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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下面就税务部门政务公开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
1988年7月,国家税务局公布了《关于基层税务部门实行开放办税制度的意见》,提出五个“公开”:一是税法公开。要求采取组织学习、纳税辅导、税务咨询以及图片展览、广播电视等形式,将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税收政策和税收规定,公之于群众,让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一清二楚,使税法税政成为税务人员征税的准绳和群众监督的依据。二是征管公开。采取挂牌、图表、印制纳税须知等形式,将纳税程序和征收办法公之于纳税人。使纳税人对应纳税种、税额及何时缴纳等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三是处罚公开。对税务违章的处理,要以税法为依据,做到受处罚者有询问记录、个人检查、处理决定书、处理通知书及罚款收据等,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减免税公开。通过组织学习和宣传,使纳税人了解国家有关减税、免税的政策和规定,任何单位(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和个人都不能超越税收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擅自减税、免税;同时,税务机关在处理减税、免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集体审议,秉公办事,及时办理纳税人应当享受的法定减免税优惠,防止从中设卡、借机牟取私利。五是纪律公开。将税务人员守则和纪律要求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走访纳税户,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实行挂牌服务、建立接待日制度、聘请兼职监督员,以及与纳税户订立“相互监督公约”、印发公开信等,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税务人员的纪律约束。为进一步强化地税部门的办税公开,发展到现在办税八公开制度。一是税收政策公开,公开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岗位职责公开,公布税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办税服务厅每个人员的职责,同时要挂牌上岗。三是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申报纳税等项业务的步骤和方法。四是权利义务公开,公开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权利和税务机关相应的义务。五是办税时限公开,公开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纳税核定、税款征收、减免缓退税款审批、行政复议和纳税咨询服务等项业务所规定的时限。六是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各种税务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和对违章处罚的结果。七是工作纪律公开,主要内容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十五个不准、纳税服务场所工作纪律等纪律。八是社会监督公开,向纳税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地公开他们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渠道。
税务部门的政务公开既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又是税务部门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回顾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发展历程,政务公开工作内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内容形式进一步规范,法规制度更加健全,税务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税收法治、税收服务、行政效能建设,越来越受到纳税人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
二、税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意义
税务部门进行政务公开是税收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税收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税务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体现了聚财为国、执政为民的税收执法宗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税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将税收政策、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办税程序、违章处罚等行为向纳税人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税务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不断增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聚财为国、执政为民”宗旨意识,在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纳税人的意愿、要求和呼声,解决纳税人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对于密切征纳关系,构建和谐税收,有着重要的意义。
政务公开为税务部门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行政务公开,向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职工公开内部事务,特别是公开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事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有利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内部环境。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合法利益与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税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税务部门治本之策。推行政务公开,增加税务工作的透明度,让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把税务部门的行政行为置于纳税人及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环境。
三、进一步推动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构建和谐税收对深入推行税收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合法与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各项制度与措施,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和谐税收建设。
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税务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税收的新形势下,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涉及范围越来越广。这要求我们必须把税收政务公开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放到税收中心工作中,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税收征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
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工作实效。税务政务公开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要看纳税人是否满意。纳税人是税收之本,只有纳税人满意,我们的税收工作才能得到纳税人的拥护,才能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将更多的潜在税源转化为税收,政务公开工作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健全法规制度,提高法制水平。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税务政务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是我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重大里程碑,为深入推行税务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执行依据。要加强学习宣传,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提高制度规定的可操作性;要继续开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不断总结经验,把政务公开进一步引向深入;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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