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30 13:30 来源:审计理论与实践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形成,我市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向规范化的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依据《公司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企业在新的经营机制和资本组成下运作,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拥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特别是在长期投资方面,一些企业能够审时度势,权衡利害风险,抓住时机,通过联营、合资、投资控股、参股、甚至海外投资等投资形式,扩大业务和经营规模,改变单一经营方式,创造了较大规模经济效益,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为我市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当前在新旧制度交替中,还有一些企业在上述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中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长期投资效益低,资金浪费严重
通过这几年的审计,我们发现除了国库券、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收益比较稳定以外,大部分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是亏损的,投资效益普遍不理想,即使有盈利的项目,投资回报率也远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无效益甚至亏损的项目占据绝大多数。如某集团公司截止到2001年6月末长期投资11655万元。涉及到投资单位37个。1999年一2001年6月期间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新增长期投资2997万元,其中:以资产重组及债转股形式实现投资力18万元,资金投入278万元、新增长期投资涉及到回2个投资单位,均未取得投资收益。1999年一2001年6月末期间,由于三个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造成该集团公司投资损失 305万元。投资效益低,占压了资金,甚至浪费了资金,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损害了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同时不良投资也形成了企业发展的包袱。
二、长期投资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与监督体制
很多国有企业的长期投资项目从提议、专家论证、批准、资金的筹集和投入、到长期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收益的取得等一系列环节上,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与监督体制,甚至存在领导“拍脑袋”决策的情况,为企业的长期投资理下隐患。又如某外贸集团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国外投资入股成立境外合资公司,甚至没有经理办公会对该投资项目的研究纪要。该合资公司自1995年4月开始运营至1997年6月止,集团公司共计投入 3936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88万元,用于合资公司办公室租金、人员工资、公杂费等费用支出,且未取得任何回报,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集团公司还违反国家规定会取外汇及现金126万元投入该合资公司,集团公司却以费用列支,126万元的投入损失已无可挽回。虽然该集团原总经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企业由于没有对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管理体制,也是造成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长期投资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国有资产存在潜在流失
在近两年的审计中,发现长期投资账实不符,虚增虚减现象较多,一些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改制范围,多核减“长期投资”。如市属某系统对其下属5个全资子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为一个股份公司,为使重组后的公司个人股占有一定的比例,人为缩减国有资本,在账务处理上,该系统人为核减其“长期投资”4718万元。虽然5个公司重组为一个股份公司,但到目前为止这5单位并未变更注册登记,仍俱有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这种现象在表面上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实际上国有资产存在着潜在的流失。此外,长期投资有账无实,实际资金不到位;长期投资有实无账,资金虽已付出,但“长期投资”账面不反映、或在往来挂账等现象也是普遍存在。
四、缺乏投资理念,束缚了企业的发展
在一些企业盲目投资、虚假投资的同时,另外一种现象也应引起重视,那就是企业缺乏投资理念,面对充满竞争的市场,不敢投资、不会投资,从而失去了一部分市场份额,也失去了企业发展的后劲。如某调料公司,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强,基本不存在支付困难和风险,在资金结构上,自有资金比例很高,极少运用合理负债来发展自己,没有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虽然其产品处于市场成熟期,市场消费量稳定,公司在行业中属规模较大的,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但是公司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持续下跌,2001年与1999年相比,下跌已近两成。究其原因,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公司缺乏融资、投资的理念,十几年来,从未投资开发新的换代产品,一直是一种产品主打“天下”,亦没有进行其他的长期投资活动来为公司增加效益。由此可见,长期投资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应成为现代化企业资本运营与扩张的一张“王牌”。
针对国有企业在长期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以为,一方面应倡导企业利用现代企业制度下宽松的投资环境,积极进行融资、投资活动,加速企业发展,在经济活动中尽快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国有企业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保证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建议:
一、加强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正处于向现代企业的转型期,公司的治理模式也从行政型的企业治理向经济型的公司治理转型。现代企业法人产权独立,但是企业法人所享有的对企业财产的完全支配权或控制权只有依托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正确、高效的发挥其应有的权力作用。企业应建立健全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管理体系,对于大型集团、股份制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由专业人员执行企业的投资计划,依据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从而可以避免所谓“新官不理旧事”的长期投资的有头无尾。管理脱节、领导人“拍脑袋”的盲目投资等现象的发生,长期投资的管理是企业的系统工程,其内部控制环节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长期投资的事前控制
制订细致、完整的投资策划。投资策划应包括投资目的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有专家参与制订的可行性报告论证,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是否依法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对于股份制公司重要的投资项目是否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是否有财务人员从会计核算、企业整体资本结构、资金筹措、产权界定等方面进行论证,对于投资风险是否有应对措施等。缜密的事前控制是企业减少投资风险的基础。
2.长期投资的事后控制
长期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应由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投资双方的投资合同的履行情况,年终应有对长期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分析报告。对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与资金收账,追加资金的申请批准手续与资金付出应有严格的人员分工与牵制,投资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定期核对制度。对结束的投资项目应对投资期间的盈亏进行分析。投资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资档案,对投资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对投资文件进行保管。长期投资的事后控制实际上是对投资风险的控制保证。
二、建立投资风险、制约机制
现代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化。现代企业将所有权外在化以后,企业经营管理者由不具有财产所有者身份的专门管理人才担任,这为现代企业建立投资决策法人责任制和投资项目审批责任制的投资风险制约机制奠定了基础。避免了以往的投资失败后,投资责任不清,领导者以不明白、经验不足等推脱责任,不了了之。在完善的长期投资内部控制制度下,投资风险制约机制的建立,明确了投资责任,更加规范了企业的长期投资行为,从而保障企业国有资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的内部控制与管理是加强规范企业对长期投资的一个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从另一个方面强化了企业的投资管理理念。从近两年对国有企业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看,对国有企业的长期投资的审计已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内容。对长期投资。资金的出借、资产的转出等重大决策从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上加大了力度,使之成为对法人的经济责任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客观上对国有企业的长期投资的规范起到了威慑与促进作用。增强了企业法人的法制观念和长期投资的风险意识,引导企业将长期投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正确运用长期投资理念,将为国有企业带来不可估度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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