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迅速发展,中央银行会计部门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部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几年,会计部门在做好服务的同时,相继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以防范日益严峻的会计风险。但是,从最近人民银行系统发生的一系列会计联行案件可以看出,会计内部控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漏洞。透视中央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现状,分析影响会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完善、高效的内控运行机制已成为目前中央银行防范、化解会计风险的首要任务。
一、当前中央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不能适应会计业务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中央银行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会计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在实践中发挥了较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但是,人们却忽视了内控制度的整体性建设,会计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被分解到各项法规、制度、办法之中,至今尚未形成一套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在内控制度的建设上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急忙总结教训在哪里修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利于会计人员对内控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和落实,也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于会计业务的发展。近几年会计业务发展较快,计算机被广泛应用于会计工作的各个领域,日益普及的会计电算化工作正在使原有会计工作发生深层次的变革,计算机技术人员和会计业务人员权责如何分工、如何防范计算机风险等一系列原有会计内控所未涉及的问题相继出现,会计内控制度作出必要的调整已是当务之急。
2.基层行对会计内控制度重视不够,会计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有些基层行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外部金融监管轻自身内部控制、重财务基建轻会计核算、重发行保卫轻会计风险防范的倾向,放松了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致使会计各业务环节潜伏着很大的风险隐患。更为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一些基层行对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规章制度不落实,有章不循或故意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风险隐患更加严重。
3.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体制未理顺。
既要严格执行制度,又要在现有会计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优化劳动组合,是目前基层行会计部门面临的棘手问题。作为动态系统的会计内控机制,其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制度的每一次变动,势必使会计部门内部劳动组合相应发生变化。同时,会计电算化的迅速发展,使会计业务流程发生较大改变,劳动组合也必须随之变化。劳动组合的变化,使得会计工作容易发生差错,这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如何根据人员配备情况、内控制度要求和会计电算化程度,进行合理的劳动组合,是每个基层行会计部门强化内部控制的关键。
随着会计业务的发展和央行机构改革的深化,会计职能部门由一个分化为几个,虽然有利于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但也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会计财务、营业室、清算中心、国库科等几个职能部门都是中央银行同级内设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会计管理体制不明确,弱化了会计监督管理职能。
在中央银行体制改革中增设内审机构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中央银行自身资金损失。内控机制发挥作用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资金主要管理部门即会计部门的再监督和再控制。而内部审计的原则是分级管理,下查一级,内部审计部门对本行行长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领导,这样就无形中制约了内审部门工作独立性的发挥。另外,现阶段中央银行内部审计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罚细则,内审部门往往只是建议、督促整改,很少给予处罚,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也就缺乏权威性。
4.现阶段的会计内控机制很难有效控制团伙犯罪行为。
过去中央银行制定的一系列内控制度都是以防范个体作案为基础的,在制定制度时将每个会计人员假定为独立的个体,忽视了他们之间的联系。如印、押、证三人分管制度,联行进出口凭证签收交接制度,往账经办员与发信(电)人员分离,来账经办员与对账人员相分离等制度,过去都较好地发挥了控制、约束作用,使单一个体无法实施犯罪行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保证了中央银行资金的安全。但是,近两年来,中央银行相继发生的一系列大案要案显示,金融犯罪已逐步由单一个体作案向团伙集体作案转移,案件的成因及性质已充分表明,现行的内控机制很难有效防范团伙作案,这也为中央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5.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中央银行会计工作的需要。
个别基层行认为会计仅仅是基础工作,是简单的操作部门,对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要求不高,将一些学历低、素质差的人员放到会计队伍中来,而将一些熟悉业务的会计人员调配到了监管等其他部门,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会计人员的稳定性。同时,会计部门培训的方式方法落后,岗位培训流于形式,仍有部分基层行实行师傅带徒弟的传统做法,接触到什么教什么,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致使一些新进会计人员不能全面熟悉、掌握会计业务知识及各项制度办法,会计内控的有效性随之下降。
二、加强中央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的几点建议
深入分析当前中央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地设置内控防线,深化会计内控机制已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管理。
一是加强会计人员准人管理,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必须择优安排,并征得会计主管的同意;二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法制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的会计队伍;三是组织开展方式灵活、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四是选配政治素质好、精通会计业务、敢于以身作则、敬业爱岗的会计主管,培养造就优秀的会计主管人员;五是建立一种报酬与劳动相结合,收入与风险相结合的科学的考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狠抓制度落实,深化会计监督检查。
制定制度是基础,抓好落实才是关键。目前,必须建立起规范的业务操作和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使任何一个会计人员、任何一个会计业务处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控制制约。同时,积极探索会计监督检查的新思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风险监控模式。监督检查应突破简单的表面上的账平表对,要把重点放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上,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重视实施,督促整改,落实责任,严肃处罚,切实达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目的。
3.优化会计劳动组织结构。
合理地设置岗位和设定岗位职责是优化劳动组织结构的关键。目前,在岗位设置上可根据业务范围和业务处理的特点,将会计业务分为会计核算业务和联行业务两大块,设置接柜、记账、复核、综合、事后监督等岗位,会计人员不足的支行可将岗位适当减少,但要通过强化事后监督检查来防堵可能出现的漏洞。在岗位职责的设计上要体现“责权结合”的原则,突出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出现差错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及岗位之间的制约。
4.实行恰当的职责分离制度。
要从防范会计风险的角度出发,设计科学的岗位责任制,贯彻制约、不交叉的作业原则。一是会计核算人员与联行人员相分离,会计核算人员不经办联行业务,联行人员不记载会计账务;二是联行人员与收发人员相分离,联行往账经办员不办理发信(电)业务,联行来账经办员不办理来账对账业务;三是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离岗交接做到平行不交叉,有条件的基层行可实行定位交接;四是管理人员不上机进行业务操作,业务人员不参与运行管理;五是记账与复核业务相分离,账务差错,换人查证;六是账务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相分离,账务人员不参与检查业务,监督检查人员不从事会计账务处理。
5.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将所有会计业务操作都纳入授权审批的范围。
一般业务实行岗位分工授权,会计人员在分工范围内依据权限处理会计业务,禁止任何人超越职责权限处理会计账务和更改会计账务事项。重要会计事项及可能引发风险的会计事项必须由会计主管审批,对暂付款出账、暂收款人账等事项要经主管行长审批。
6.加强金融电子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为会计内控服务。
首先,要加快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步伐,将中央银行的各类联行系统统一,并建立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和同城资金清算系统相互间的数据接口,提高会计业务核算的自动化程度,规避人为操作风险;其次,改变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将核算业务集中到中心支行,对县支行业务实行远程终端服务,只保留账务数据的录入和复核功能,缓解支行人员紧张的现状,消除自我控制的弊端,减少会计业务的风险点;第三,在中心支行成立独立于会计核算部门的事后监督中心,强化会计业务的日常监督。在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同时,还要加强计算机操作的安全管理,改变当前计算机技术人员权力过大的现状,明确界定系统管理员和会计操作员之间的权力与责任。
7.强化内审制约机制。
在中央银行现有会计管理体制下,要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业务熟练的优势,切实加强其在会计内控环节中的部门制约职能,加大内审部门对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内审部门可按月或按季对下一级会计部门的业务进行审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