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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税源管理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
如何进行税收管理?首先,必须掌握税收与经济之间的内在关系,了解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过程,摸清提供税收收入的来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税源”。只有抓住了税源,才抓住了税收管理的根本,税收管理的目标也就容易实现。
那么,税源管理管什么呢?从根本上说,税收来源于经济,来源于社会产品价值C+V+M中的国民收入V+M部分,它们又分别构成税制中不同税种的税基。其中,V是新创造价值中进行必要扣除后归劳动者个人支配的工资部分,它主要构成个人所得税、特别消费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的税基;M是剩余产品的价值,主要构成企业或公司所得税的税基。而现代税收理论中对商品流转额的课税税基又涉及全部的社会产品价值C+V+M,这就意味着必须把全部的经济活动纳入税源管理的范围,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跟踪监控。但这只是理想的目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管理资源短缺的限制,对税源的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重点税源,抓重点环节。这是税源管理的一个方面。
税源管理还有另一方面,就是对纳税人的管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因此,对税源的管理离不开对创造和拥有财富的纳税人的管理。纳税人是C、V、M的生产者,是V+M的创造者,是税款的缴纳者或(和)承担者。抓不住这些,也就无从发现和监控C、V、M,就必然导致税收流失。所以,税源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要通过对纳税人的管理,最大程度地缩小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实现对税源的监控。
二、研究税源管理的意义
税源管理问题是税制理论与税收征管实践的联结点。对税源管理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税源管理的理论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理清税制建设与税收管理之间的关系,促进税制的不断优化和税收管理的不断完善。合理的税制构成要素包含了确定的、清晰的税基,为税收管理打下了基础;而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发展变化,经济结构会发生变化,税源也在发生变化,这时对税源的管理和研究又反过来为进一步改革税制提供了依据。
二是有助于科学地进行宏观税收能力的估算,为宏观税负水平的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传统上,人们习惯按照税收实际收入指标与统计部门公布的GDP指标进行比较来测算宏观税负水平,以此来说明一个国家的宏观税负状况。实际上,由于对税源管理不到位,税收的实际收入与潜在能力相去甚远,使实际宏观税负水平与税制本身要求达到的目标有一定差距。对税源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可以增强对税源的监控能力,缩小税收收入与纳税能力之间的差距,努力贯彻税制意图,建立评价宏观税负的客观标准。
三是有助于落实需要与可能的财政原则,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政府的需要是无限的,而一定时期的税源则是有限的,因此,政府征税应考虑税源的大小以及如何利用和培养税源的问题,以使国家能够连续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税源的研究,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二)研究税源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改革传统的税收计划管理方法,增强收入计划编制的科学性,促进依法治税。传统的收入计划采用基数增长法编制,主观因素较大,使各地区收入任务苦乐不均,容易导致经济税源足的地区有税不征、经济税源差的地区收过头税的现象,背离依法治税的要求。而通过加强税源管理,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编制的税收计划就会比较客观、真实,就比较符合各地实际,有多少税源收多少税,有利于贯彻依法治税思想。
二是有利于强化税收管理,治理税收流失,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当前税收流失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税源不清、监控不力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加强税源管理,可使税务机关摸清税源变化状况,分析税源的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税种分布、纳税人分布;抓住税收管理工作的重点,调整管理的目标,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堵塞税收流失的源头,从根本上治理收入流失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税源管理,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税务机关的征收率和努力程度,为改进和加强税务经费的分配与管理提供客观依据,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省税收成本,提高税务行政效率。
三、积极开展税源管理问题的研究
鉴于税源管理在税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必须加强对税源管理问题的研究。
对于税源管理的研究,可分为几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为政府决定对什么征税,即税源的选择决策,通过税收立法来实现;第二个层次为税制确定以后如何来征税,即怎样把宏观税源变成具体的微观税源,解决税基的确定问题,包括每个税种的具体减免、扣除、抵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也属于立法解决的问题;第三个层次就是监督对这些税收政策的具体落实,即对具体税基的核实、监督、管理,属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显然,前两个层次的税源管理是税收立法层次上的税源管理,称为宏观税源管理;而第三个层次的税源管理则属于执法层次上的实务操作管理,称为微观税源管理。
执法层次的税源管理应当是各级基层税务机关的基本工作,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即行为主体和标的物。税收政策的执行主体是纳税人,施行的对象是纳税人生产经营的过程及其结果,体现为纳税人的收入或支出,收入是生产行为,支出是消费行为。税款收入最终是来自纳税人的收入,意味着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的减少,是对纳税人收入的一种转移,是一种经济资源或社会财富的转移。而在现代社会中,税收具有的内在的调节功能使征税的对象不只局限于纳税人的收入,还有纳税人的资产、行为等。因此,对税源的监控就不能只停留在对纳税人的收入上,还要对纳税人的资产、行为实施监控。当然,资产是由收入不断转化积累形成的,因此,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动态监控。
研究税源管理,还必须找到税收发挥作用的传导机制。税源管理的目标也是税收管理的主要目标,这里要借用动力传导机制,明确税收管理的目标,使税源管理的活动朝着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向行动。这就要求对现行税制的各个税种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到扣除项目、减免优惠、申报纳税等要素进行分解,要细化管理质量的衡量指标,明确中间目标、传导的路径。这些衡量指标主要包括对纳税人的登记程度、重点税源的建档率、为纳税人服务的程度、税法宣传面、建账率、违章申报处罚率等,通过这些指标的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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