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摘 要:内部控制是实现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赖以顺利进行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增强企业在改革浪潮中的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要求企业必须强化其内部控制制度。
关键词:内部控制 理论基础 现状 框架设计 完善措施
内部控制是企业单位为保证其经营行为不偏离其目标,运用控制论中的平衡偏差原理,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其活动过程进行调节、沟通和约束的过程。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内部控制还相当脆弱,存在管理不善、浪费严重、会计信息不真、国有资产流失等不正常现象。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在改革浪潮中的竞争实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
内部控制只能为管理人员达到其目的提供合理的保证,因为内部控制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即管理层在制定其制度时有许多无法预料的因素,以及许多事项对于内部控制本身就无法控制。例如:
1.内部控制只适于正常且经常反复出现的业务事项,而不能对例外事项(包括意外事项)进行控制。
2.对于工作人员因粗心、精力不集中、身体欠佳、判断失误或误解上级发出的指令而造成的这种人为错误无能为力。
3.内部控制还受到控制成本的限制。控制费用不应与因舞弊和错误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不相称。
4.当工作人员合伙舞弊和内外共谋时也无法控制。
5.当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能正确使用权力时无法控制。
6.因情况变化,原来制定的内部控制失去效果时,也无法控制其错误或弊端的发生。
二、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基于内部控制有上述固有缺陷,所以内部控制的理论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基础上的,这些假设包括单位实体假设、可控假设、复杂人性假设和不串通假设。离开了这些假设,内部控制就不存在了。
1.控制实体假设。控制实体是指内部控制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部门。控制实体假设是对内部控制活动的空间范围所作的限定。它要求内部控制应当以特定单位或部门的人、财、物及其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组合关系和组合形式进行控制。控制实体由于控制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单位内部某个部门。
2.可控性假设。内部控制是控制主体对控制客体所实施的控制。相对于控制主体而言,控制客体必须是可以控制的。否则,内部控制形同虚设。在确定各级控制主体的控制范围时,只有主体能够控制的对象,才能够纳入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都是在这一前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3.人性假设。内部控制的实质是对人进行约束和激励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必须建立在对人性假设的基础之上。人性假设就是关于人的本质是什么的假设。人性是复杂的,人们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而且这些需要会随着各种条件的变动而不断改变。
4.不串通假设。内部控制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即不相容职务恰当分离。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一人单独从事和隐瞒不合规行为的机会。但是,如果两个或更多的人串通舞弊,则可以逃避控制,使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这既是内部控制的局限之一,也是其建立的基本前提或假设。离开这一假设,内部控制(特别是内部牵制)根本无法建立。
三、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很多缺陷,许多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局限在内部牵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或内部控制结构阶段,甚至有些企业以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也有的企业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内部控制。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内控认识不足。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大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公司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不论是维持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还是片面以改革取代控制的观念,对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这些认识上的偏差都将阻碍着内控的发展和完善。
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组织虚位。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但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有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致使企业权责不清,加强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模糊。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同时,很多公司要么没有内部审计机构,要么建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不能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3.内部机制不健全,控制乏力。为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必须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并予以执行,管理层必须确保其辨认并用以处理风险的行为已经有效落实。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中最大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有效。计划可能是好的,但由于没有人认真地去考核、去检查,再好的制度都难以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而且,整个内部控制的过程必须施以恰当的监督,并通过监督活动在必要时对其加以修正。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问题,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很薄弱,管理控制的方法不够先进,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仅仅是审核会计账目,而在内部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等方面,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4.风险意识差,内部压力不足。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间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经营风险不断提高,然而,从我国企业的现状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并没有提到应有的高度,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卖方市场的水平上,没有形成风险意识,更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四、企业内部控制的整体框架设计和完善措施
按照COSO内控理论,结合我国现行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完善企业的控制环境。任何企业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企业经营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控制环境中的要素有价值观、组织机构、控制目标、员工能力、激励与诱导机制、管理哲学与经营风格、规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其中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不管是管理者还是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又是控制环节的被控制对象,其观念、素质和责任意识等都影响着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要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首先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
(2)有明确的内部控制主体和控制目标。控制主体解决了由谁进行内部控制的问题,而控制目标则解决了为什么要进行控制的问题。只有在控制主体及其控制目标明确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3)要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管理控制方法作为管理层对其他人的授权使用情况直接控制和整个公司活动实行监督的一种方法,包括很多内容,如制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各项计划、业绩与计划考评、调查与纠正偏离期望值的差异等,这些方法对于不同规模和不同复杂程度的企业均十分重要。要具有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还需辅以积极的人事政策,要能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高素质、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的人才队伍,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观念、方式和风格,培养全体员工良好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全员控制意识,从而形成一个特定的企业文化氛围。
2.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新经济时代交易类型和工具日新月异,兼并收购、破产重组、关联方交易、电子商务、金融衍生产品等使人应接不暇。环境的变化使企业经营风险增大,企业必须设立可以辨认、分析和管理风险的机制,以确认公司的风险因素如资产风险、经营活动风险、内外环境风险、信息系统风险、合法性风险等,并确定风险因素的重要程度,评估各风险因素得分,确定高风险区域。
3.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控制活动使企业保证控制目标有效落实。控制活动出现在整个企业内的各个阶层和各种职能部门,包括经营活动的复查、业务活动的批准和授权、责任分离、保证对资产记录的接触和使用的安全、独立稽核等。一般而言,控制活动包括两个要素:政策和程序。政策规定应该做什么,程序则使政策产生效果,政策是程序的基础,无论是什么样的政策,都应该前后一致加以执行。
控制活动是针对关键控制点而制定的,因此,企业在制定控制活动时就要寻找并抓住关键控制点。企业一般根据其经营活动的五大循环即采购循环、销售循环、付款循环、收款循环和理财循环等分别设计其控制活动。例如,企业的采购循环就应注意请购单、订购单、采购单等的授权与审批,要注意对采购的单价、质量、数量等的审核。
4.加强信息流动和沟通。信息与交流就是向企业内各级主管部门(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企业外的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提供信息,通过信息交流,使企业内部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知道其所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取得和交换他们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经营成本和社会监督成本的提高。要建立一个广泛而有效的信息与交流系统,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充分的和全面的内部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关于外部市场与决策相关的事件和条件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当可靠、及时、可获,并能以前后一致的形式规范地提供使用。
(2)有效的内控需要建立可靠的信息系统,涵盖公司的全部重要活动。
(3)有效的内控系统需要有效的交流渠道,确保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和坚持现行政策与程序,影响他们的职责,并确保其他的相关信息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5.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评审与监督是经营管理部门对内控的管理监督、内审监察部门对内控的再监督与再评价活动的总称。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过程就必须被施以恰当的监督。监督评审可以是持续性的或分别单独的,也可以是两者结合起来的。主要应关注监督评审程序的合理性、对内控缺陷的报告和对政策程序的调整等。在监督评审活动和缺陷的纠正方面应当遵循下述原则:
(1)要不断地在日常工作中监督评审内控的总体效果。对主要风险的监督评审应当是公司日常活动的一部分。
(2)对内控系统应当进行有效和全面的内部审计。内审要独立进行,配备称职和得力的人员,应得到适合的培训,内审作为内控系统监督评审的一部分,应当向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工作。
(3)不论是经营层或是其他控制人员发现了内控的缺陷,都应当及时地向管理层报告,并使其得到果断处理。要树立全员控制意识,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实现预期控制目标,促进企业控制环境的建立,为改进内控制度提供建设性建议,实现组织预期达到的内控水平。
参考文献:
1.罗勇。内部控制基本理论研究。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3增刊
2.张俊民。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构造及其分层设计。会计研究,2001(5)
上一篇:内部控制与现代审计的关系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