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命题范围
委派会计人员业务考试范围包括《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实务。介于报名至考试时间偏短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于发放报名表的同时,发放委派会计人员考试复习提纲。
二、考试组织
这次业务考试由地区会计委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考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命题、考点考场设置、试题(卷)的运送保管、组织阅卷、登分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三、考务工作
(一)这次考试一律实行闭卷考试,应试人员不能将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或音响功能的计算机、通讯工具夹带到考场座位。
(二)试题(卷),按考场密封包装,试题(卷)交接必须符合绝密规定要求。试题由考试小组从有关单位抽调两名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绝密的条件下审定,阅卷由考试小组从有关单位另外抽调两名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绝密的条件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考试小组负责组织。
(三)考点应设考务办公室,作为考试期间收发试卷及处理考试事务的场所。
(四)工作人员配备要求: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其职责为:
1.主持考点考试,全面负责考点的考务工作;
2.培训考点监考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明确其职责;
3.组织实施考场布置和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接收试卷,向各考场分发、验收试卷;
5.监督考试纪律执行情况,处理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6.每个考场应配备两名监考员,考点负责人不得兼任监考员。
(五)考点巡视员从人大、政协及会计委派工作领导组等单位抽调。
四、考试小组
为了确保业务考试质量,成立业务考试小组。组长:行署财政局纪检组长周希登,副组长:行署人事局副局长孙纪奎;成员由地纪检委马志坚、地委组织部王士强、行署人事局高仰玉、行署劳动局田春廷、地区编办马小平、行署财政局耿万林、薛银才组成。
五、考试纪律
(一)应考人员应遵循的守则及违纪作弊处罚比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二)巡视员,监考员应遵循的守则均比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业务考试中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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