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摘 要】本文依政府审计风险是政府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由于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或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恰当或不正确,而给政府审计机关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这一个概念为基础,分析政府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及控制政府审计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审计风险;涵义;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审计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监督系统,其责任也越来越大。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相应就会产生一定的审计风险,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影响政府审计机关的形象,降低政府实施经济监督的威信。只有正确认识审计风险,提高审计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才能使政府审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下面从政府审计风险的涵义、特征以及风险的防范等方面作以论述。
一、政府审计风险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政府审计风险是政府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由于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或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恰当或不正确,而给政府审计机关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
政府审计风险按其表现形式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
1.审计准备风险,是指审计机关接受审计委托后,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审计任务的圆满完成。如果在审计实施前,审计计划编制不周,审计人员配备不力,审计方案制定不妥,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了解掌握得不深不透,就仓促上阵,忙于应付,则肯定不能保证审计质量,还会埋下风险的隐患。
2.审计取证风险,是指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占有的信息资料不对称,审计人员处于劣势。通过审前调查虽然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但是对一些隐含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还是难以全面准确把握,往往会由于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导致对某一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结论。另一方面,也存在由于审计人员经验不足,对重要的审计事项查证不实或者揭露不透彻,没能查深、查透、查实,问题的实质没有得到完全的反映。这两种情况都会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影响审计质量和成果。
3.审计报告风险,是指审计报告有误所形成的风险。审计报告风险产生的原因大体可归为以下两个方面:(1)由于审计人员的评价意见存在偏差,直接影响审计报告的正确性,产生审计报告风险。(2)即使审计人员评价意见恰当,审计机关在最终形成审计报告时,由于受各相关因素的影响,对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评价及意见的判断出现失误,从而使得最终形成的审计报告有所偏差。
4.审计处理处罚风险,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处理处罚不当而产生的审计责任。《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和处罚。因此,国家审计机关必须依法对自己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事项进行处理和处罚,不能姑息;而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违规事项不能直接处理和处罚。若依法应该处理处罚而没有处理处罚,或审计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或法律依据不当,或应由有权部门处理处罚,而国家审计机关没有移送,而是越权处理处罚,政府审计机关应承担处理处罚失当的法律责任,从而产生审计处理处罚风险。
二、政府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生活的日益规范化,审计风险已经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明确地摆到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面前。政府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审计要受法律环境的制约。要想使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井然有序,任何方面都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调整,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一个组成部分的审计也不例外。法律在赋予审计职业专门的监督权利的同时,也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已出台的《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中,分别对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的行为作出了规定,由于违规操作或对问题落实不清,损害了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被推上法庭,从而形成审计风险。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审计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使审计人员面对审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可依,也形成了审计风险。
2.政府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内容的广泛性。随着审计范围的扩大、转移,政府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也扩展到全部的经营活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政策的执行方面,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业务和责任的认识也急速增强。在传统的审计范围之外,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弊病。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增强,交易日趋复杂,交易媒介不断创新,经济活动及其在会计核算上的反映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给审计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发生偏差的可能性就更高,风险在所难免。
3.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意见的依赖程度及其影响范围的扩大。卓有成效的国家审计监督,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和国家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修订后《审计法》的出台、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形成,它在维护财政资金的完整性和效益性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社会、人民群众对政府审计的期望值日益增高。这与政府审计职能和作用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差距,也越来越成为一种潜在的审计风险。
4.政府审计要受到审计管理体制的制约。现行的双重领导审计管理体制下,审计人员往往力不从心而出现“不作为”现象,地方审计机关出现严重的“政府内审化倾向”,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往往受到来自地方政府及权力机关行政领导的不正确干预、威逼和诱导,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审计机关工作经费完全依赖地方政府,受经费、时效性等因素影响,审计质量难以保证。一旦审计责任风险发生,审计人员往往缺乏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有力证据,责任难以澄清,风险难以规避。
5.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行为的不规范。政府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从开始立项到落实审计意见和决定,要经过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三个阶段,每阶段都有很多环节,只要某个环节的审计行为不规范,都会产生风险。审计立项超出职责范围,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审计证据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审计处理宽严失度,甚至违规处罚以及滥用审计处理、处罚和强制措施权等等,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6.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关注状况。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职业关注对审计的结论相当重要。工作责任心要求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必须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和审计基本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审计人员并不是人人能够达到上述要求,这也不可避免地会限制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审计质量。同时如果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比如判断的失误、遗漏重要的审计程序、采用不恰当的审计方法等,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7.审计人员所采用的审计方法本身存在着缺陷。从实践看,政府审计采用的审计方法强调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的均衡,所采用的审计程序,以允许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为必要前提,并且抽样审计方法和分析性复核方法的应用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因而审查的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现有以手工操作为主的审计技术手段和方法,也不能适应智能化的财务会计系统和管理系统,审计风险相对就会大大提高。
三、控制政府审计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会计审计法规制度建设
在整个社会处于改革多变的浪潮中,对于审计风险,虽然不可消除,但可以降低。对于审计风险的控制,宏观上要迅速、果断地加强各行业、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并切实贯彻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2.加强审计机关内部控制建设
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如审计日记制度的全面推行、审计复核制度的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和审计公告制度的规范运作等等。如果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缺位和执行不力,势必造成审计人员职业风险增大。
3.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术。对于条件较好的同志,应实行定期轮换制度,让他们通过不同岗位的锻炼,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同时还要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制订周密的审计计划
包括组建审计组,审计组成员的构成,审前调查与重要性水平测试,审计的范围、程序、方法的确定等方面。并要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监督制度和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实施审计署6号令,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法律规定。同时,坚持回避制度,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独立性”。
5.严谨细致地实施项目审计
大多审计风险都来自于实施审计时。实施审计时首先应严格按照审计方案,做到审计取证要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然后要点面结合、严谨细致,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6.认真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结果的体现,是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正式书面文书,是检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的依据,更是追究审计责任及确定审计风险的具体依据。因此审计报告要做到事实表述清楚,使用法律、法规、规章适当准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恰当。
审计工作本身就具有相当的风险性,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其所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风险存在于整个审计活动中,可以控制,却不能完全消除。因此,要求审计人员要不断调整自我,并在调整中开发风险分析和防范方法,加强风险理论研究,深化审计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遏制风险的目的,才能更好地为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管劲松.审计风险管理[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8,第1版.
[2] 审计风险管理专家团.审计风险管理、控制与防范实用手册[M].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0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