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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研究

2009-07-27 14:26 来源:刘艳芳

  2006年2月,财政部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新准则与旧准则规范比较,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核算方法,都有了很大的创新。新准则规定,我国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新准则资产负债观的确立,体现了我国会计发展的新趋势。

         

  一、 新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

  新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观的理念,所谓资产负债观是指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准则时,首先规范由此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所得税会计准则第4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正是资产负债观的体现。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 新所得税会计下“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引入

  所得税会计准则第7条在资产负债观的基础上科学地引进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彻底摒弃了原来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它的提出实现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基本理论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即在未来期间部考虑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额金额。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

  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产生。

  三、 新所得税会计核算的特点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面贯彻了资产、负债观的界定。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体现了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对未来期间计税的影响,即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或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的情况。例如,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20万元,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经济含义分析,表明该项资产于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流入100万元低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120万元,产生可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减少未来期间以应交所得税的方式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从其产生时点看,对企业是经济利益流入的概念,应确认为资产;反之,如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8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将会于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20万元,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得税,对企业形成经济利益流出的义务,应确认为负债。

  四、 新所得税会计具体核算方法

  我国所得税会计经历了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三个阶段。新准则摒弃了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前述债务法属于收益表债务法),此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指导,旨在真实体现资产(或负债)未来可收回金额,真实、公允地反映资产和负债未来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量,更科学更合理,更适合我国国情。下面就具体做法阐述如下:

  1、计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这个实际上就是会计上各科目的期末净值,核算比较简单。

  2、计算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这个实际上就是按税法法规计算的各科目可以抵扣的金额,具体做法是:①资产的计税基础=取得成本-以前期间按税法规定已税前扣除的金额=未来期间按税法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主要情况有,一是税法的折旧(摊销)方法、年限、净残值等与会计不同,二是税法不承认减值(跌价)准备,三是税法不承认公允价值的变动 。②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期间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大部分负债,其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但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如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在保修费用实际发生时扣除),预收账款(税法规定在会计上确认收入时允许税前扣除)。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做法是:①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②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也有些许特殊情况,这里不再赘述。

  4、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

  5、倒挤出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我国当前正致力于国有企业改造,企业重组、合并事件大量发生,资产评估业务越来越多,必将对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引入暂时性差异概念并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中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存在不足,一些暂时性差异在原差异尚未全部转回的情况下,又产生了新的差异,很难分清差异的属性,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合理性不足。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的产物,是我国会计发展创新的一个方向。

责任编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