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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服务”一词在税收征管领域的使用频率日益提高。然而,人们对“服务”的认知程度受种种因素的影响不尽一致,甚至差异较大。“服务”,对于税务工作而言,不仅需要在观念上确立和增强,更重要的是将其融人税收征管,使其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的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一、关于服务的理念
首先,服务是天职。税收是满足公共需求的,是政府向纳税人提出的要求,当纳税人遇到税务问题时,税务机关有责任向纳税人提供帮助;与此同时,作为享受公共俸禄的公务员之一的税务人员,他们的收入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款。从这个意义上讲,纳税人就是公务员的“衣食父母”。因此,作为公务员的税务人员应树立公仆意识,义不容辞地为纳税人服务。
其次,服务是管理。应当看到,并非所有的纳税人与生俱来就不想缴税,而是因为很多人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而过失违法。如果通过我们优质的服务——辅导、教育,使得这些人有能力自行依法申报纳税,那么我们就可以有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去检查纠正那些故意违法者,强化税收征管。
再次,服务是形象。在世界追求和平与发展的今天,国际社会都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国竞争力的四大要素(国内经济、国际贸易、政府政策、财经服务)之一。税务局为纳税人服务无疑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纳税人并不关心税务机关的内部流程,他们所看到的只是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缩短与纳税人的距离,切实优化服务,以不懈的努力、良好的服务,为税务机关塑造形象,为政府塑造形象,正是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必需。
基于上述认识,在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中,以申报纳税为基础的征管运行机制,就要把服务体系的建立摆到首要环节。
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1.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我国税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并与国际税收征管惯例接轨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愈加重要,而优质的税收服务是统一、规范、公平、高效市场机制形成和发育的必要条件。
2.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树立税务形象,改善税收环境的有效手段。要营造和培育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治税理念就必须彻底从传统的监督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就必须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3.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法制的客观要求。《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正确贯穿执行税收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4.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是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根本要求。税务部门只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向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相关服务,才有利于使纳税人提高对税收的认识,增加对税收的感情,消除对立情。从而帮助纳税人正确掌握有关税收法规和办税事宜,进而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正确计算并及时缴纳税款。
三、建立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思路
建立纳税服务体系,要根据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建立税务机关专业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相结合,以税务机关专业服务为主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体系,主要思路是:1.设立专门为纳税人服务的职能机构。当前我国的税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从总局到市(县)局,并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新《征管法》和征管改革后税务部门充分行使职能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有必要建立起专门的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部门,科学界定其职责,专门负责对本地区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地区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工作,以确保税收服务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有类似机构设置。
2.为纳税人建立‘’绿色“税务信息传递通道,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问题。目前,税收征纳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各级税务机关都应建立起规范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征管事项的定期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新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税收信息。基层税务机关还应有针对性地编写纳税须知和办税指南,分类介绍税款计算、解缴、退库、申报等基本知识,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建立税收信息库,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的最新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纳税人。
3.制定纳税服务规范,明确服务项目和标准。一是要转变服务观念,把纳税服务纳入税务行政行为进行研究,把传统的归属于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范畴的东西纳入税务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从而达到优化服务和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的双重效应。二是要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制定税务服务的项目、规范和标准,使纳税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针,加快信息化建设,用现代手段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准和效率。
4.牢固树立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的税收经济观念,拓展税收服务的领域。要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和税收信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培植新的税源增长点。
四、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水平的途径
1.要强化服务观念,建立专门纳税服务机构。改善服务要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组织落实为保障。要引导和教育全体税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同时,在整个税务系统层层设立纳税服务机构,将纳税服务工作真正落在实处。
2.要使纳税人在不同的地区得到同样的服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统一、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目前应编印、发放统一的纳税指南,随着相关条件的改善,逐步统一和规范各种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使纳税人享受税务行政服务的国民待遇。
3.要使服务工作在普遍化的基础上兼顾个性化。每个纳税人遇到的税收问题,会因其所从事工作的差异而不同。因此,要实行“梯次咨询服务”,即窗口收到的问题按难易程度分类,交由不同层次的税务人员解答或提出咨询意见。税务机关要搜集、整理纳税人提出的各种问题,以便于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
4.要大力提高税务干部的服务水平。。通过各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利用计算机的优势,研究开发为纳税人服务的内部支持系统,把各种税法的分类解释、纳税人的问题及答案等编成程序,以辅助税务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服务工作。
5.积极稳妥规范和拓展税务代理。规范和完善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
6.加大投入,为建立纳税服务体系提供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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