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8 17:43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2005年,是我们明确规定的“改革年”,有时也说:是改革的“攻坚阶段”;改革的重点,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职能转换。到现在为止,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了,但重点改革的进展似乎并不很理想。这是为什么?从当前的实际分析,我认为有以下两个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认真思考和研究解决。
一、有必要恰当地估计当前改革的进程,以利于进一步增强人们深化改革的决心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过近27年的改革,不仅有力地突破了原来那套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举世公认和有目共睹的。当前的改革形势,总的说也比较好,这都应当充分加以肯定。但时至今日,对整个改革的进程,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存在两种明显不同的估计。如有的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形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如何继续完善的问题;有的则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或者说“四梁八柱”已经基本形成,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必须进一步突破深化,使之能够尽快全面建成的问题,由于对改革进程估计的不同,理所当然对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力度的认知就不会完全一样。
对于上述两种不同意见,我个人认为,后一种比较符合改革的实际。其理由主要是:党的十四大报告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我国要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对四个重要方面的体制,包括市场、企业、宏观和分配,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但至今为止,这四个方面的改革,发展都很不平稳,即有的领域改革发展较快,或者说基本上已经可以按照市场经的原则运行了;但有的领域,改革的发展则明显落后,或者说在相当程度仍然只能按照计划经济的原则运行。例如:
1、在市场方面: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标志,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推进的改革。因为没有市场,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但到现在为止,其进展情况大体只是:商品市场发展较快,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为例,其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的比重,已经分别达到了95.6%、96.5%和87.4%,说明商品市场已基本建成。但要素市场的发展却很不理想,至今土地一级市场基本上还是国家垄断的;资金和资本的运用,绝大部分还主要由国家计划或政府意图安排;劳动力在国有企业中仍然不能合理流动等。当然,无论在什么国家,商品和要素都不可能达到100%的市场化。但在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综合市场度至少应该达到85%左右,而我国现在大约还只有60-70%。说明我们在这方面还有相当的距离。
2、在企业方面:企业体制机制的科学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运行必不可少的微观基础。目前改革的现状大致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特别是非国有制企业,不但其体制机制已经能够同市场经济相适应,而且成了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繁荣市场的重要力量。其所提供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劳动就业岗位,已经分别占全国的2/3和4/5左右,真可谓功不可没。但国有企业,除一些中小型企业已经陆续改制以外,绝大多数大型企业,特别是一些国有垄断企业,其体制机制至今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仍然不相适应。
3、在宏观方面:建立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度,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防止经济出现剧烈波动甚至混乱的重要前提。因此,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依靠层层政府机构、采用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进行调控的方法,必须进行改革。在这方面,至今为止,有关调控手段的改革,即主要运用金融、财税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法律手段,来代替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调控,仅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而且在最近两次宏观调控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便一整套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机构精简、职能转换、人员压缩等,不仅至今还未到位,而且成了当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主要障碍与阻力。
4、在分配方面:如何坚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认真搞好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不仅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有效调动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不断增强改革动力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构建和谐社会、达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的的主要条件。这方面的改革,现在进展的基本情况是:在同一行业和同一单位的初次分配中,原来那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已经打破,主要体现效率优先,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分配格局已经逐步形成。但不足的是,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之间,仅仅由于经营与垄断条件的不同,劳动者的分配差距明显偏大,加之,一整套必不可少的再分配制度,包括严格的税收调节制度和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导致在贯彻“效率优先”的同时,如何做到“兼顾公平”的改革问题,至今也还是没有解决。
与此同时,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求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改革,都达到一定的程度,而且还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或巩固。现在非常明显,我们这套法制也很不健全,许多必不可少的法律法规都还没有建立起来。
因此,准确地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形成但未基本建成,计划经济体制虽已不占优势,但在许多方面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样一个两种体制并存的过程之中;或者说,还只是一个“半拉子”工程。这个过程,既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两种体制并存,互相之间的矛盾、漏洞、摩擦甚至冲突必然较多,在实际生活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经济秩序混乱甚至某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所难免,同时,这也是一个困难的过程。因为两种体制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人们对改革的拥护程度必然明显降低,改革的动力势必不足,有时甚至会受到种种责难与非议。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地认识与恰如其分的估计。从而下定决心,充分调动和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因势利导,大踏步地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力争尽快渡过这个复杂而困难的阶段,取得改革的最终胜利。决不能将改革的进程估计过高,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成,甚至说已经进入了“后改革时期”。从而放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贻误时机,导致各种经济社会矛盾越积越多,甚至掉入所谓的“拉美陷井”,使改革前功尽弃。
二、要正确认定深化改革的思路,以利于重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当前深化经济改革,重点肯定应该放在上述至今明显滞后的四个主要方面,即要素市场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建立合理的再分配制度。但从现阶段的条件看,要将以上四个方面改革一起全面推向前进,也不可能。寻首先应该选择哪个方面?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与研究的问题。因为选择得好,则可能做到事半功倍,顺利推进;选择得不好,有可能导致事倍功半,踌躇不前。今年以来,人们对改革重点的强调,多集中在两个方面,即以政府改革为重点,或者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这从当前改革滞后影响的程度或者“抓纲带目”的重要性来看,应当说都很正确,没有什么错误。但从实际情况出发,我认为现在要加快这两个方面的改革都很困难。这主要是因为: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直接涉及种种权力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从理论上说,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权力与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一般不难理解。但过去的调整,主要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或者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调整;而且往往是从上调到下,从少调到多,从无调到有的调整。也就是说,从地方、企业和个人的角度来衡量,一般都是得利的多,受损失的少。因此,比较容易为人们理解和接受。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权力和利益调整,基本上是一种政府自身和横向的调整;特别是属于政府机构精简、职能转换一类的改革,对于某些政府单位和个人来说,最终可能是机构有撤无立,权力利益有失无得的调整,其阻力肯定是很大的。加之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政治体制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也就是政府行政体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政府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不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少都是难以到位甚至是很难启动的。
国有企业改革的困难也类似,不仅涉及种种权力利益的调整,而且涉及不少意识形态问题。例如,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改革,改革的目标是通过产权的改革或重组,将中小型企业逐步有偿转制为非国有或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大型企业逐步改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在理论和原则上本来已经解决,这是很有利的。但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或转制,似乎又变成了非常奥妙和敏感的问题,真要较快推进,很可能就会受到传统观念的批判与非议,特别是在对于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如何选拔任用等问题上,现有的一些政治原则也很难逾越。
因此,我认为当前的深化改革,最好能够适当先避开上面两个难点,改为以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加强收入分配调节,逐步建立起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这样做,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基本不会涉及政治体制改革与意识形态的争论问题,从而大大降低深化改革必不可少的重要前题。二是政府有这方面的压力,群众有这方面的要求,推动改革的动力相对较强。因为生产要素不市场化,由于金融系统长期吃“大锅饭”而困扰政府的国有商业银行呆账坏账,和各式各样依赖土地以寻租的腐败现象不可能减少,不搞好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群众普遍不满的分配不公和居民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三是有利于缓和乃至逐步化解我们当前面临的两大潜在的风险:一个是金融风险;一个是社会风险。这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在近期有可能出现的两大重要风险,或者说有可能发生的所谓“危机”,是我们在领导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中,必须加以重视并认真对待的。
有关进一步深化上述两方面改革的一些重要内容,分述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问题。其核心,是要尽快搞好资金和土地两大要素的市场化。在这里,金融体制改革首当其中。改革的重点: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资金市场。包括: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化,通过产权重组,改制上市,吸收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入股,实现产权明晰与股东多元化,以有效转变其经营机制,建立起科学的法人管理结构,增加外来人的监管。从而尽可能减少各种漏洞与损失,大幅度提高银行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同时,适当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利率市场化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市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与秩序,确保资金市场的不断健康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交易市场。包括:尽快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长期存在的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的股市扭曲问题;加强对股市的严格监管,形成一套合理的进入与退出制度,以尽可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广大股东入市的积极性与信心。从而使股市真正成为既能够有效发挥积聚社会资金,扩大直接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优胜劣汰的重要作用;又能够防止变成少数单位和个人,依靠弄虚作假、谎报信息、故意圈钱,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场所。
三是要逐步放开外汇市场,稳步推进汇率市场化。在这方面,前不久我们已经开始起步、对人民币汇率进行了小幅度合理调整,并将原来基本与美元挂钩,改成了以一揽子货币为参考。力争在不太长的时期内,逐步建立完善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均衡上的基本稳定。
加快土地市场化改革的重点:一是根据我国人均耕地少、土地稀缺的实际,对土地征用必须依法严格控制,防止土地闲置与浪费;二是在征用土地时,必须对农民或城市拆迁居民进行合理的补偿,防止因此损害农民或居民的利益;三是对批准可开发的土地,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防止少数单位和个人,利用土地寻租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2、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逐步建立起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要害是,要尽快想办法缩小现在居民收入差距过大与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缺乏必要保障的矛盾。在这方面,当前需要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合理调整积累与消费的分配关系,适当降低积累率,扩大消费基金的比例,现在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率太高了,消费率太低了,如2004年两者的比例达46∶54,不仅大大超过发达国家一般20∶80左右的水平,远远超过了发展中国家一般30∶70左右的水平。由于在社会生产中,投资品与消费品的生产,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分配中积累率太高,意味着投资的规模必然很大,势必导致投资品的需求过大,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消费率太低,意味着群众可能消费的能力偏小,购买力不强,势必导致消费品的需求不足,市场销售不畅,价格非正常下落,从而影响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转和经济效率效益的提高,适当压缩积累的比例,扩大消费的规模,不仅将有效缓解现在明显存在的投资品与消费品二者供求错位的突出矛盾,使市场特别是消费品市场进一步趋于繁荣,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工率,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国家税收,给整个经济发展带来良性循环。而且,通过对扩大部分消费基金的合理分配,有意识地较多向农民与城市低收入居民倾斜,还有利于缩小高低收入分配差距,有效缓解现在由于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所带来的种种社会压力。
二是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职工收入分配水平过高问题。在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同等水平的劳动者,在不同行业工作的收入水平,除了极少数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以外,一般不是很大的,但我国现在不是这样,二者的收入水平往往相差悬殊。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垄断性行业,一方面依靠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一方面又可根据市场供求不断上调产品销售价格,导致其利润率长期虚高,职工收入水平也居高不下。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应当想办法严格加以控制,以利于从源头上消除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差距。
三是切实加强完善税收制度的调节。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由于必须实行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在初次分配中,居民间的收入差距往往都是比较大的。不如此,不可能调动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了分解这种差距过大可能带来的矛盾,国家必须通过征收所得税,遗产税或赠予税等制度合理加以调节。即对一定水平以下的低收入居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超过一定水平的必须依法纳税。而且税率是累进的,收入越多纳税的比例越大,从而有效调节原来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关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现在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由于一套相应的合理扣除制度与征管的办法很不健全,其应有的良好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特别是对于遗产税、赠予税,我们还处在议论的阶段。在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必须将其作为改革的重点,确实建立健全起来。
四是尽快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既是合理缩小居民生活差距,缓解因市场竞争可能给广大劳动者所带来的种种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也是有效启动消费,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条件。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的增长,在相当程度上都靠投资与出口拉动,导致投资规模连年过大的与出口贸易纠纷不断增多,明显难以为继。为适当改变这种局面,我们曾经多次强调要启动国内消费,但至今也启动不起来。这是为什么?除了我们在积累与消费的分配中,安排消费基金的比例太低,影响居民收入的增长以外。最主要的就是长期没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居民有后顾之忧,有钱也舍不得花,尽量存入银行,以备急需。因此,必须尽快将这一制度建立完善起来,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逐步做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公伤有保险。只要不是故意偷懒耍滑的人,其最低生活都能得到必不可少的保障。当然,由于我们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建立社保制度,无论是扩大保障面,还是提高保障水平,都应当量力而行,逐步推进,防止财政负担过重造成被动。
与此同时,必须说明,上述当前主要应该加快经济市场化进程和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主张,决不意味着可以放弃或忽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而只是暂不作为改革的重点,以减轻改革前进的阻力,对于政府管理体制与国企改革,只要有可能,在实践中还必须认真加以推进。从当前实际情况看,这种安排一方面,可以继续适当发挥强势政府的优势,使一些改革措施得以较快推出,并取得应有的成效。对此,最近实际上有一种评论很值得重视,即认为中国的改革为什么比印度搞得好?正因为是中国有一个比较集权的强势政府讲话比较有效,许多改革举措能够及时推出并贯彻实施;而印度因为政府不够强。许多改革举措施往往出不了台或者贯彻不下去。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因此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即通过市场的力量,反回来迫使政府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因为,只要生产要素市场化了,政府就再也不可能用行政办法随意指挥干预生产要素的配置了,其职能就必须加以转换;国有企业就再也不可能吃银行的“大锅饭”了,不改革就会活不下去,从而都非改革不可,而且,通过对上述两个方面的深化改革,缓解了我国面临可能发生的金融与社会两大风险,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确保整个经济和经济改革的不断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再翻两番、人民生活全面达到小康水平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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