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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思考

来源: 杨俊德(单位:云南省宣威市地税局) 编辑: 2008/01/10 08:59:11  字体:

  一、中国电信业概况

  1、电信的概念

  电信是指在用户指定的地点间传输经用户选择的信息,且不改变所发送或接受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活动。即利用导线、无线电、光学或其他电磁系统进行的对于符号、信号、文字、图像、数据、声音或任何性质信息的传输、发送或接收。一般是指利用电报、电话、传真、无线电设备和互联网络等手段传递信息的通讯方式。本文所探讨的电信是指以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讯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我国的电信业务主要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2、电信业的发展状况

  邮电通信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神经系统”。我国的邮电通讯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一直十分缓慢,1994年,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改革优化企业管理体制的要求,成立了邮政总局、电信总局,并分别改为单独核算的企业,实行政企分开。先是引入竞争机制成立联通公司,接着进行结构性重组,剥离邮政、剥离寻呼、剥离移动,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大基础电信运营商,最后完成电信改革。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改组改制后的中国电信业顺应时代潮流,抓住机遇,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崛起,取得了迅猛发展,快速地完成了基础网络建设和技术创新。政府主管部门和几大电信公司根据80年代后期确定的“以光缆为主体、数字微波和卫星为辅助手段”的技术政策,投入巨资在中国兴建了容量巨大、技术先进、覆盖全国的电信网。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根据信息产业部历年公布数据整理显示,从2000年开始,近几年中国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均超过2000亿元,2000年至2006年分别为2224亿元、2533亿元、2035亿元、2215亿元、2173.4亿元、2071.3亿元、2186.9亿元,每年电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都超过了三峡工程总投资额。2007年将达到2870.4亿元。目前,全国光缆总长度已超过了130万波长公里。移动通信方面,模拟技术已基本退出市场,中国移动已在全国20多个城市推出了向第三代移动通信(3G)过渡的GPRS业务,而中国联通则在大力建设CDMA网。中国还拥有全球最大的公众无线寻呼网。中国的公用数据通信从90年代起步,近年,以IP技术为核心的数    据网络得到空前发展。几大运营商纷纷宣布在自己的网上采用IP/ATM技术,中国网通则采用IP/DWDM技术直接将IP构架在光网上,在全国建设了带宽为40G的宽带网。目前,宽带接入网也开始发展起来。现代化的电信基础设施,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电信业中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用户的普及和规模更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固定通信领域,1993年,中国固定电话用户数量超过1000万;1999年7月,用户数突破1亿;2002年7月,用户突破2亿户,创造了世界通信史上的发展奇迹。到2006年10月底,中国固定电话用户已达到3.70亿户,用户规模居世界首位。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的发展速度更是引起了全世界的注目。据统计,从中国1987年开通移动电话业务到1997年用户达到1000万户,用了整整10年的时间。而从1000万户增长到2001年的1亿户,只用了不到4年的时间。此后,2002年11月,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2亿;2004年5月,达到3亿;2006年2月,达到4亿。中国移动通信的发展速度创造了世界通信史的奇迹。目前,中国移动电话用户已接近4.5亿户,是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最多的国家,GSM和CDMA网络容量也是全球最大的国家。预计到2010年,中国的固定和移动用户将突破10亿户。

  我国电信业一直以高于GDP增速两到三倍的速度在快速增长,1991~2006年,全国电信业务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而同期GDP的增长率则徘徊在10%附近。从电信业务收入占GDP的比重情况看,发展中国家电信业务收入占GDP比重平均为4%;经济发达国家为2%-3%之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占GDP比重2004年为3.8%,2005年为7.2%,2006年达7.5%,预计到2010年将超过10%. 2006年中国电信业财务年报显示:中国移动营业收入为295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5%;纯利润达到660.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3.3%.中国电信的营业收入为1750亿元,同期增长3.4%,净利润为271亿元。中国联通的营业收入为942.9亿元,比去年增长8.3%;实现净利润37.3亿元。中国网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869.2亿元和129.6亿元,2006年我国电信业全年实现电信业务总量1.46万亿元。预计2007年电信业务总量将达1.8万亿元,较2006年增长23.4%,电信业务收入7150亿元,增长10.3%.全年电话用户数新增7200万户,达9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3.8亿户,移动电话用户5.2亿户;全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达到28.9部/百人和39.6部/百人,比2006年末分别提高0.8和4.3个百分点。

  目前,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为代表的中国运营企业正在迅速崛起,其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中国移动在2006年8月10日,上市市值就超越Vodafone,居全球电信上市公司的市值榜首。2006年7月13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06年度全球500强公司名单,共有22家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跻身其中。中国移动已连续6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全球企业500强排行榜。此外,在英国《金融时报》最新“全球最强势100品牌”排名中,中国移动以品牌价值392亿美元高居第四位;也是连续3年入榜《福布斯》“全球400家A级最佳大公司”的唯一中国企业。其信用评级连续3年获得国际著名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和穆迪公司的双双调升,是唯一同时获得两家机构评级等同于国家主权级的中国公司。

  二、中国电信业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现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征管手段远远滞后于电信业的发展。

  1994年我国实施了工商税制改革,新出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转让无形资产等9大行业和应税行为征收营业税。其税率有3%、5%、5%—20%等不同档次,电信业税率在营业税的9个税目中执行最低税率3%,比金融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等行业的税率低2%,比娱乐业5%—20%的税率更是相差甚远。当时,我国的电信业刚从邮电通信业中剥离出来,面对起步初期巨大的基础设施投入、艰难的技术创新以及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艰难历程中,国家为了推动和鼓励电信业的发展,对其在资金支持、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执行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保护和倾斜。电信业营业税按最低税率3%执行是符合当时产业政策和国情的,税收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对电信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国电信业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以及丰厚的社会回报等多重刺激下,取得了速猛发展。电信业的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在逐年增加,电信业的高额利润已逐渐使它成为新形式下垄断经营的暴利行业。2004年,中国移动实现纯利润达420亿元,EBITDA(未计算利息、税项、折旧、摊销之收入)利润率高达55.4%,中国电信的利润也达到了280亿元的高水平。2005年,中国移动实现净利润达535.49亿元,中国网通实现净利润138.88亿元。2006年全国电信业务收入6483.8亿元,实现净利润1098.2亿元。 2005年,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7大主要行业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相对较高,其中,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主营业务平均利润率达到33.6%,高居7大行业之首。 平均利润率是反映全社会经济活动盈利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指标和参数,是测量企业、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主要指标和参数,是政府干预经济、扶持产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依据。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某些行业利润长期过高或过低,则表明该行业资本进入或退出机制存在问题,资本流入流出及在行业之间的转移受阻,竞争不够充分、合理、有序。这时,政府就可进行适当干预。笔者认为政府干预的最佳手段就是充分利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

  另外,随着电信业的高速发展,电信行业不断推出的层出不穷的新业务,但对这些新业务国家税收政策在计税收入、成本费用列支等方面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和规范,与之相适应税收征管手段也远远滞后。

  (1)、实行电子信息系统计算话费,收入难核实。目前,各电信部门的经营通信收入都实行省级结算,且通话费等主要收入都由省级结算确定。基层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计费的真实性,长期以来都以企业申报的数据为准,由此造成市县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电信部门的通信收入难以监控的局势。

  (2)、促销优惠多样,影响企业规范核算。电信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各种促销优惠层出不穷,有赠与、奖励、折扣折让等单项优惠,还有各种“套餐”、“局域网”等综合性优惠。由于促销优惠形式多样化,影响了企业核算的规范化。对预存话费赠送话费问题,移动公司在经营中,赠送出的这部分话费是否应征收营业税,在税收政策上还不明确。对赠送有价电话卡、代金券、物品等问题,电信单位在经营中,常常采取各种方式无偿赠送有价电话卡、代金券、物品等,对电信单位采取各种方式无偿赠送有价电话卡业务等征税问题,没有作明确的规定。

  (3)、企业横向业务联系多,各种业务结算复杂。目前,电信业虽然分立经营,但彼此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是电信、移动、联通、网通等单位都存在着各自网内结算和相互网间结算的复杂关系。二是其他单位或个人与电信企业开展SP业务,如娱乐、游戏、短信、彩信, WAP 、点歌、铃声下载、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实行收入分成。三是电信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的其他电信业务,由于电信业经营项目繁多,计费方法多样,分成形式复杂,对其分成比例、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合理,取得凭证是否合法,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难以核实。另外,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上述网际之间的计税收入的确定有悖于流转税按流转环节征税的初衷。

  (4)、电信业发票使用不规范,影响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一是电信企业网内、网间结算没有使用发票。由于电信业在网内、网间结算上都没有使用发票,也没有按月下发确认收入的相关文件。二是客户发票开具不规范。目前,大部分客户都不需要税务发票,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业务收入金额远远大于其开具发票金额,这就造成个别电信单位在开票上的随意性。

  上述这些情况导致在电信业税收征管中出现了很多税收征管死角和盲区, 2006年,全国有36个省级税务机关(22个国税、l4个地税)开展了邮电通信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纳税人5176户,检查有问题2845户,问题率54.97%;查补收入52500.13万元(其中,税款47989.50万元、罚款3753.32万元、滞纳金755.31万元)。

  2、税收的三大职能作用在中国目前的电信业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电信业的超高速发展没有带来税收的大幅增长,相反随着国家对资费标准的调整,电信业营业税的增幅在逐年减弱。2005年,中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了7.2%,而电信业的税收只占全国税收总额1.7%。

  二是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首先,作为高利润的电信业与其它行业如烟草、金融等相比由于税负偏低,使各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日益加剧。其次,就电信行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看,也同样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如,在2006年,中国网通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电信三家企业的利润总额还不到中国移动公司利润的三分之二。中国移动公司具有压倒性优势,移动公司利用经营项目的优势成为中国电信市场的巨无霸。其次,电信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地域上的差异,沿海优于内地,内地优于西部。再次,固定和移动两个行业的税收负担能力不尽相同,而两个行业、不同税目实行同样的税率。因此电信业3%的营业税税率在这个行业没有起到很好的调节作用。

  三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相对较小。由于电信业营业税税率较轻,电信业的平均税负水平很低,2006年平均税负只达到9%左右,全国的宏观平均税负是16%,而与电信业相类似的高利行业如烟草行业全国的总体平均税负高达55%.过低的税负水平致使绝大部分的利润空间被留在企业自由支配。从而导致国家对电信业的巨额投入没有随着电信的高速发展得到相应回报,国家财政无力拔出更多的资金扶持发展相对滞后的电信企业,为电信行业各企业之间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国家通过税收进行再分配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市场价值规律在电信业的发展中失去作用。

  由于长期的国家行业保护和政策倾斜,以及近些年来的高利润、低风险、低税负的多重作用,畸形的超高速的发展致使我国的电信业逐渐成为垄断经营的暴利行业,逐渐偏离市场价值规律轨道,和其他行业之间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显失社会公平、公正性。另外,高利润低成本使企业忽略了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认真的成本费用核算。再次,由于有了巨大的利润空间作后盾,业内各企业之间为了进一步抢占市场,不惜血本地制造了极其惨烈的地盘争夺战和技术更新换代竞赛,不断争相推出各种五花八门的优惠政策和业务套餐,各巨头争先恐后地举办各种赞助宣传活动,同时投入巨资进行过度的技术创新和换代竞赛以及品牌包装,人为地缩短了技术创新的社会使用寿命,电信技术和相关产品的绝对和相对贬值极其严重,广大消费者在短时间内受益的同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网络泡沫的阴影不时出现在中国电信业的上空。为了维系电信业的高额利润和高速发展,各电信企业不得不单方面规定许多霸王条款,并对消费者进行暗箱操作,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消费者的不满意度和投诉率在逐年增加。电信业的高回报低付出之间的矛盾致使其经营管理混乱,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失效,市场竞争失序,社会监管失控,电信业的发展前景堪忧。

  三、对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思考

  1、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紧迫性:由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过低的税负对电信业的健康发展不但没有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相反成为这些矛盾和问题不断激化的催化剂,严重影响和制约我国电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从而提高电信业的整体税负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税收在电信业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势在必行。

  2、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可行性:按照我国目前电信业的发展水平和赢利能力,提高营业税税率完全可行,更何况营业税的间接纳税人是9亿多广大用户,就即使在不提高资费标准,而用电信企业巨大的利润空间来消化提高税负部分也完全不成问题。以相类似的烟草行业为例:我国烟草行业总体税负约55%,表面看税负已然不低,但利润率仍然保持在20%左右,远高于一般竞争性行业。某烟草大省其2006年全年销售收入约为700亿元,在上缴约400亿元税收后,实现利润仍高达100亿元,更何况电信业即使将营业税税率全部提高到8%,其平均税负仍低于全国平均宏观税负水平,更远远低于其它类似垄断行业。对于仍在高速发展中的高利润、低风险的中国电信业来说完全能够承担。

  3、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作用和意义:一是可以大幅度增加税收收入,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提高国家对电信业的调控和支持力度。我国电信业营业税有着任何税种都无法比拟和相提并论的宽广税基,而且还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营业额在逐年高速增长,就即使按目前每年营业收入平均7000亿元计算,营业税税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为税收的贡献就达70多亿元,相当于全国2006年烟叶税总额的近两倍。随着我国涉农税收逐步取消和减少,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提高后地方税税基萎缩,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将使电信业成为一个新的巨大的税源增长点,快速地推动地方财政发展,改变县域经济增长乏力的现状。二是电信业营业税属地方收入,提高税率后会极大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电信业的发展,加大对电信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积极地想方设法推动电信事业的发展,同时,还有利于促进中西部之间的平衡发展。三是提高营业税税率会提高电信业的整体税负水平,有利于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成本的增加也会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弱化业内不正当竞争。

  4、对如何提高电信业营业税税率的思考

  建议将目前营业税税目表中邮电通信业分为邮政和电信两个税目,对邮政业务继续执行3%的税率,对电信业提高税率执行,统一实行8%的营业税税率,同时制订一档5%的优惠税率。对经济发达的省、市一律实行8%的营业税税率。对经济欠发达的省、市就移动电话业务实行8%的营业税税率,其他电信业务暂按5%的优惠税率执行。

  另外,建议不断完善电信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统一计税依据。对目前电信业推出的各种新业务、对客户的各种优惠政策以及不同网络之间相互结算的收入划分等问题应及时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防止营业税税基受到蚕食,以确保提高营业税税率提高后起到较好调节作用。

  “十一五”期间,为适应全球电信业的长远发展趋势,推动我国电信业的全球化战略,税收政策的完善势在必行。电信业的营业税税收政策要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着力弥补电信市场的缺陷、促进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优化电信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形成促进电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最终推进电信业市场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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