有将石油开发及道路补偿款及时兑付,引发了个别群众拒交税款的极端行为。村级财务问题已成为激发农村矛盾的热点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当时正值会计核算中心在全市成功运行,针对农村财务混乱的现状,市财政局决定推行“村级财务,乡级管理,财政监督”运行机制的调查研究,并在靖边县选择了杨米涧、席麻湾两个乡镇从2000年9月开始进行试点,经过两年多的试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靖边县在试点中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县里首先成立了由主管书记任组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12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2.明确指导思想。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和《村民委员会会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学设置账务、规范财务管理、减轻农民和村级负担”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四变四不变”的基本原则,即:村级账务由乡财政所管理,但资产所有权不变;收支票据由乡财政所管理,但资产管理权不变;村会计到乡财政所集中办公,但独立核算体制不变;由乡财政所全面负责村级财务管理,但经费自主权不变。
3.针对不同情况,明确具体管理方式。在具体操作上,实行了村级财务、乡级代管——资金账务双代管,村级财务、乡级监管——只管账不管钱两种方式,主要以村级财务、乡级监管为主,对确无管理能力的村则实行村级财务、乡级代管的办法。
4.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靖边县关于推行村财乡(镇)管的实施办法》、《靖边县村级财务乡(镇)级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靖边县村级财务乡(镇)级管理报送报表的规定》以及收支管理、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审计财务“八不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要求各村都将其装裱上墙。这些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村级财务,乡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如席麻湾乡两年里已退回了各村不合法票据540支,金额达4.8万元。
5.推行会计集中办公。各村会计每月到乡财政所办公一次,处理有关收支票据和记账业务,确保各类账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6.坚持财务公开管理。每季度利用村民大会或通过财务公开栏将村级财务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02年9月,市财政局在靖边县专门召开了有各县财政局长、会计局长、乡财政所长参加的“村级财务,乡级管理”的现场会。与会人员首先参观考察了杨米涧乡、席麻湾乡两年多来的“村级财务,乡级管理”的试运行情况,并对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财务处理等进行了研究讨论,一致认为:“村级财务,乡级管理” 是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上的重大突破。这一体系的显著优点是:能有效地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状况,有利于增加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减轻农民负担,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腐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也适应了农村税费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需要。会议要求每个县在2002年底至少要在2个乡镇进行试点,在点上取得经验,面上推开。要求对于财务管理规范的村先清理,再公布,一步到位统建新账,而对于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的村,原则上先清理,问题较大的可暂缓清理,待建立新账,对建账后的财务实行规范管理,再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清理,也可先实行会计委派制,再逐步集中核算。
目前,全市共有92个乡镇,抽调218名管理人员,对1 857个行政村实行了“村级财务,乡级管理”。全面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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